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407-00017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05 发布日期: 2024-07-10 17:2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7-06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住房公积金】安徽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住房公积金】安徽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来源:宿州发布微信端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10 17:22

近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出通知,进一步优化“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政策。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本地户籍缴存人也可按离职封存满半年政策提取公积金。

《通知》自2024年7月6日起实施。支持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政策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特此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4年7月5日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持续支持缴存人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







三、工作目标

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四、主要内容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创新举措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本地户籍缴存人也可按离职封存满半年政策提取公积金。







六、保障措施

(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皖事通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提取业务,也可通过各网点线下办理。







七、下一步工作

《通知》自2024年7月6日起实施。支持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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