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规范化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宿州市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规范公众参与程序,通过公众参与规范化助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
一是建章立制,公众参与制度化。建立《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范围、类型进行了明确。同时,对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座谈讨论和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发布草案或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以及不同类型的公众参与组织方式、参与人数、意见收集与采纳、结果反馈与运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便于决策承办单位操作执行。
二是编制目录,参与事项清单化。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司法行政部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政府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以及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须按要求组织公众参与活动,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是拓展渠道,意见征集多元化。优化“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征集平台”,增加县区和市直部门意见征集平台入口,完善意见征集平台工作制度,规范发布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情况信息。目前,平台已收录公众意见征集85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大行政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决策承办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进行公众意见征集。砀山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学区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砀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征求公众意见,收到意见建议20余条,县教体局根据意见征集情况对招生入学、学区划分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市房管中心《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四是审核把关,参与程序规范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司法行政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提出公众参与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对上会议题进行审核把关。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不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不按照规定程序征求意见、未能合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的,市政府办公室将议题退回决策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对决策承办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的指导、督促,并将落实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公众参与制度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