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509-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9-10 发布日期: 2025-09-10 15:2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管省级开发区
赋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管省级开发区
赋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解读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9-10 15:24 编辑:信息公开

202594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市管省级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宿政202540号,以下简称《事项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政策依据

202563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的决定》(皖政〔202544号),决定赋予淮北、宿州、淮南、六安、铜陵、池州、黄山7个联动创新区34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20257月,省委编办、省司法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赋权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动态调整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560号)。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赋权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市委编办组织赋权双方梳理开发区发展所需且能有效承接的事项,在与赋权双方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决定修订事项清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需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要求各地调整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个月内完成。根据省里要求,我市决定对市管省级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进行修订。二是赋权调整现实工作的需要。我市于20232月赋权宿马园区44项、市高新区48项、市经开区65项审批服务等事权。随着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功能变化,原有赋权事项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因此,各开发区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提出了新的赋权需求和动态调整意见。三是优化开发区管理体制的需要。修订市管省级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可依法赋予市管省级开发区更多经济管理权限,持续深化供给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为企服务、降低行政成本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7月,市委编办牵头起草《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宿马园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3个市管园区,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21个市直部门,以及埇桥区12个区直部门的意见,均表示同意。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市司法局、有关单位再次确认。提请市发改委进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组织进行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均符合有关要求。93日,《事项清单(送审稿)》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4日,《事项清单》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采用一区一清单形式列明各开发区赋权事项

1赋权宿马园区74项,含行政许可39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22、公共服务事项11,涉及部门14个。

2.赋权市高新区63项,含行政许可36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16、公共服务事项9,涉及部门13个。

3赋权市经开区81项,含行政许可46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20、公共服务事项13,涉及部门15个。

(二)赋权事项调整情况

1.相较2023年版清单,调出的事项共9项,分别为:科技成果登记”“燃气经营许可,应省厅要求收回市局实施;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依照近期审议通过的《安徽省开发区条例(草案)》有关要求,收回市局实施;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因为办件较少,应园区要求收回市局实施。

2.新增的事项共28项,系园区评估认为后期发展需要且有能力承接的事项。其中,从《指导目录》中认领的事项12项,具体包含农业农村部门4,分别为动物诊疗许可”“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补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补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部门1,为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文化旅游部门4项,分别为艺术考级活动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艺术考级机构考级情况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分别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备案卫生健康部门1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3根据工作实际申请《指导目录》之外事项16项,具体包含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2,分别为建设工程验线”“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3,分别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城市管理部门11,分别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等。

五、保障措施

一是做好工作衔接。赋权双方要高度重视赋权工作,稳妥做好事项交接,明晰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赋权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二是健全督导机制。赋权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指导、督察机制,定期对赋权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要及时总结评估开发区赋权工作。

六、政策咨询

咨询科室:市委编办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科

咨询电话:0557—30357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