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763/202408-00015 信息分类: 法律援助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日期: 2024-08-16 16:1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2024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通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2024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通报

来源:宿州市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8-16 16:1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2

各县、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管理,提高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年度工作安排,729日至82,宿州市司法局组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对20241—6月份各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过程中,督导组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会计账薄、会计凭证、调查、访谈和数据分析,收集所需信息及相关的绩效资料等审核程序,对各县、区司法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项资金绩效实施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630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48件(任务数6000件),目标任务完成率55.8%。其中,结案2175件,结案率为64.96%。截至20246,市、县(区)财政共投入民生实事资金745.53万元,完成率为109.37%;经费支出总额为263.95万元,经费支出率为35.4%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供给能力不强。截至6月底,全市法律援助办案量(3348件)较上年度同期(3656件)下降8.4%泗县、萧县和埇桥区任务完成率分别为54.75%51.79%51.67%,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砀山县任务完成率仅为47.86%,严重低于序时进度。二是结案率偏低。截至6月底,全市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数量(2175件)较上年度同期(2541件)下降14.4%灵璧县、萧县结案率分别为60.53%57.59%,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三是经费投入不足。工作中发现,截至20246月底,砀山县、萧县、埇桥区等地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专项资金和县级民生实事配套资金实际到位率不足20%严重低于序时进度。四是使用绩效不高。经费投入不足,直接影响经费的支出和使用截至20246月底,全市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率仅35.4%,较上年度同期下降12.03%。萧县经费低于全市平均使用率,低于序时进度。

整改要求

(一)加强法援供给能力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方式,完善经济困难状况核查机制,全面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简化程序和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和办案总量。同时,要加强结案管理,对于因信息系统应用不畅、案卷材料提供不全、案卷提交不及时等形成的案件积压,各地要加强调度协调,各法律援助机构要跟踪督办,推动承办人员及时结案,杜绝久拖不结或批量集中结案的现象;对于长时间及跨年度未办结的案件,要确切了解原因,各个击破,抓紧结案。总之,要采取针对性强的、有效果的措施,提升结案率,加快经费支出进度。

规范经费管理使用。各地要积极沟通协调财政部门按照省及以上实际投入资金数及时足额配套拨付本级法律援助经费,切实保障办案补贴、宣传培训、认罪认罚等法律援助工作必需的经费使用。同时,对于已经办结案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补贴至少应做到每两个月发放一次。同时,要合理调度安排经费使用节奏,把握好经费支出的均衡性。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各地要认真贯彻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宿司通〔2024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以及考核机制,强化案前案中案后全链条、全过程质量管理,综合运用规范审批程序、审慎指派人员、跟踪承办进程、回访受援对象等措施,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第三方绩效评价、同行评估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各环节,有效解决案件指派过于集中、案件承办监管空白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和落实本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主体责任,各县、区司法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的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负领导责任。同时,要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今年市局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市对县(区)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对于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政策执行偏差、项目进度滞后等影响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宿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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