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412-00011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12-04 08:12
文  号: 发改社会〔2024〕260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2-04 08:12 编辑:信息公开

发改社会〔2024〕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修订后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专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专项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时开展评估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pdf

“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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