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乡村振兴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7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宿州市乡村振兴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称申报人员范围。
《征求意见》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进行了明确,请各县、区结合当地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现状,围绕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以及群众认可等,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提出修改意见。
二、关于职称申报专业需求。
《征求意见》设置11个专业,请各县、区综合考量当地农业农村行业发展现状,对职称评审专业提出修改意见。
三、关于职称业绩条件建议。
《征求意见》内含乡村振兴人才职称初级、中级两个层级,并明确了不同层级职称的业绩条件,请各县、区围绕当地乡村振兴人才发展需求,对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条件提出修改意见。
各县、区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7月7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单位盖章扫描件),无意见也需反馈。为便于后期工作联络,请各县、区明确一名联系人(附件2)。
联系人:赵拂晓 市人社局专技科
王成宝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7-3021623(市人社局)0557-3921332(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285082874@qq.com
附件:1.宿州市乡村振兴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工作联系人名单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