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九)……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创业补贴……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二、……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承办机构
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申请条件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六、补贴标准
一次性5000元补贴
七、服务流程
1.受理:就业管理中心;
2.审查:就业管理中心;
3.办结: 就业管理中心。
八、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咨询方式
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37353
十一、办理地点(方式)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综合窗口;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十二、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0557-12345,0557-666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