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人民中路等8个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人民中路、淮河中路等8个停车场停车收费许可的请示》(宿城投〔2023〕52号)文件收悉。为规范停车秩序,加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有关规定,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继续按宿发改价格〔2021〕10号、宿发改价格〔2021〕46号和宿发改价格〔2021〕137号文件执行。
二、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 2 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停放。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免费停放。
三、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