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405-00027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5-22 发布日期: 2024-05-22 16:0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公积金】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公积金】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来源:宿州发布微信端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22 16:09

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通知如下:
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5万元提高至7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后续视国家政策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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