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508-00010 信息分类: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8-12 发布日期: 2025-08-12 09:5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宿政地征预〔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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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宿政地征预〔2025〕6号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8-12 09:5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宿政地征预〔202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邵东组、邵西组农民集体、邵杨社区农民集体、北十里社区孟前组、孟后组、孟西组农民集体、北十里社区农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地块1-1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邵东组、邵西组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物流园南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唐河。

地块1-2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邵东组、邵西组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物流园南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唐河。

地块1-3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邵东组、邵西组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物流园南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唐河。

地块1-4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邵东组、邵西组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物流园南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唐河。

地块1-5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邵东组、邵西组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物流园南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唐河。

地块2-1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北三环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高新区公交首末站。

地块2-2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北三环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高新区公交首末站。

地块2-3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北三环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高新区公交首末站。

地块2-4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北三环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高新区公交首末站。

地块2-5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北三环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高新区公交首末站。

地块2-6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北三环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高新区公交首末站。

地块2-7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邵杨社区范围内,东至拂晓大道,南至北三环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高新区公交首末站。

地块3-1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北十里社区孟前组、孟后组、孟西组范围内,东至物流园东路,南至唐河路,西至人民路,北至物流园北路。

地块3-2位于埇桥区汴河街道北十里社区孟前组、孟后组、孟西组范围内,东至物流园东路,南至唐河路,西至人民路,北至物流园北路。

(详见宿州市2025年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简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宿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宿州市汴北新区行政管理工作委员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汴河街道办事处邵杨社区邵东组、邵西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sz.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宿州市汴北新区行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赵杰

联系方式:0557-3927116

 

附件:宿州市2025年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简图

 

 

 

 

                                                              2025811

2025.5.1.pdf

2025.5.2.pdf

202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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