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宿州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宿州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信息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安徽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消防执法主体信息(7个)
监督举报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665号
举报投诉电话:0557-2559026
举报邮箱:szzhzdk@163.com
三、相关要求
(一)以上全市7个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