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404-00030 信息分类: 执法稽查
发布机构: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2-26 发布日期: 2024-04-30 17:28
文  号: 皖市监办函〔2023〕879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30 17:28 编辑:信息公开

皖市监办函〔2023〕879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挂靠单位:

现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适用本基准应当遵照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要求。

本基准自2024115日起施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同步废止。


    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doc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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