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姚大伟代表:
您提出的“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在宿应用,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装配式建筑推广现状
1.政策方面
我市已于2017年底先后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宿政办秘[2017]148号)、《宿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17]147号)。
2.投资建厂及相关项目情况
宿州市埇桥区政府与中建国际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于2017年签署装配式建筑生产协议,由该公司投资5亿元在埇桥区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兴建年产40万方PC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基地,目前该基地已经建成投产,基地占地270亩,配套2条全国首套双循环自动化流水线,一条钢筋生产线,一条非标生产线,4条成品线。每年可满足建筑面积150万平米装配式建筑项目。
泗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投资建设的PC构件流水生产线和轻钢结构生产厂已建成投产,每年可满足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业化项目。
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年产250万平米装配式建筑体量的建筑产业化基地。
3.装配式建筑项目
我市已经连续推出约74万平米体量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先后向省级相关部门申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目前项目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1.装配式建筑规范、政策缺乏。缺乏相关政策引导、市场机制、宣传指导以及项目支持,装配式建筑无法快速发展,装配式建筑比例和规模化程度较低,导致装配式建筑基地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方希望政府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对政府性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2.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不闭合,技术能力有待提高。产业链不闭合以及技术团队力量不足导致建设期间,容易产生建设施工环节的障碍,对施工环节问题的处理不够及时,没有成套的问题处理方案,项目推进速度受到影响,导致目前装配式建筑比传统建筑的建设成本略高,施工进度没能达到预定目标,不能完全体现装配式建筑的优势。缺少专项政策支持导致构件不能及时送达现场,无法实现全天候施工,装配式建筑施工期间的环保优势不能体现。
三、下一步工作
1.成立装配式建筑专项领导小组。建议由市政府牵头,规划、住房建设、房产、国土、发改等部门成立建筑产业化办公室,明确责任、完善管理,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各部门保障装配式建筑企业及项目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宿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
2.参考各大城市在装配式建筑方面的发展经验,明确每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并且配套土地招拍挂、规划审批要求,保障装配式建筑的市场体量。
3.对于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房地产项目,在土地供应、市政配套、容积率计算、房产预售、产业培训、税收和就业等方面在一定的时期内给予优惠政策,以降低开发环节成本和购买者成本,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积极性。在棚户区改造、廉住房等政府类项目中优先使用装配式建筑,扩大装配式建筑市场,吸引一批大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4. 加强对装配式建筑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装配式建筑工业化产业链,降低税收,增加财政补助,提高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积聚效益。
5. 开展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技术培训与考核,要求关键岗位持证上岗,规定专业岗位的最低待遇,提高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逐步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设计、生产、建造能力。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社会认知程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共同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3048494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7日
抄送:市人大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