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106-00032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10 08:0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10 08:0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魏尊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1.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市民政局、好似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空巢老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市政府办公室6月25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调整了保障标准。

2.关于“通过用地优惠、税收优惠、政策补贴等措施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托社区资源,建立老年公寓、敬老院,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咨询等服务”的建议。2019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宿州市社会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宿财社〔2019〕150号)明确了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医养结合建设奖励补助、消防安全改造奖励补助、食品安全改造奖励补助的标准、申报程序等。同时,各地通过公建民营或公办民营将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交给专业化的企业管理,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用以提高农村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及利用率。2020年9月10日,我们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养老发〔2020〕1号),对居家养老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责任分解、基本要求等进行了明确,目前各县区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已经建成,和养老服务企业合作,建成了区域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的老人开展居家服务。

3.关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让敬老爱老在农村蔚然成风”的建议。各县区利用、中秋节、重阳节、春节等节日集中组织开展孝老爱老系列活动。文化部门利用文艺下乡活动开展帮扶活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加快建立以维护儿童、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为留守人员服务。加强以群团组织为主导、以社会服务组织为支撑、以志愿者为补充的关爱服务队伍建设,为农村留守人员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康复、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结合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文化活动中心等建设,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中心,为留守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同时,充分发扬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鼓励村民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服务,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生产生活问题。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的方式,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生产生活困难,为特困留守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权益维护、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3255022

 

 

宿州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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