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404-00038 信息分类: 消费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4-30 18:4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来源:拂晓新闻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30 18:44 编辑:信息公开

“五一”假期来临,节日旅游和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外出就餐时,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环境卫生整洁的正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卫生状况差、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以及街边小摊就餐。就餐时注意辨别食物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正常。不食用不知品种的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坚决不吃野生动物,并对非法售卖、加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提倡理性合理消费,自发抵制餐饮浪费,适量点餐、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避免浪费。

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订购外卖时,应选择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有实体店面的正规餐饮商家。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餐食运送的时间,鼓励选择“无接触配送”。收到餐食后,检查外包装及食安封签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按照个人食量适量点餐,杜绝浪费;最好自备餐具,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

该局还对农村集体聚餐作出具体要求。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和承办者及帮厨人员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做到举办场所环境卫生清洁,“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齐全,采购查验,加工过程烧熟煮透食品,切配、贮存食品生熟分开,清洗消毒餐饮具,食品留样等。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要加强对乡厨(流动厨师)的建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其主动备案登记;实行“两证”上岗制度,即取得本年度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现场指导,并如实记录。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记者 曾庆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