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409-00030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日期: 2024-09-20 17:44
文  号: 宿防指〔2024〕1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防台风
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防台风
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应急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20 17:44 编辑:信息公开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鉴于第13号台风“贝碧嘉”对我市风雨影响已基本结束,防汛形势总体趋稳。根据《宿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2017时将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第14台风“普拉桑”发展趋向,保持高度警惕,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持续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切实做好堤防巡查防守,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责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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