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收费】关于市主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依据《宿州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宿发改价格〔2024〕103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主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第一档阶梯气价为3.22元/m³,年用气量420m³(含)以下部分。
(二)第二档阶梯气价为3.55元/m³,年用气量420m³至1440m³(含)部分。
(三)第三档阶梯气价为4.51元/m³,年用气量1440m³以上部分。
(四)执行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为3.38元/m³。如调整后的气价高于非居民气价,可自主选择执行气价类别,并与燃气经营企业以供气合同约定。
二、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
对经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本市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实行优惠政策,每月每户免费用气量增加至5m³。
三、多人口家庭优惠政策
单户家庭人口在4人以上,每增加1人,年分档气量增加100m³。用户可到燃气经营企业网点办理。
四、执行时间和范围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起执行,执行范围为市主城区(含埇桥区、市管园区),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宿发改价格〔2019〕117号同时废止。
五、有关要求
请你公司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调价政策平稳实施、优惠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妥善做好卡表充值、抄表计量、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