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背景
《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2年9月21日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4月1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州市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评估单位)对《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单位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条例》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效益性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形成以下评估报告。
二、《条例》立法后评估依据和过程
(一)评估依据
1.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最新要求;
2.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行政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
3.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
4.《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问卷调查资料;
5.《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地走访调研资料;
6.宿州市、县(区)优化营商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条例》资料;
7.《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后评估会议收集整理资料;
8.其他收集整理的资料。
(二)评估过程
1.召开会议,实地调研。2024年5月23日-24日,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5月23日,市人大调研组一行赴灵璧县及轴承产业园进行调研,灵璧县政府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负责人,县人大代表(5人)、企业家代表(15人)等参加了调研会议。5月24日,市人大调研组一行赴埇桥区宿徐现代产业园埇桥园进行调研,评估单位按要求列席上述会议,收集、记录会议相关资料。
2.问卷调查,收集民情。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5日,评估单位针对市、县(区)有关企业开展了《条例》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收回调查问卷135份,同时对问卷调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
3.走访企业,听取意见。评估单位采取随机方式,走进企业,面向群众了解《条例》的社会认知度,倾听社会公众对实施情况的相关意见,并对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归纳。
4.研阅材料,分析研判。评估单位先后对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等地贯彻落实《条例》书面报告材料进行认真研读,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座谈内容进行汇总梳理,对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并将《条例》与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比较和研讨,分析研判取得的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
三、《条例》的分析评价结论
(一)合法性评估
合法性评估,主要是评估《条例》的立法依据是否合法,立法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立法内容上是否存在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相抵触等问题。
1.立法依据合法。《条例》属于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依据合法。
2.符合法定权限。《立法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例》立法目的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是关于宿州市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法律规定,符合《立法法》中有关立法权限划分的规定,没有违背法律保留、法律优先等原则,《条例》的制定符合法定权限。
3.符合法定程序。《条例》经2022年9月21日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条例》的起草送审、审议通过、批准公布等所有程序合法。
4.立法内容与上位法不抵触。《条例》的制定主要依据是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内容是关于宿州市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制度设计等与上位法的规定不相抵触。
综上,《条例》在立法依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以立法内容方面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理性评估结果
合理性评估,是指《条例》规定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所规定的措施和手段是否适当、必要、法律责任是否合适完备。
1.主要制度设计合理,符合公正、公平原则。《条例》采用小切口立法的形式,不设章节,共二十三条。《条例》没有重复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政府有关规章详细规定的内容,主要聚焦市场主体特别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针对政府履约践诺、部门公正执法等领域进行制度设计。特别是把省委关于“建立签订合同协议、作出行政承诺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的要求作为立法重点,力求从源头上减少涉企纠纷,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总体上,各项制度围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立法目的合理设计,符合公正、公平原则。
2.法律责任规定恰当。《条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细化了轻违免罚、容错机制、法律服务、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市、县(区)依法制定、公布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除处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同时也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将被依法追究责任。《条例》规定的措施和手段适当、必要,法律责任规定恰当。
(三)可操作性评估结果
《条例》规定的条款内容、程序总体正当、简便,要求和措施的表述明确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例如:《条例》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优惠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对确需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优惠政策,应当简化申报手续,做到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实现一次申报、“即申即享”。《条例》第十六条“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应当合并进行;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的,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组织实施联合检查,检查结果互认共享。”这些规定比较明确,易于操作。
(四)效益性评估结果
1.社会效益显著。《条例》实施以来,在宿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直有关单位、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园区均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推动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比如,2024年以来,埇桥区新增市场主体12102家;企业设立登记审批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4小时,个体工商户开设实现“秒批”;企业注销办理时限由10天压缩至10分钟;灵璧县开展的“五减三改”工作,平均办事效率压缩至2.11份,承诺办结时限将至1.28日,服务事项即办率提升到79%,“最多跑一次”办结率达到100%。据本次问卷调查,58.52%的受访群众反映对当前本市营商环境非常满意;24.44%的受访群众反映对当前本市营商环境满意。广大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社会效益显著。
2.经济效益显著。2024年以来,埇桥区办理税费减免7.87亿元;为103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36笔5.22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6笔5422万元,惠及创业人员246人;灵璧县2023年“免申即享”兑现政策2个,分别为《灵璧县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办法》和《灵璧县专利资助办法(暂行)》,涉及企业4家,共计44.57万元。根据本条调查问卷结果统计分析,大部分企业对政府优惠政策供给、兑现方面感受明显。《条例》的实施对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为市场主体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经济效益明显。
3.法律效果显著。《条例》实施以来,市、县(区)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2024年以来,埇桥区合法性审查案件已审结22件,其中合同协议2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8件;灵璧县聚焦法律服务,开展“惠企暖企 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16次。市、县(区)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梳理法治风险点,审查完善规章制度,帮助企业运用法治方法破解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执法单位的“问题提醒、限期整改、首次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让执法更有温度、监管更有精度。根据本次调查问卷结果统计分析,65.19%的企业认同涉企行政执法专业性、规范性逐步改善。绝大多数企业认为宿州市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律效果显著。
五、《条例》贯彻实施和修改完善的建议
(一)继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宣传
市、县(区)有关部门和各园区应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知晓度。同时,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明确政策执行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建立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建议市、县(区)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网上运行,实现受理、审批、办结全环节闭环式管理,助推“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对照沪苏浙等先进地区,常态化清单化借鉴学习新思路、新举措,通过“借鉴+创新”方式,加速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结合省市年度基础清单,研究构建“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三)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力度
建议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力度。搭建惠企政策网上超市,针对政策兑现慢、兑现难,企业和人才多头找、多头跑问题,打破信息壁垒,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将以往政策兑付需层层上报、层层下拨的线下兑付变为数据协同、信用承诺的在线兑付。提升各类涉企政策知晓面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保证政策刚性兑现、有效落地。特别是对项目招引过程中承诺同意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完成兑现,营造信得过、靠得住的政府形象。
(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建议建立包容性执法、柔性执法、联合执法制度。相关执法部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以及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明确监管标准和监管流程,减少监管的随意性。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检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一监管标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推进高频事项“全省一单”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利。
(五)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建议加大引才留才力度。提高人才奖励或激励政策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同时,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产教融合等方式赋能一线工人专业化、数字化提升,打造一批新时代宿州市“金蓝领”。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在积极向上争取指标的同时,通过创新破产机制,加强府院联动,盘活僵尸企业土地,腾出发展空间。完善金融服务系统。建立周转金贷款支持制度,为企业提供短期融资需求,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周转需求。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投贷保补机制,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产业扶持作用,提升企业金融获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