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404-00006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日期: 2024-04-03 17:4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就业】2024年宿州市“人才归宿”定向引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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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2024年宿州市“人才归宿”定向引才公告!

来源:宿州发布微信端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3 17:45


2024年宿州市“人才归宿”定向引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归宿”行动,充分发挥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更多人才汇聚宿州,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在安徽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高校范围内开展“人才归宿”定向引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安徽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高校范围内的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2)。


选调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专升本、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不列入引才范围。


二、引进计划


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录30人,岗位目录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引进人才在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


3.本科、硕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②确定为安徽省定向选调生初步人选但放弃填报志愿的;

③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定向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岗位匹配、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于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exam.pzhl.net),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逾期不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4月11日18: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若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2: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如报名人数较多,采取先比选、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招录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④博士、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教育经历学历学位证书;⑤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全过程。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程序。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岗位匹配


根据面试成绩、个人意愿、工作需要等统筹进行岗位匹配,确定各单位引才考察人选。


(七)考察


考察工作具体由引才单位负责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引进所需相关材料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事宜。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根据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现行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兑现落实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入事业编制,薪资根据单位性质按照统一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管理7级、管理8级定岗或给予相应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职或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优先调任,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分地区采取定额包干形式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北京、厦门900元,天津、长沙800元,济南550元,上海、杭州500元,南京、武汉、合肥250元,成都1000元,广州、西安1200元,长春1400元,哈尔滨1600元。


2.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州先锋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51721,0557-3054338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63026(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使用。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宿州市定向引进人才岗位目录

2.2024年宿州市定向引进人才高校名单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2

2024年宿州市定向引进人才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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