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假】宿州市中小学春秋假温馨提示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宿州市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2026年春秋假实施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原则上九年级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
2026年春假放假3天(4月1日至3日),与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连休。秋假具体时间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另行通知。
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鼓励家长积极陪伴孩子,优化孩子学习生活节奏,缓解学业压力,保障孩子休息时间与自主发展空间;通过家庭出游、研学旅游、户外锻炼、亲子阅读等方式,强化亲子亲密互动,丰富学生实践体验,帮助孩子提升科学素养、厚植爱国情怀、培养人文底蕴,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春秋假期间,学校严格执行“双减”政策,不增加课程、课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给学生和家庭更多自由支配时间;假期结束后,不得立即组织考试。各地各部门将规范假期校外培训行为,严禁面向中小学生组织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严查学校以春秋假名义违规乱收费和违规集体补课行为。
各地各相关部门丰富实践资源,提升服务质效,指导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公益场馆与春秋假紧密衔接,更好满足学生及家庭的假期需求。引导研学基地(营地)、劳动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提供优惠服务,鼓励高校对中小学生开放校园。
为给家长看护孩子、旅游出行提供方便,鼓励各地按照人社、工会等部门政策要求,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个性化举措,推动职工带薪休假等与春秋假时间安排相衔接。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补休,方便家庭出行。
针对部分看护有困难的学生,鼓励利用社区服务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就近提供公益托管服务。学校及时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提供托管服务,开展体育锻炼、美育、劳动、科技实践、阅读等活动,并组织人员看护,不收取托管服务费用。
春秋假前,学校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建议家长做好假期监管,重点加强交通、防溺水、防网络沉迷、用火用电、食品安全等防护工作;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留意孩子情绪变化,合理安排亲子活动,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各地各部门加强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为春秋假有序实施提供安全保障。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