号: 003187587/201810-00006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4-12 发布日期: 2018-04-12 16:07
文  号: 宿发〔2018〕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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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农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4-12 16:07 编辑:农委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宿州是农业大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的重大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特别是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环境治理、土地整治、精神文明建设及基层党建结合起来,以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平台,创新实施“1234”战略,大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3.目标任务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建设闯出新路;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聚焦两个精准发力,奋力打赢脱贫攻坚关键战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必须坚持以脱贫攻坚总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1234+N”工作思路,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集中发力,强力推进“双基”建设、产业扶贫等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关键战。2018年,顺利实现9.19万贫困人口脱贫、115个贫困村出列、三县一区如期退出、萧县达到退出标准的脱贫攻坚年度目标。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1.强化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建立贫困信息数据核准机制,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严格程序识别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做到“零错评”“零漏评” “零错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把产业扶贫作为可持续脱贫的根本之策,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着力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实现稳定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将依靠产业脱贫、就业脱贫等措施无法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2.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每个贫困村建成1个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比例不低于65%,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产业项目扶持。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力争2018年项目到村覆盖率达到100%、到户覆盖率达到80%。大力推进光伏产业扶贫,完成13个村级光伏电站和8024个户用光伏电站目标任务,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部并网发电。大力推进电商扶贫,重点打造100家电商扶贫示范网点。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继续推进44个省级以上旅游扶贫重点村乡村旅游“八个一”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扶贫工厂和就业扶贫驿站建设。

3.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尊重和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加快补齐“精神短板”。强化对贫困群众的技能培训,提升贫困群众的技能水平,增强“造血”功能。大力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打破贫困均衡,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4.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克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加强选派脱贫攻坚一线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脱贫攻坚“双争一创”暨“十佳百优”选树活动。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脱贫攻坚中创新开展工作、勤政为民的干部,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激励,对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三、聚焦农业发展质量,着力推进乡村产业兴旺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1.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制定完善支持政策。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继续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着力建设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深入推进面上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怀洪新河洼地治理工程。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68万亩。建成淮水北调及市级配水工程。实施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互联网+”在农业领域广泛应用。

2.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结合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坚持用工业理念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以“招大、扶强、奖优”为抓手,重点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度高、牵引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大项目。2018年全市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3家以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66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产值增幅10%以上。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3.做优做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动力,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领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奠定联合体发展基础。在联合体内部,强化企业开拓市场功能、家庭农场生产功能和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完善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内部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在联合体外部,完善农技、农机、培训、金融、项目等支持服务体系。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联合体结构规模效应研究,探索建立联合体发展的标准化体系,确保我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理论研究及发展实践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发挥联合体对规模经营及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引导土地规范化流转,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鼓励联合体对接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贫困村集体收入和贫困户经营性收入,每个联合体至少对接帮扶一个贫困村。引导联合体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三变”改革和吸纳就业等形式对接贫困户,增加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2018年,新增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各50家、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10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28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95万户。

4.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实施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和特色品牌。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创建,打造一批农村电商先进县、特色镇、示范村和农村电商示范企业。推进农村电商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参与电商扶贫,开展商业模式创新。2018年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统筹规划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乡村旅游示范村、高星级农家乐建设。争创省级优秀旅游乡镇3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5个、四星级以上农家乐3个。

5.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两区一园”为依托,立足工农互补、城乡融合,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引进乡村建设领军企业进驻园区,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的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全面实施“百千万”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着力推进县区万亩核心区、乡镇千亩示范园、村级百亩示范点、沿路产业示范带的“百千万”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形成“1215”的建设新格局,即10个县区万亩核心区、20条沿路产业示范带、100个乡镇千亩示范园、500个村级百亩示范点。把项目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抓手,按照“园区建设工程化,工程建设项目化、项目建设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的要求,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打造一批标准高、影响大的现代农业园区。

6.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和实施宿州市质量兴农战略计划。加快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粮食生产按照“提单产、稳总产、调结构、强品质”原则,养殖业按照“规范化、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切实保障粮食和畜产品供给质量。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加强果蔬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创建。2018年新增市级以上标准果园6个、蔬菜标准园15个,力争创建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小区)3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小区)5个。认证“三品一标”企业81家、产品264个。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农产品生产“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国家级、省级蔬菜标准园全部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四、聚焦农村绿色发展,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生活富裕是根本。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1.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2018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覆盖率提升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的30%。完成38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完善农村垃圾收转运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行垃圾分类收集,6月底完成陈年垃圾清理任务;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强化工程质量,建立健全农村改厕的长效机制,2018年完成13.4万户改厕任务;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村水环境和黑臭水体治理,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管理,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健全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义务植树有机结合,积极拓展造林空间,2018年计划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3.15万亩,退化林修复2.1万亩,森林抚育26.4万亩。深入推进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不断改善农村生态脆弱地区自然环境。2018年新增4个省级森林城镇、22个省级森林村庄和50公里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

3.构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推进乡村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力争到2020年,围绕全市美丽乡村建设“168”总体布局,完成100个左右乡镇驻地建成区整治、600个左右示范中心村和8000个左右自然村整治任务,形成连点成线、连线成片、以点带面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快速启动2018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完成泗县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推进示范村产业发展,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及保障条件。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2018年全市有1-2个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每个县有2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有5个示范村。加快水利扶贫项目建设,实现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自来水户户通,非贫困村自来水覆盖率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全覆盖。加快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推动农村通信网络提速降费。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聚焦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大领域,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全市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民生工程。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农村普及高中教育。

5.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五、聚焦精神文明建设,致力创造繁荣兴盛农村文化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1.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2.开展移风易俗行动。要把移风易俗作为树立文明乡风的突破口,深入开展“四倡四反”行动,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坚决遏制陈规陋习。制定农村党员干部红白喜事标准,开展红白喜事服务试点。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3.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挖掘宿州传统文化、地域文化中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深入挖掘萧县书画、埇桥马戏、泗州戏、梆子戏、砀山四平调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增强优秀乡土文化生命力。

4.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打造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特色文化品牌。2018年全市群众文化辅导员(志愿者)队伍达到200人,建成400个数字农家书屋。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持续改善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基础设施,城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六、聚焦基层基础工作,勠力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1.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推动党建强村、产业富村、人才兴村。认真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强化组织把关,拓展选人视野,严格人选标准,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制定“选青推优招贤”计划,切实加强村级骨干、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千名党建指导员下千村行动,推动乡镇工作力量下沉。认真做好选派帮扶干部批次轮换,注重向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抓好选派帮扶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百村示范、百村整顿、千村提升”工程,按照5-10%左右的比例倒排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切实担负起领导基层治理职责。

2.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治理体制。坚持自治为基,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到2020年实现村级全覆盖。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县乡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平台,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坚持法治为本,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乡村。坚持德治为先,深入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3.建设平安乡村。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农村黑恶势力,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彻底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加快实施“雪亮工程”,深入推进“守护平安”系列活动,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平安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持续深化“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七、聚焦深化农村改革,竭力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要素支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深化改革和要素支撑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人才、资金、资源等要素支撑。

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全面建成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及抵押贷款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2.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按照“一年示范引领、两年规范提升、三年巩固完善”的要求,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三年提升行动,编制2018至2020年三年滚动计划,在每个县区选择1-2个镇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整村拆旧试点,争取完成拆旧复垦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及贫困村等闲置建设用地10万亩。建立增减挂先行复垦周转指标库、节余指标流转库、交易和信息管理平台,每个县区每年争取平台交易结余指标不低于1000亩。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稳妥推进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推动“空心村”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用足用好增减挂周转指标,优先用于农民住房、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建设,预留一定比例的指标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实现节余指标跨市交易,将获得的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编制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对发展设施农业涉及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农业规模经营必须的配套设施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

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农村“三变”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和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的治理体系。2018年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农村“三变”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机制。在全市132个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支持整县推进“三变”改革试点。通过“资金变股金、拨款改股权、无偿改有偿”等方式,推动财政资金变股金。以县区为重点,加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力度,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工作。

5.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落实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支持埇桥区开展农业“基本险+大灾险(补充险)+商业险”三级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6.开拓投融资渠道。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向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完善银政担风险分担合作机制,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推进“劝耕贷”工作。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引导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壮大,更好地服务好乡村振兴。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把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纳入考核。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

7.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管理和服务,2018年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3000人以上。培育乡村企业家队伍,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和环境友好型企业负责人创新创业,扶持培育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实用人才免费培养”工程,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充分利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加大农村新增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就业;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推动县域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落实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扎实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八、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1.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县区委书记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

2.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3.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订宿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和2022年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

4.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科学的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将市直有关单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建立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彰。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1.聚焦两个精准集中发力,打赢脱贫攻坚关键战。(由市扶贫局牵头负责落实)

2.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由市农委会同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3.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负责落实)

4.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由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等负责落实)

5.实施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由市农委会同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6.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由市农委会同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7.做优做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由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局、市金融办等负责落实)

8.构建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农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等负责落实)

9.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由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农委会同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等负责落实)

10.推进“百千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由市农委、市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物价局〉等负责落实)

11.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由市农委、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负责落实)

1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由市农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负责落实)

13.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由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4.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15.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管理,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由市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16.健全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由市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17.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由市林业局等负责落实)

18.构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168”新格局。(由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9.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落实)

20.加快水利扶贫项目建设,实现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自来水户户通,非贫困村自来水覆盖率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全覆盖。(由市水利局会同市扶贫局、市财政局等负责落实)

21.加快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由国网宿州供电公司等负责落实)

22.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由市经信委、宿州电信公司、宿州移动公司、宿州联通公司等负责落实)

23.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由市发改委〈物价局〉会同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等负责落实)

24.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农委等负责落实)

25.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由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26.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教体局、市委组织部等负责落实)

27.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民政局、市科协等负责落实)

28.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由市文广新局〈旅游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市文联等负责落实)

29.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纪委等负责落实)

30.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由市民政局等负责落实)

31.建设法治乡村。(由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负责落实)

32.提升乡村德治水平。(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教体局、市委组织部等负责落实)

33.建设平安乡村。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快实施“雪亮工程”。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会同市宗教局、市安全监管局等负责落实)

34.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由市农委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档案局等负责落实)

35.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美丽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36.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农村“三变”改革。(由市农委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等负责落实)

37.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落实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等负责落实)

38.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由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宿州市分行、市农委、中储粮宿州直属库等负责落实)

39.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由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国元保险宿州分公司等负责落实)

40.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村。(由市农委会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等负责落实)

41.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监分局会同相关金融机构负责落实)

42.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由市农委等负责落实)

43.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旅游局〉等负责落实)

44.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农委、市农科院等负责落实)

45.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由市农委市会同市人社局、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科协等负责落实)

46.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由市农委、市编办、市委组织部等负责落实)

47.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农委等负责落实)

48.制定宿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各地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由市发改委〈物价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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