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2179030/202205-00030 信息分类: 工伤保险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日期: 2025-09-17 14:5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工伤保险指南】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工伤保险指南】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9-17 14:5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4

一、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事项简述

本事项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3.《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五、着力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适应流动用工特点做出的政策创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

三、办理材料

1.需提供承建甲乙双方盖章的合同、中标书原件(如是议标的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含有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总造价、工程地点、工期等内容相关页码(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在建项目申报还需携带工程财务报表等能证明工程完成进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未在本市办理社保登记的施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填写宿州市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和舒城县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5.提供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告知书一式两份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四、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0557-302163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57-6666110,055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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