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5〕110号)要求,宿州市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对照绩效指标,逐项开展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4〕37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3〕1279号),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抗震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067万元,其中中央953.2万元、省级113.8万元,各县区如下:萧县155万元、灵璧县118.4万元、泗县372.9万元、砀山县160.7万元、埇桥区206.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县区财政。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确保2025年有效衔接期结束前脱贫户住房安全切实得到保障。主要解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人群的住房安全,实施住房新建和维修,各县区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户,共拨付共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61.4万元、农村抗震补助资金142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规定,补助资金按照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标准,通过农户“一卡通”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手中,做到了危房改造户竣工验收及时,资金打卡发放及时,资金管理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全年累计完工507户,农村抗震改造71户,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共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61.4万元、农村抗震补助资金14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83.2万元,执行率92.7%、省级补助资金92万元,执行率80.8%、县级配套资金28.2万元。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4年度,我市年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17户、农村抗震改造71户,全年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07户,农村抗震改造71户,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2、质量指标
一是组织开展过程质量巡查。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严格建设标准,落实好质量责任,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格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巡查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是组织农村建设工匠培训。为切实提高农村建设工匠的整体技能和综合水平,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参照省厅编印的《现代宜居农房施工技术》培训教材认真组织培训,在农村建设工匠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核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将工匠培训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乡村建设工匠”模块,全年共培训480名农村建设工匠,均已录入系统。
三是市级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督查调度,多次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查看实施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是否准确,施工过程中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安全巡查,改造后房屋质量等以及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完工验收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农村工匠培训开展情况及房屋安全鉴定后是否及时推送预警信息等。对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进行房屋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逐户验收,对改造房屋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其结构质量安全性,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通过验收,确保改造后的农房满足质量和抗震要求。
3、时效指标
按年度时间工作要求,做到开工及时、竣工及时、验收及时、资金拨付及时,全部按时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4、成本指标
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帮助其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农房,防止贫困户因超标准建房造成负债返贫。
5、经济效益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缓解了贫困户的经济负担,帮助其解决了大部分建房及修缮成本,缓解了经济压力,并且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拉动建材等行业的相关需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6、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农村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并提高农房建设品质,建立保证通水通电、通风等基本居住条件的农房。
7、生态效益
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所,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意识有所提高。房屋改造后,旧房及时拆除,对人居环境有了明显的促进作用,整个乡镇的环境面貌也有了提升。
8、可持续性影响
危房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达到要求,实现了改造户的住房安全保障,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
9、群众普遍满意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把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把危房改造政策、年度指标任务、资金分配、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报道,进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单、明白卡,让群众充分了解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做到“人人知晓、户户满意”。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经综合评分,评价绩效分为100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计划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州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5日
宿州市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抗震改造绩效目标自评表 | |||||||||
转移支付名称 |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抗震改造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资金使用单位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67 | 1003.4 | 94% | ||||||
其中:中央补助 | 953.2 | 883.2 | 92.70% | ||||||
省级资金 | 113.8 | 92 | 80.80% | ||||||
其他资金 | 28.2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按政策要求保障农村低收入与群体住房安全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竣工验收后第一时间拨付农户补助资金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通过农户一卡通实现全员打卡到户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按政策要求开展危改项目管理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对六类重点对象进行信息复核,确保精准施策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总体绩效基本完成,年度任务超额完成 | 无 | |||||||
支付责任履行情况 | 开展资金到户回头看,抽取户均实现资金到户 | 无 | |||||||
年度总体目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17户、农村抗震改造任务71户。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抗震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067万元,其中中央953.2万元、省级113.8万元,各县区如下:萧县155万元、灵璧县118.4万元、泗县372.9万元、砀山县160.7万元、埇桥区206.3万元。 | 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全年累计完工507户,农村抗震改造71户,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共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61.4万元、农村抗震补助资金14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83.2万元,执行率92.7%、省级补助资金92万元,执行率80.8%、县级配套资金28.2万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中央安排任务农村危房改造 | 计划417户 | 完成507户 | |||||
完成中央安排任务农村抗震改造 | 计划71户 | 完成71户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 | 100% | 100% | ||||||
指标2:农房设计 | 满足基本居住功能 | 满足基本居住功能 | |||||||
指标3:改造后房屋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和最低建设要求比例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
指标2:当年竣工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 100% | 100% | ||||||
指标2:低成本的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 基本达标 | 基本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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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带动农村消费 | 提升明显 | 提升明显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 | 无严重损毁 | 无严重损毁 | ||||||
指标2:改造后房屋室内卫生健康环境 |
大幅提升 | 大幅提升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改造后房前屋后环境得到整治 | 有明显改善 | 有明显改善 | ||||||
指标2:农户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治理 | 有明显改善 | 有明显改善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 ≥10年 | ≥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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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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