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报告】《关于印发宿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评估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估日期:2026年5月
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要求,全面检验《关于印发宿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相关规定,市人社局坚持“谁实施、谁评估、谁负责”原则,组建专项评估工作组,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交流、邀请省厅专家评估等多种方式,对2021年以来《办法》落地实施、执行运行、成效短板、风险隐患开展全面系统评估,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基本概况
(一)评估目的
客观核查《办法》实施以来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全面总结政策落地成效、精准查摆执行堵点难点、深度剖析问题根源,结合省级专家意见、市场主体及青年群体诉求,提出优化完善、提质增效的整改举措和政策修订建议,持续规范全市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健全青年就业见习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就业见习稳就业、育人才、促发展的政策功能。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2021年《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全市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岗位开发、人员招募、上岗管理、补贴落实、权益保障、日常监管、政策宣传、留用转化等全流程工作。
(三)评估方式
1. 实地走访。走访各县区人社部门、各级各类见习基地,核查台账资料、在岗实况、带教落实情况。
2. 问卷调查。面向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开展专项问卷调查,广泛收集满意度评价及意见建议。
3. 座谈交流。组织业务骨干、企业负责人、带教老师、青年代表开展座谈,梳理就业见习工作堵点。
4. 专家评估。邀请省人社厅就业见习业务专家组开展专项评审,出具专业评估意见。
(四)评估时间
2021年《办法》实施之日起至本次评估完成。
二、决策基本情况及合规性审查
(一)决策制定背景
就业见习是助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民生举措。为规范全市就业见习工作流程、统一管理标准、强化权益保障、扩大见习规模,结合宿州产业发展及青年就业实际,我市制定印发《宿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就业见习工作体系。
(二)决策合规性
经核查,本《办法》制定程序合法、权限合规、内容合规,符合安徽省就业见习相关政策规定,契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就业工作实际,无超越法定权限、违反上位法规、与现行政策冲突等问题,具备合法性、针对性和实操性。
(三)决策核心目标
通过健全见习基地准入、岗位开发、人员管理、补贴发放、监督评估全链条制度体系,持续扩大见习岗位供给、提升见习培养质量、保障青年合法权益、提高见习留用转化率,全力稳住青年就业基本盘,为全市产业发展储备青年人才。
三、《办法》实施主要工作举措
《办法》印发实施以来,人社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实施各项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见习单位等,全面落实就业见习各项管理要求,规范见习流程、强化权益保障、提升见习质量。
(一)严审准入,培育优质见习基地
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走访、勘察评估等方式,严格筛选资质合规、管理规范、具备良好带教能力的单位作为见习基地。《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共认定814家见习基地,见习基地类型多样,覆盖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创业孵化、农业科技、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等多个领域,有效满足了不同专业见习人员的实践需求。
(二)深挖资源,扩容提质见习岗位
主动与见习基地对接,聚焦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岗位种类丰富,涉及文职、技术、服务、医疗等多个方面。《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共开发24149个见习岗位,同时,积极响应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要求,重点挖掘高质量岗位资源,确保岗位供给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三)精准对接,高效推进人员上岗
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各级人社部门官方网站等平台,定期发布见习岗位信息。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签订见习协议,明确岗位职责、见习期限、补贴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并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上岗见习人员7071人,有效帮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
(四)双重监管,规范见习运行秩序
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业化评估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对见习基地进行实地走访,核查见习基地的见习政策落实情况及带教质量和见习人员在岗情况。同时,自2021年起,以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见习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客观性与覆盖面。通过双重监管机制,见习基地更加重视见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见习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对发现问题的基地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见习基地资格,切实保障见习制度严肃性与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五)多维宣传,扩大政策知晓覆盖面
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通过公众号开设专栏,以图文、短视频等形式精准推送政策解读;实地走访见习单位,面对面宣讲并收集问题;定制彩页等宣传品,投放于校招会、企业及人社部门服务场所等,推动政策应知尽知。
四、政策实施成效与效益分析
通过综合评估,《办法》的实施总体符合决策预期,在规范就业见习管理、促进就业创业、保障见习人员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赋能青年成长,就业能力显著提升
《办法》聚焦见习人员能力提升,明确要求见习单位制定见习计划、配备指导老师、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实践,帮助见习人员熟悉岗位技能、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助力青年完成从“校园人”到“职场人”的角色转换。问卷数据显示,88.89%的见习人员表示积累了与岗位匹配的工作经验,85.56%的见习人员表示专业技能实操能力大幅提升,76.67%的见习人员认为提升职场沟通与协作能力,快速适应职场环境,70%的见习人员表示明确职业发展方向,职业规划更清晰。部分见习人员直接通过见习实现就业,见习促进就业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拓宽就业渠道,青年就业压力有效缓解
《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了就业见习覆盖面,更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参与就业见习工作,新增了大量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提供了更多实践锻炼和就业机会。特别是针对就业困难青年群体通过见习帮助其积累经验、实现就业,有效拓宽了青年就业渠道,缓解了青年就业压力。同时,通过发放见习补贴、留用奖励等政策,降低企业用人成本,提高企业参与见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了见习岗位供给。
(三)夯实权益保障,政策公平性持续彰显
《办法》明确规定了见习人员的基本待遇、见习期限、权益保障等内容,要求见习单位按时足额发放见习补贴,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生活保障,严禁克扣、拖欠见习补贴,有效保障了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评估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88.89%的见习人员对见习待遇、权益保障等政策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未发现严重侵害见习人员权益的现象。同时,通过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见习人员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见习人员权益保障力度。
(四)凝聚社会共识,综合社会效益持续释放
《办法》的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见习单位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青年就业提供支持;社会公众对就业见习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不断提高,形成了关心、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良好社会氛围。问卷数据显示,81.67%的调研对象对《办法》实施的整体满意度表示非常满意,也认为对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吸纳多层次劳动力,为就业市场注入活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既帮助企业发现潜在人才、降低用人风险,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储备了人力资源。
五、省级专家组评估意见
省人社厅就业见习业务专家组会同我市各级人社见习业务骨干,针对《办法》实施情况开展了详细的讨论和评估。省厅业务专家组明确表示:该《办法》的实施显著提升了见习管理的标准化水平,为见习人员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对见习人员今后在促就业和稳就业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在政策细节上还要进一步完善,如进一步细化见习补贴发放标准等。并表示将这次调研和评估意见在后续省级政策修订中予以充分吸纳,使就业见习政策更加细化、更具可操作性,为下一步基层工作提供更清晰的依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剖析
结合实地核查、问卷调研、专家评审情况,对照决策预期和群众企业期盼,《办法》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短板弱项,部分机制不够完善、执行质效有待提升,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地精度不足,业务执行存在偏差
部分见习基地对《办法》核心条款、申报流程、准入条件、带教规范掌握不透彻,存在理解偏差。同时,企业经办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新任人员业务不熟、政策不清,导致补贴申报材料反复退回、工作衔接不畅、政策执行出现断档,增加政企沟通成本,影响政策落地质效。
根源剖析:政策常态化培训机制不健全,针对性业务指导不足;政策宣传存在盲区,分层分类精准宣讲不到位;基层业务指导、答疑辅导闭环机制不完善。
(二)岗位供需匹配失衡,优质岗位供给不足
现有见习岗位结构较为单一,基础服务类岗位占比偏高,适配高校毕业生的技术类、专业类、管理类优质岗位供给偏少。同时,岗位信息精准推送、双向匹配机制不健全,出现优质岗位招募难、专业青年找不到适配岗位的“供需错配”问题,岗位空转、人员闲置现象并存,见习实效性有待提升。
根源剖析:优质岗位挖掘力度不足,对重点产业、国企资源整合不够;岗位供需精准对接机制不健全,数字化匹配服务滞后;岗位开发激励导向不够鲜明。
(三)见习留用转化率偏低,政策育人效能未充分释放
全市整体见习期满留用率处于较低水平,政策“以见习促就业、以见习储人才”的核心功能未完全发挥。同时,留用质量两极分化明显,优质规范企业留用率可达50%以上,而多数中小微企业、基础服务类单位留用意愿弱、留用率偏低,整体工作质效不均衡。
根源剖析:差异化激励机制不健全,对高留用、高质量见习单位激励力度不足;部分企业重招募、轻培育,人才培养意识薄弱;见习人员长期培育、留用对接机制不完善。
七、优化完善对策建议
针对本次评估发现的问题,结合省级专家意见、基层实际及市场诉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提出以下整改提升和政策优化建议:
(一)强化业务赋能,提升政策落地精准度
1.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见习单位见习工作负责人、带教老师开展业务培训,解读《办法》及相关政策,提升其对见习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能力。
2. 健全精准指导服务。建立政企常态化对接机制,针对新认定基地、新任经办人员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梳理常见问题清单、标准化材料清单,减少申报失误、杜绝工作断档。
(二)优化岗位结构,提升供需匹配精准度
1. 深挖优质岗位资源。突出“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十大未来产业”企业,加大优质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引导见习单位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增设优质见习岗位,提高岗位质量,满足见习人员的专业需求和发展需求。
2. 深化与国企合作。主动加强与国有企业的沟通对接,鼓励国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发高质量、多类型的示范性就业见习岗位,增加见习岗位吸引力。
(三)健全激励体系,全面提升见习留用率
1. 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见习质量高、留用率高、社会评价好的见习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推荐其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激发见习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落实差异化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差异化机制,鼓励见习单位优先留用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倒逼企业重视人才培育、主动留用优秀见习人员。
八、综合评估结论
综合本次全方位、系统性评估,《关于印发宿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决策合法合规、制度科学完善、实施成效显著、社会效益良好,完全契合我市稳就业工作实际和青年就业发展需求,整体达到既定决策目标,具备持续实施、深化完善的基础和价值。
政策实施以来,全市见习基地持续扩容、岗位供给稳步增长、青年能力有效提升、权益保障坚实有力、社会氛围持续向好,得到省级主管部门、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广泛认可。同时,政策运行中仍存在政策落地不精准、岗位供需匹配度不高、见习留用转化率偏低、精细化管理不足等问题,根源在于培训体系不健全、资源整合不充分、激励机制不完善。
综上,本次评估结论为:该决策继续实施,予以修订完善。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以此次后评估为契机,全面吸纳评估成果和专家意见,逐项落实整改举措、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优化政策条款、细化配套标准、健全长效机制,持续规范就业见习管理、提升岗位质量、提高留用成效、强化权益保障,充分发挥就业见习稳就业、育人才、促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全力推动全市青年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