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504-00014 信息分类: 改革任务落实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4-11 发布日期: 2025-04-16 08:1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公布宿州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公布宿州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来源:安徽宿州消防微信公众号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16 08:16 编辑:信息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宿州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信息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安徽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消防执法主体信息(7个)

监督举报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665号

举报投诉电话:0557-2559026

举报邮箱:szzhzdk@163.com

三、相关要求

(一)以上全市7个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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