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411-00011 信息分类: 民办教育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4-11-19 发布日期: 2024-11-19 18:14
文  号: 教体民〔2024〕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关于全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2023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关于全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2023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1-19 18:1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各县区教体(育)局、市直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  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皖教秘民〔2022〕7号)要求,在县区教体(育)局初检的基础上, 市教体局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材料、实地察看、随  机访谈等方式对全市23所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进行了2023年度检  查。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合格学校(22所)

宿城一中城南学校、宿州市艺文中等专业学校、宿州中原航 空中等专业学校、砀山西城中学、砀山铁路中学、铁路中等专业 学校、砀山实验中学、砀山晨光中学、砀山朱小楼中学(砀山县 至善中学)、萧县凤山中学、萧县龙耘中学、萧县实验高级中学、 宿州艺术中等专业学校、萧县鹏程中学、宿州航科中等专业学校、 泗县泗洲学校、宿州文化艺术传媒中等专业学校、泗县双语中学、 泗县实验学校、宿州现代英华学校、宿州市诵桥区恒瑞学校、宿 州市埔桥区格瑞学校。

二、基本合格学校(1所)

宿州市下关中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各县区各校要全面贯彻落 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 见(试行)》,坚持应建必建,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办学政治方向,凝 聚师生员工,推动学校发展,引领校园文化。

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要加大投入,及时配齐配足各类 功能教室及仪器设备,改善学生运动、住宿、教学条件。

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按教学 要求及时补充教师,建立数量充足、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队 伍,依法保障教职工权益。

四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区要加强监管,按照办学条 件下达招生指标,严禁随意扩大招生规模。

五是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加强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定期开 展应急演练,重点强调防溺水工作。

六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个别负债率较高 学校要妥善做好化解风险工作。

各民办学校要认真按照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 结果于8月20日前报县级教育部门,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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