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线申请平台使用说明
一、在线申请服务平台
打开手机支付宝,依次点击“首页”、“市民中心”(如“市民中心”不显示,可点击“全部”,位于“便民生活”分类中),当前城市定位为“宿州市”,在搜索你想要的服务框中,输入“阳光就业”,页面显示“城市服务”-阳光就业·宿州市,点击,即可打开“阳光就业网”。也可将办事项滑动切换到第2页,选择“人才就业”,再选择“阳光就业服务”,即可进入。
(二)微信
依次点击页面底端的“发现”、“小程序”、放大镜框、在搜索小程序文本框中,输入“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平台”,即可查询到“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平台”小程序。
(三)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61.190.31.165:7006/。点击首页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打开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登录页面,输入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和密码,系统跳转至“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中心”,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模块申请。也可通过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登录页面的“支”或者“支付宝登录,”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登录。
二、填写说明
(一)办理机构:选择“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二)资金申请期:2020年6月。
(三)社保补贴类别: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动显示。
(四)支付方式:
系统默认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按省厅要求,一律采用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如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未激活,请到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银行激活。如未办理社保卡,可办理社保卡后,再申请。
(五)享受养老(医疗)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同时申请养老补贴和医疗补贴。如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只可以申请养老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养老(医疗)补贴开始月份:初次申领,开始月份为灵活就业登记核准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当月。再次申领,开始月份为上期养老(医疗)补贴结束月份的次月。在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之前缴费的社会保险费,不可以申领补贴。
2、养老(医疗)补贴结束月份:结束月份一般填写为:2020年6月;如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结束月份可填写为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如提前缴纳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的养老(医疗)保险费,本期不可以申请,须2021年的7月1日-31日再申请。
3、养老(医疗)补贴标准:自动显示,2018年10月-2019年8月,养老补贴标准为300元;低保对象养老补贴标准为400元每月。2019年9月-2020年6月,养老补贴标准为 350元每月;低保对象养老补贴标准为450元每月。2018年10月-2020年6月,医疗保险补贴标准均为100元每月。
4、养老(医疗)补贴金额:自动计算并显示,数额等于养老(医疗)补贴标准乘以申请补贴月数。
如果申请社保补贴的起止时间内,补贴标准有变动,则需要分两次填写申请。例如:欲申请2019年7月-2020年6月的补贴,需要分两次填写,两次提交:第一次开始时间2019年7月,结束时间2019年8月。第二次开始时间2019年9月,结束时间2020年6月。否则,系统会提示:201907至202006时间段内暂无相关补贴标准!
(六)结果查询
在线查看办理情况。点击“结果查询”,选择在办事项,点击打开,在页面的最下端,会显示办理结果。受理状态如显示“退回”,申请人如不明白退回原因,请拨打窗口电话3052018询问退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