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025.5.21)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X3AH202410290034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大庙镇王某明商砼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将原厂址作为物料堆放地。现已搬至灵璧县大庙镇鑫源燃气对面进行露天生产,现场无防扬尘措施,并产生噪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经核查,“灵璧县大庙镇王某明商砼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问题不属实。2.责令大庙镇王要明商砼有限公司对院内堆放物料进行全覆盖。3.对王要明商砼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加强对大庙镇鑫源燃气对面跨境点位巡查检查。
四、目标任务
1.落实物料堆场防尘抑尘措施,有效管控料场扬尘污染隐患。2.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现场物料已清理,并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2.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该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2156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5年5月21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X3AH202411140020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灵璧县安徽省中泽建材有限公司东侧院内石子破碎加工厂,距周边居民区距离较近,未安装除尘污染防治设施,扬尘污染扰民;生产噪声较大,特别是夜间生产噪声扰民;该工厂运输车辆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经核查,“灵璧县安徽省中泽建材有限公司未安装除尘污染防治设施”问题不属实。2.中泽建材公司修复其建筑垃圾处理中心项目破损厂房,定期清扫厂区和车间环境卫生,防止地面积尘、进出车辆扬尘等现象。3.该生产线更换、检修设备后,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现场检测,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4.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目标任务
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要求企业做到合法生产、达标排放。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到位。
六、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破损厂房已经修复,厂区环境良好,地面无积尘。
2、废气、噪声检测达标详见安徽精检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的JJ2025071检测报告。
3、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该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2156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