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401-00007 信息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日期: 2024-01-05 16:1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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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05 16:18 编辑:政府办

宿政发〔2023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需要等情况,市政府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宿州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宿州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宿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及时纠正。

二、落实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省、市清单动态调整有关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和上级清单调整情况等,落实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机制,及时更新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三、做好有关清单有机衔接。各级政府权责清单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备案事项的,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备案事项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四、推进清单规范高效运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会同市有关单位制定完善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

五、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对列入清单的事项,确定监管层级、监管主体,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按照全省统一、简明易行、科学合理要求,衔接落实国务院部门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行政裁量权基准,深化互联网+监管,开展智慧监督,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行使行政权力、设置限制性条款、指定中介服务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六、做好清单实施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市审改牵头机构、机构编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同和督促,确保各项清单落地生效。

清单公布后,《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宿政发〔20229号)即行废止。

附件:1.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宿州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

3.宿州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4.宿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

                         20231213


附件1

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市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市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市政府

县级政府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

2

市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市发展改革委

县级节能审查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3.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3

市发展改革委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4

市发展改革委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

市发展改革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

县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4.
《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5.
《安徽省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政许可程序管理规定》(皖经信电力〔2013269号)

6

市教育体育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教育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3.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7

市教育体育局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和旅游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5.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8.
《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9.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审批权的通知》(教社管〔2002005号)

8

市教育体育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9

市教育体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市政府

(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10

市教育体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教育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
《教师资格条例》
3.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11

市教育体育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

乡镇政府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

12

市教育体育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体育部门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3.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13

市教育体育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体育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四批取消、合并、下放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的通知》(皖政办〔200223号)

14

市教育体育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县级体育部门

1.《全民健身条例》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皖政〔201349号)
3.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4.
《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
5.
《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体产〔20135号)

15

市教育体育局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体育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
《关于公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16

市科技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市科技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
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
3.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4.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外国专家局《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42号)

17

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

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宗教事务条例》
2.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3.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18

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

市民族宗教局

(由县级民族宗教局初审)

1.《宗教事务条例》
2.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19

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宗教部门

1.《宗教事务条例》
2.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20

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

市民族宗教局

(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县级宗教部门

1.《宗教事务条例》
2.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3.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21

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22

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会同市公安局

《宗教事务条例》

23

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县级宗教部门

1.《宗教事务条例》
2.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3.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24

市政府

侨务办公室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初审

县级侨务部门初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3.
《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
4.
安徽省实施《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办法(试行)

25

市公安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6

市公安局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7

市公安局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8

市公安局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市公安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29

市公安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30

市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31

市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32

市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3.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33

市公安局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市公安局初审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34

市公安局

保安员证核发

市公安局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35

市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县级公安机关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36

市公安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37

市公安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38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9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0

市公安局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市公安局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41

市公安局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2

市公安局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3

市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4

市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

45

市公安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2.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46

市公安局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7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县级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48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49

市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50

市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51

市公安局

机动车登记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52

市公安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53

市公安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4

市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55

市公安局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56

市公安局

非机动车登记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

57

市公安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8

市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派出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21版)》

59

市公安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60

市公安局

普通护照签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

管理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61

市公安局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

管理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62

市公安局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

(含指定的派出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63

市公安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

管理机构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2.
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64

市公安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

管理机构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65

市公安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市公安局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

管理机构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66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市民政局

县级民政部门

(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65号)

67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市民政局

县级民政部门

(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68

市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民政部门

(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1.《宗教事务条例》
2.
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国宗发〔20191号)

69

市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市民政局

县级民政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

70

市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市政府

(由市民政局承办)

市民政局

县级政府

县级民政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殡葬管理条例》
2.
《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

71

市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市级、县级有关部门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的命名、更名,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地名管理条例》

72

市司法局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市司法局初审

(省司法厅事权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3.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4.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73

市司法局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市司法局

(受理司法部事权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
10.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
11.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74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75

市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市司法局初审

(省司法厅事权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76

市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市财政局

县级财政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82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6号)

7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
《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劳社〔200529号)

7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
《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劳社〔200529号)

7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
《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8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3.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3号)
4.
《关于调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集体合同审查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54号)

8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3.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4.
《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第225号)

82

市自然资源局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4.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
5.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皖自然资规〔20205号)

83

市自然资源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
《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4.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
5.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皖自然资规〔20205号)

84

市自然资源局

地图审核

市自然资源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
《地图管理条例》

85

市自然资源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2.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
3.
《关于加强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2007195号)

86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87

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88

市自然资源局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市政府

(由市自然资源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89

市自然资源局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市政府

(由市自然资源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0

市自然资源局

临时用地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1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3.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92

市自然资源局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市政府

(由市自然资源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4.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皖政〔201435号)

93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3.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94

市自然资源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市自然资源局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乡镇政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3.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95

市自然资源局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会同市文物局

县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96

市自然资源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会同市文物局

县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97

市自然资源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会同市文物局

县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98

市自然资源局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乡级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99

市生态环境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规定(2019年本)》的公告》(皖环函〔2019891号)

100

市生态环境局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
5.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规定(2019年本)》的公告》(皖环函〔2019891号)

101

市生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6.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102

市生态环境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4.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

103

市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04

市生态环境局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05

市生态环境局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06

市生态环境局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107

市生态环境局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08

市生态环境局

辐射安全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
4.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皖环发〔201414号)

10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4.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5.
《安徽省人民政府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44号)

1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11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行业和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11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涉及电子通信、铁路、民航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4.
《安徽省人民政府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44号)

11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11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修正)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11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11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11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
《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1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1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12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12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5.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122

市房管中心

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房管中心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

(房产)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123

市房管中心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市房管中心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71号)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782号)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8号)

124

市城管局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市城管局会同

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25

市城管局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市城管局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6

市城管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市城管局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127

市城管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市城管局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128

市城管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市城管局

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129

市城管局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市城管局

县级城市供水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

130

市城管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市城管局

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31

市城管局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市城管局

县级城市供水部门

1.《城市供水条例》
2.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

132

市城管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市政府

(由市城管局承办)

市城管局

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133

市城管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市城管局

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34

市城管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市城管局

县级绿化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35

市城管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市城管局

县级绿化部门

1.《城市绿化条例》
2.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136

市城管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市城管局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37

市城管局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市城管局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38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39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4号)

140

市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81号修正)

141

市交通运输局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2.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
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皖政〔20198号)

142

市交通运输局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3.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
4.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

143

市交通运输局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2.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号)
3.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144

市交通运输局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145

市交通运输局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第12号)
4.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5.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放一类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核发(补发)的通知》(皖交审批函〔2021476号)
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7.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46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3号)
3.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

147

市交通运输局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4.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44号)
5.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2号)
6.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148

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81号)

149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

150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

151

市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152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

153

市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6号)
3.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46号)
4.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54

市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46号)
3.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6号)
4.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55

市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市交通运输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5号)
3.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46号)
4.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5.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156

市交通运输局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4号)
3.
《安徽省港口条例》

157

市交通运输局

港口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
《安徽省港口条例》

158

市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4号)

159

市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3.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4号)

160

市交通运输局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
《安徽省港口条例》

161

市交通运输局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
《安徽省港口条例》
4.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4号)

162

市交通运输局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5.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163

市交通运输局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164

市交通运输局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3.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65

市交通运输局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3.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66

市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5.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67

市交通运输局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4.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167

市交通运输局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部令第29号)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65号)
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7.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68

市交通运输局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69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

170

市交通运输局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
《安徽省港口条例》

171

市交通运输局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2.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6号)
3.
《安徽省航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0号)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2112号)

172

市交通运输局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2.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35号)

173

市交通运输局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174

市交通运输局

船舶国籍登记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175

市交通运输局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县级政府

(由其指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76

市交通运输局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2.
《国防交通条例》

177

市交通运输局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市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2.
《国防交通条例》

178

市交通运输局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2.
《国防交通条例》

179

市交通运输局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180

市农业农村局

农药经营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农药管理条例》
2.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3.
《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4.
《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

181

市农业农村局

兽药经营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

182

市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83

市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184

市农业农村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市政府

(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85

市农业农村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3.
《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
4.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
5.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86

市农业农村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

1.《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
2.
《蚕种管理办法》

187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植物检疫条例》
2.
《植物检疫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3.
《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

188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植物检疫条例》
2.
《植物检疫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3.
《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

189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受理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90

市农业农村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7号)

191

市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修正)

192

市农业农村局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193

市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修正)

194

市农业农村局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市政府

(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42号第四次修订)

195

市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96

市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97

市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98

市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99

市农业农村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市政府

(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乡镇政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200

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202

市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203

市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市政府

(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4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捕捞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205

市农业农村局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206

市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7

市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8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209

市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719号)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4189号)

210

市水利局

取水许可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3.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4.
《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719号)
6.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

211

市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4.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5.
《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8.
《安徽省水文条例》

212

市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
《安徽省水工程管理与保护条例》
3.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4.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13

市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3.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4.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5.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6.
《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7.
《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淮河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72

214

市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3.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5.
《水利部关于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的通知》(水保〔2016310号)

215

市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16

市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17

市水利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3.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
4.
《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省级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皖水政〔201323

218

市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
《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219

市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1.《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2.
《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220

市水利局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21

市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市水利局

县级水利部门

1.《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22

市商务局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市商务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4.
《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933号)
6.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9765号)

223

市商务局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市商务局

(受理省商务厅事权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2.
《拍卖管理办法》

224

市商务局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市商务局

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2.
《安徽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225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26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27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28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29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30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旅行社设立许可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委托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
《旅行社条例》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30号)

231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导游证核发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委托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3.
《导游管理办法》

232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市政府

(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县级政府

(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33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34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市政府

(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县级政府

(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35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36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37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县级文物部门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238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县级广电部门

(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239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县级广电部门

(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40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县级广电部门

(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1.《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2.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3.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4.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41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初审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242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县级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43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受理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县级广电部门

(受理省广电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2004年第35号)

244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初审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2.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
3.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4.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245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初审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2.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46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247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1.《印刷业管理条例》
2.
《出版管理条例》
3.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248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受省新闻出版局委托实施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

249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电影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2.
《电影管理条例》
3.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250

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251

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252

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4.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5.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253

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4.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5.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254

市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255

市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4.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256

市卫生健康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257

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8号)

258

市卫生健康委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复审报省卫生健康委

(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2.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3.
《安徽省单采血浆许可工作规范》(皖卫医〔200876号)

259

市卫生健康委

医师执业注册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3.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4.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师准入管理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42号)

260

市卫生健康委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61

市卫生健康委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3.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262

市卫生健康委

护士执业注册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
《护士条例》
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4.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号)
5.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6.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263

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广告审查

市卫生健康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64

市卫生健康委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市卫生健康委

(受理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上报的省卫生健康委事权事项)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受理省卫生健康委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265

市卫生健康委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266

市卫生健康委

中医医疗广告审查

市卫生健康委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

267

市卫生健康委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5.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268

市卫生健康委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5.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269

市卫生健康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疾控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270

市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

县级疾控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3143号)

271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72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市应急局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73

市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市应急局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74

市应急局

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市应急局

(受省应急厅委托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75

市应急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应急局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3.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276

市应急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市应急局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77

市应急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应急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审查颁发范围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权限的通知》(皖应急〔2020235号)

278

市应急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应急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79

市应急局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应急局

(负责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
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280

市应急局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应急局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3.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281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3.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4.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市监法〔20213号)
5.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下放部分类别品种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的公告》

282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市监法〔20213号)

283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市监法〔20213号)

284

市市场监管局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气瓶充装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782号)
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

285

市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286

市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市场监管局

1.《特种设备安全法》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5.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放气瓶充装安装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通知》(皖质函〔2014290号)
6.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设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项目〉和〈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的通告》(省市场监管局通告201979号)

287

市市场监管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市市场监管局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288

市市场监管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市市场监管局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289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登记注册

市市场监管局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6.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7.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90

市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个体工商户条例》
2.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3.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91

市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3.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92

市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市市场监管局

县级药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93

市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县级药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94

市市场监管局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市市场监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95

市市场监管局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96

市市场监管局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97

市市场监管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企业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1.《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298

市市场监管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企业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1.《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299

市市场监管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1.《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300

市市场监管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市市场监管局

县级药监部门

1.《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301

市市场监管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02

市林业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林业局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03

市林业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市林业局

(部分受省林业局委托实施)

县级林业部门

(植物检疫机构)(部分受省林业局委托实施)

1.《植物检疫条例》
2.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3.
《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复便函(皖政办复〔2021373号)

304

市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市林业局

(含部分受省林业局委托实施)

县级林业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2号)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复便函(皖政办复〔2021373号)

305

市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市林业局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306

市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市林业局

县级林业部门

乡级政府

按照皖政〔2022112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07

市林业局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市林业局

县级林业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
《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308

市林业局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风景名胜区条例》

309

市林业局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2.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3.
《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310

市林业局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市林业局

县级林业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311

市林业局

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

市林业局

(受省林业局委托实施部分省林业局事权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
《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
3.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复便函(皖政办复〔2021373号)

312

市林业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级政府

(由林业部门承办)

1.《森林防火条例》
2.
《草原防火条例》
3.
《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313

市林业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市林业局

县级林业部门

1.《森林防火条例》
2.
《草原防火条例》

314

市林业局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市政府

(由市林业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林业部门承办)

市林业局

县级林业部门

1.《森林防火条例》
2.
《草原防火条例》

315

市林业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市政府

(由市林业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林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316

市林业局

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及移植审批

市政府

(由市林业局承办)

县级政府

(由林业部门承办)

市林业局

县级林业部门

1.《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2.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317

市林业局

省重点保护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市林业局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318

市林业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乡镇政府

《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

319

市国动办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市国动办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
3.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320

市国动办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市国动办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321

市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市档案局

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22

市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登记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323

市国家安全局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市国家安全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
《安徽省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

324

宿州海关

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宿州海关

(受理合肥海关事权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

325

宿州海关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

宿州海关

(受理合肥海关事权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326

宿州海关

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审批

宿州海关

(受理合肥海关事权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327

宿州海关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

宿州海关

(受理合肥海关事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328

宿州海关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

宿州海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6.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7.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329

市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县级税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30

市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市气象局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皖政〔20198号)

331

市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市气象局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皖政〔20198号)

332

市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市气象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8号)

333

市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市气象局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34

市消防救援支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35

市邮政管理局

邮政企业撤销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市邮政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2.
《关于做好下放邮政普遍服务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邮发〔20157号)

336

市邮政管理局

邮政企业停限办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市邮政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2.
《关于做好下放邮政普遍服务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邮发〔20157号)

337

市烟草专卖局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市烟草专卖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号)

338

市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市烟草专卖局

县级烟草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3.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339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受理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事权事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银发〔200589号)

340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受理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事权事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341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受理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事权事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42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受理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事权事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43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44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务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45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经常项目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46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47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48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49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跨境证券、衍生产品外汇业务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350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境内机构外债、跨境担保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51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境内机构(不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债权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352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353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购付汇核准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354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355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中心支局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国家外汇局宿州市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35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5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35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5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36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36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6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附件2

宿州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版)

总序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一、市政府办公室(外办)(1项)

1

1

其他权力

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

二、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55项)

2

1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3

2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

3

行政处罚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5

4

行政处罚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6

5

行政处罚

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7

6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8

7

行政处罚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9

8

行政处罚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10

9

行政处罚

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11

10

行政处罚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12

11

行政处罚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13

12

行政处罚

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

14

13

行政处罚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15

14

行政处罚

对盗窃电能的处罚

16

15

行政处罚

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

17

16

行政处罚

对供电企业擅自中断供电或者未按时恢复供电的处罚

18

17

行政确认

价格认定、复核

19

18

其他权力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20

19

其他权力

上报国家的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等事项初审

21

20

其他权力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2

21

行政处罚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23

22

行政处罚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十二)项规定的处罚

24

23

行政处罚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处罚

25

24

行政处罚

对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处罚

26

25

行政处罚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27

26

行政处罚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28

27

行政处罚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五类情形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29

28

行政处罚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虚报粮食收储数量等九类情形的处罚

30

29

行政处罚

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的处罚

31

30

行政处罚

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

32

31

行政处罚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从事仓储活动的处罚

33

32

行政处罚

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34

33

行政处罚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35

34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处罚

36

35

行政处罚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违反相关规定,未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未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采购粮食,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未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未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的处罚

37

36

行政处罚

对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粮食作为口粮的处罚

38

37

行政处罚

对粮食经营者违反储粮药剂使用相关规定,运输粮食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39

38

行政处罚

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未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40

39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41

40

行政确认

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

42

41

行政确认

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选定

43

42

其他权力

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及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监管

44

43

其他权力

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

45

44

其他权力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46

45

行政许可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47

46

行政许可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48

47

行政处罚

对管道企业未依照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49

48

行政处罚

对实施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处罚

50

49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违规施工作业的处罚

51

50

行政处罚

对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五类行为的处罚

52

51

行政处罚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53

52

行政处罚

对盗窃电能的处罚

54

53

行政处罚

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

55

54

行政处罚

对供电企业擅自中断供电或者未按时恢复供电的处罚

56

55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电力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技术的电力建设项目的处罚

三、市教育体育局(56项)

57

1

行政许可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58

2

行政许可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59

3

行政许可

校车使用许可

60

4

行政许可

教师资格认定

61

5

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62

6

行政处罚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

63

7

行政处罚

对个人违法取得入学资格的处罚

64

8

行政处罚

对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考生予以停考的处罚

65

9

行政处罚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66

10

行政处罚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

67

1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68

12

行政处罚

对个人在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吸烟、饮酒的处罚

69

13

行政处罚

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未履行查询义务,或者招用、继续聘用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处罚

70

14

行政处罚

对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或者虐待、歧视相关未成年人的处罚

71

15

行政处罚

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或者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72

16

行政处罚

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违反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处罚

73

17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利用办学非法集资,或者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74

18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

75

19

行政处罚

对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疏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处罚

76

20

行政处罚

对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的处罚

77

21

行政处罚

对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8

22

行政处罚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9

23

行政处罚

对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

80

24

行政处罚

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处罚

81

25

行政处罚

对非宗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宗教有关活动等的处罚

82

26

行政处罚

对高校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83

27

行政处罚

对高中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84

28

行政处罚

对学校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职责,违反《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处罚

85

29

行政处罚

对学校未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或者制定的校规违反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86

30

行政处罚

对教职工实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禁止行为的处罚

87

31

行政处罚

对幼儿园年检不合格或者拒不接受年检的处罚

88

32

行政处罚

对擅自为幼儿群体性服用药品的处罚

89

33

行政处罚

对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未执行安全、营养、保健、卫生相关规定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90

34

行政处罚

对成绩不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91

35

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92

36

行政处罚

对义务教育学校拒绝本入学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跨越入学区域招生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93

37

其他权力

受理教师申诉

94

38

其他权力

除高等学历教育以外的其他民办学校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的审核

95

39

其他权力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96

40

其他权力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备案

97

41

其他权力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

98

42

其他权力

民办学校法人举办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

99

43

其他权力

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

100

44

行政许可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101

45

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102

46

行政许可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103

47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处罚

104

48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105

49

行政处罚

对不再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条件仍经营该项目的处罚

106

50

行政处罚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107

5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拒绝、阻挠体育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处罚

108

52

行政处罚

对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或违规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处罚

109

53

行政处罚

对向公众开放的未达标体育设施逾期不改正或者经改正仍达不到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处罚

110

54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对体育赛事活动审批规定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111

55

行政确认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112

56

行政确认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四、市科技局(6项)

113

1

行政许可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14

2

行政确认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115

3

其他权力

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评审

116

4

其他权力

科技成果登记

117

5

其他权力

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118

6

其他权力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项)

119

1

行政处罚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120

2

行政确认

省级新产品认定

121

3

行政确认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

122

4

其他权力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19项)

123

1

行政许可

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

124

2

行政许可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125

3

行政许可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126

4

行政许可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127

5

行政许可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128

6

行政处罚

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处罚

129

7

行政处罚

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130

8

行政处罚

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131

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132

10

行政处罚

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133

11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

134

12

行政处罚

对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的,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或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135

13

行政处罚

对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136

14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137

15

行政处罚

对宗教教职人员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138

16

行政处罚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139

17

行政确认

民族成份变更审核

140

18

行政许可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141

19

行政确认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七、市公安局(189项)

142

1

行政许可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143

2

行政许可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144

3

行政许可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145

4

行政许可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146

5

行政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147

6

行政许可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148

7

行政许可

保安员证核发

149

8

行政许可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150

9

行政许可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151

10

行政许可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152

11

行政许可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153

12

行政许可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154

13

行政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155

14

行政许可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156

15

行政许可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157

16

行政许可

机动车登记

158

17

行政许可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159

18

行政许可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160

19

行政许可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161

20

行政许可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162

21

行政许可

非机动车登记

163

22

行政许可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164

23

行政许可

户口迁移审批

165

24

行政许可

犬类准养证核发

166

25

行政许可

普通护照签发

167

26

行政许可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168

27

行政许可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169

28

行政许可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170

29

行政许可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171

30

行政许可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172

31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处罚

173

32

行政处罚

对未携带许可证明经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174

33

行政处罚

对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等六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75

34

行政处罚

对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76

35

行政处罚

对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177

36

行政处罚

对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处罚

178

37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79

38

行政处罚

对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处罚

180

39

行政处罚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81

40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等六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82

41

行政处罚

对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处罚

183

42

行政处罚

对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处罚

184

43

行政处罚

对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罚

185

44

行政处罚

对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86

45

行政处罚

对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87

46

行政处罚

对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处罚

188

47

行政处罚

对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处罚

189

48

行政处罚

对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处罚

190

49

行政处罚

对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91

50

行政处罚

对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92

51

行政处罚

对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93

52

行政处罚

对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94

53

行政处罚

对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95

54

行政处罚

对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96

55

行政处罚

对行人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197

56

行政处罚

对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等三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98

57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处罚

199

58

行政处罚

对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处罚

200

59

行政处罚

对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罚

201

60

行政处罚

对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等二十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02

61

行政处罚

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等八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03

62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04

63

行政处罚

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等九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05

64

行政处罚

对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206

65

行政处罚

对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07

66

行政处罚

对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等十一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08

67

行政处罚

对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等三十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09

68

行政处罚

对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三十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10

69

行政处罚

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等二十七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11

70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等七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12

71

行政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

213

72

行政处罚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六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14

73

行政处罚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成员未达20%等十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15

74

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16

75

行政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217

76

行政处罚

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18

77

行政处罚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等十七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19

78

行政处罚

对非法安装警报器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20

79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处罚

221

80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等十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22

81

行政处罚

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到100%等十九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23

82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24

83

行政处罚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225

84

行政处罚

对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等三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26

85

行政处罚

对非法拦截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27

86

行政处罚

对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等六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28

87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等八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29

88

行政处罚

对驾驶拼装的摩托车、拖拉机在道路行驶等九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30

89

行政处罚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31

90

行政处罚

对生产拼装机动车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32

91

行政处罚

对擅自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活动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33

92

行政处罚

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对拒不执行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34

93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人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处罚

235

94

行政处罚

对车辆被扣留后,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处罚

236

95

行政处罚

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

237

96

行政处罚

对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等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38

97

行政处罚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处罚

239

98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处罚

240

99

行政处罚

对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处罚

241

100

行政处罚

对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处罚

242

101

行政处罚

对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等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43

102

行政处罚

对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44

103

行政处罚

对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

245

104

行政处罚

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等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46

105

行政处罚

对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等十一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47

106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处罚

248

107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罚

249

108

行政处罚

对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载人等十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50

109

行政处罚

对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51

110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处罚

252

111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道口通过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53

112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54

113

行政处罚

对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等八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55

114

行政处罚

对驾驶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56

115

行政处罚

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处罚

257

116

行政处罚

对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等十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58

117

行政处罚

对驾驭畜力车违反通行规定等九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59

118

行政处罚

对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60

119

行政处罚

对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处罚

261

120

行政处罚

对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等六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62

121

行政处罚

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处罚

263

122

行政处罚

对非紧急情况时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64

123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牌证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65

124

行政处罚

对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66

125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67

126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68

127

行政处罚

对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处罚

269

128

行政处罚

对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等十一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70

129

行政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271

130

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

272

131

行政处罚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员的处罚

273

132

行政处罚

对已登记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74

133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证、号牌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75

134

行政处罚

对(按照规定的车辆)无临时通行标志,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76

135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规定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77

136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78

137

行政处罚

对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等七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79

138

行政处罚

对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三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80

139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等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281

140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等业务的处罚

282

141

行政处罚

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283

142

行政处罚

对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284

143

行政处罚

对骗取护照的处罚

285

144

行政处罚

对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出售的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处罚

286

145

行政处罚

对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证件出境、入境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287

146

行政处罚

对协助非法出境、入境的处罚

288

147

行政处罚

对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罚

289

148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申请材料的处罚

290

149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查验出境入境证件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291

150

行政处罚

对擅自进入限制区域、拒不执行限期迁离决定行为的处罚

292

151

行政处罚

对非法居留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293

152

行政处罚

对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294

153

行政处罚

对外国人非法就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罚

295

154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行为的处罚

296

155

行政处罚

对非法获取往来台湾旅行证件行为的处罚

297

156

行政处罚

对协助骗取往来台湾旅行证件违法行为的处罚

298

157

行政处罚

对台湾居民未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行为的处罚

299

158

行政处罚

对台湾居民非法居留行为的处罚

300

159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转让往来港澳通行证件行为的处罚

301

160

行政处罚

对非法获取往来港澳通行证件行为的处罚

302

161

行政处罚

对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或者冒用他人的旅行证件出境、入境的处罚

303

162

行政处罚

对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处罚

304

163

行政处罚

对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的处罚

305

164

行政强制

继续盘问

306

165

行政强制

保护性约束措施

307

166

行政强制

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08

167

行政强制

拘留审查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

309

168

行政强制

限制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活动范围

310

169

行政强制

遣送外国人出境

311

170

行政强制

扣留车辆

312

171

行政强制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13

172

行政强制

拖移机动车

314

173

行政强制

强制拆除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

315

174

行政强制

收缴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316

175

行政强制

强制排除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妨碍安全视距的物体

317

176

行政强制

强制检测

318

177

行政确认

户口补录

319

178

其他权力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跨省(市)时间和路线核准

320

179

其他权力

旅馆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备案

321

180

其他权力

治安保卫重点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备案

322

181

其他权力

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

323

182

其他权力

教练车指定线路办理

324

183

其他权力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

325

184

其他权力

保安从业单位备案

326

185

其他权力

重点场所、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设计方案的备案

327

186

其他权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

328

187

其他权力

受理加入、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

329

188

其他权力

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条件下对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

330

189

其他权力

保安培训合同式样及保安学员、师资人员档案备案

市公安局埇桥区分局(261项)

331

1

行政许可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332

2

行政许可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333

3

行政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334

4

行政许可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335

5

行政许可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336

6

行政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337

7

行政许可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338

8

行政许可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339

9

行政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340

10

行政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341

11

行政许可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342

12

行政许可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343

13

行政许可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344

14

行政许可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345

15

行政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346

16

行政处罚

对未经审核变更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十一类情形的处罚

347

17

行政处罚

对保安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348

18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进行保安员培训的处罚

349

1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办理保安培训机构变更手续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350

20

行政处罚

对非法传授侦察技术手段的处罚

351

21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内容、计划进行保安培训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352

22

行政处罚

对侮辱国歌的处罚

353

23

行政处罚

对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354

24

行政处罚

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罚

355

25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356

26

行政处罚

对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357

27

行政处罚

对保安从业单位泄露保密信息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358

28

行政处罚

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许可施工的处罚

359

29

行政处罚

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

360

30

行政处罚

对扰乱单位秩序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361

31

行政处罚

对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362

32

行政处罚

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363

33

行政处罚

对寻衅滋事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364

34

行政处罚

对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365

35

行政处罚

对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366

36

行政处罚

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规定四类行为的处罚

367

37

行政处罚

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行为的处罚

368

38

行政处罚

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不按规定报告的处罚

369

39

行政处罚

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行为的处罚

370

40

行政处罚

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和特殊设施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371

4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372

42

行政处罚

对违规举办大型活动行为的处罚

373

43

行政处罚

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374

44

行政处罚

对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375

45

行政处罚

对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376

46

行政处罚

对威胁人身安全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377

47

行政处罚

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378

48

行政处罚

对猥亵、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379

49

行政处罚

对虐待和遗弃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380

50

行政处罚

对强迫交易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381

51

行政处罚

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382

52

行政处罚

对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383

53

行政处罚

对盗窃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384

54

行政处罚

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385

55

行政处罚

对招摇撞骗的处罚

386

56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387

57

行政处罚

对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行为的处罚

388

58

行政处罚

对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389

59

行政处罚

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处罚

390

60

行政处罚

对旅馆业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391

61

行政处罚

对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392

62

行政处罚

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行为的处罚

393

63

行政处罚

对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394

64

行政处罚

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395

65

行政处罚

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396

66

行政处罚

对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397

67

行政处罚

对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398

68

行政处罚

对偷开他人机动车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399

69

行政处罚

对破坏、污损坟墓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00

70

行政处罚

对卖淫嫖娼和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01

71

行政处罚

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处罚

402

72

行政处罚

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两类行为的处罚

403

73

行政处罚

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404

74

行政处罚

对为赌博提供条件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05

75

行政处罚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06

76

行政处罚

对非法持有毒品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407

77

行政处罚

对教唆、引诱、欺骗吸毒的处罚

408

78

行政处罚

对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处罚

409

79

行政处罚

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10

80

行政处罚

对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行为的处罚

411

81

行政处罚

对生产和销售、穿着和佩戴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处罚

412

82

行政处罚

对侮辱国旗违法行为的处罚

413

83

行政处罚

对侮辱国徽违法行为的处罚

414

84

行政处罚

对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15

85

行政处罚

对变造货币行为的处罚

416

86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417

87

行政处罚

对金融票据诈骗七类行为的处罚

418

88

行政处罚

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19

89

行政处罚

对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20

90

行政处罚

对遗弃婴儿、出卖亲生子女两类行为的处罚

421

91

行政处罚

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22

92

行政处罚

对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23

93

行政处罚

对违规制造、销(配)售枪支等三类违规行为的处罚

424

94

行政处罚

对违规运输枪支行为的处罚

425

95

行政处罚

对非法出租、出借枪支行为的处罚

426

96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427

97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从事爆破作业行为的处罚

428

98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作出警示、登记标识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429

9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行为的处罚

430

100

行政处罚

对违反许可事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431

101

行政处罚

对未按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432

102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设置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技术防范设施情形的处罚

433

10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434

104

行政处罚

对非法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行为的处罚

435

105

行政处罚

对未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行为的处罚

436

106

行政处罚

对违反许可事项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437

107

行政处罚

对非法举办大型烟花燃放活动等二类行为的处罚

438

108

行政处罚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439

109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等十三类行为的处罚

440

110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设施不符合规定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441

111

行政处罚

对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或者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非法回购奖品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42

112

行政处罚

对指使、纵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行为的处罚

443

113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行为的处罚

444

11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建立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45

115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悬挂娱乐场所警示标志行为的处罚

446

116

行政处罚

对拒不补齐娱乐场所备案项目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47

117

行政处罚

对要求娱乐场所保安人员从事非职务活动以及未按规定通报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工作情况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48

118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行为的处罚

449

119

行政处罚

对发现有非法内容的营业性演出,未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或未向公安等部门报告两类行为的处罚

450

120

行政处罚

对超过核准数量印制、出售营业性演出门票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51

121

行政处罚

对印刷非法印刷品行为的处罚

452

122

行政处罚

对印刷经营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报告行为的处罚

453

123

行政处罚

对未获取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行为的处罚

454

124

行政处罚

对旅馆变更登记未备案行为的处罚

455

125

行政处罚

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按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行为的处罚

456

126

行政处罚

对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457

127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58

128

行政处罚

对单位非法出借或者转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459

129

行政处罚

对违反核定载质量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460

130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悬挂、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461

131

行政处罚

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

462

132

行政处罚

对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

463

133

行政处罚

对擅自变更大型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举办规模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64

134

行政处罚

对违规举办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465

135

行政处罚

对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不处置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66

136

行政处罚

对非法获取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件、公路运输许可证件违法行为的处罚

467

137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更正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件回执填写错误行为的处罚

468

138

行政处罚

对未携带许可证经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69

13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缴交剧毒化学品购买证件回执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470

140

行政处罚

对承修机动车或者回收报废机动车不如实登记行为的处罚

471

141

行政处罚

对承修非法改装机动车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72

142

行政处罚

对更改机动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行为的处罚

473

143

行政处罚

对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行为的处罚

474

144

行政处罚

对收当禁当财物违法行为的处罚

475

145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记录、统计、报送典当信息行为的处罚

476

146

行政处罚

对发现禁止典当财物不报行为的处罚

477

147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进行再生资源回收从业备案的处罚

478

148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保存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登记资料的处罚

479

149

行政处罚

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中发现赃物、有赃物嫌疑物品不报行为的处罚

480

150

行政处罚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逃匿等三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481

151

行政处罚

对经营特种行业未按照规定采集、上传或者报送有关人员与物品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482

152

行政处罚

对旅馆业经营者对零时以后滞留旅客房间的访客,未按规定登记身份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483

153

行政处罚

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484

154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职责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485

155

行政处罚

对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行为的处罚

486

156

行政处罚

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行为的处罚

487

157

行政处罚

对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行为的处罚

488

158

行政处罚

对伪造人民币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489

159

行政处罚

对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的处罚

490

160

行政处罚

对故意毁损人民币的处罚

491

161

行政处罚

对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

492

162

行政处罚

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

493

163

行政处罚

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494

164

行政处罚

对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495

165

行政处罚

对放任卖淫、嫖娼活动行为的处罚

496

166

行政处罚

对非法在城市市区从事犬、猫等宠物经营性养殖活动行为的处罚

497

167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经营旅馆业、公章刻制业行为的处罚

498

168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查验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

499

169

行政处罚

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

500

170

行政处罚

对信用卡诈骗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501

171

行政处罚

对保险诈骗行为的处罚

502

172

行政处罚

对转产、停产、停业、解散未备案处置方案行为的处罚

503

173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剧毒化学品许可证件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504

17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行为的处罚

505

175

行政处罚

对违规在互联网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行为的处罚

506

176

行政处罚

对网络运营者未按公安机关要求处置违法信息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507

177

行政处罚

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508

178

行政处罚

对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509

179

行政处罚

对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510

180

行政处罚

对违规经营国际互联网络业务的处罚

511

181

行政处罚

对利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使用违法信息行为的处罚

512

182

行政处罚

对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513

183

行政处罚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利用明火照明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514

184

行政处罚

对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违法信息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515

185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等十一类行为的处罚

516

186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行为的处罚

517

187

行政处罚

对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行为的处罚

518

188

行政处罚

对发布虚假计算机病毒疫情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519

18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上报计算机病毒分析结果行为的处罚

520

190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521

191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522

192

行政处罚

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处罚

523

193

行政处罚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处罚

524

194

行政处罚

对设置恶意程序等二类行为的处罚

525

195

行政处罚

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义务的处罚

526

196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开展网络安全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527

197

行政处罚

对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528

198

行政处罚

对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529

199

行政处罚

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处罚

530

200

行政处罚

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531

201

行政处罚

对容留吸毒、介绍买卖毒品的处罚

532

202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旅馆、酒吧、会所、洗浴店、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营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按规定张贴禁毒警示标志和警语、公布公安机关禁毒举报电话的行为的处罚

533

203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旅馆、酒吧、会所、洗浴店、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营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培训或者未落实毒品违法犯罪防范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534

204

行政处罚

对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寄递、托运的物品未实行检查、验视、实名登记,发生涉毒案件的,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的处罚

535

205

行政处罚

对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发现寄递、托运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536

206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旅馆、酒吧、会所、洗浴店、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营业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为进入本场所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的行为的处罚

537

207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旅馆、酒吧、会所、洗浴店、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营业场所未建立内部巡查制度或者不履行巡查职责的行为以及发现本场所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538

208

行政处罚

对房屋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539

209

行政处罚

对制作、发布、传播、转载、链接涉毒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540

210

行政处罚

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以及网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发现他人利用其提供的互联网服务或者网络空间进行涉毒违法活动、传播涉毒违法有害信息,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立即采取停止传输、保存记录等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541

211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经营单位两类情形的处罚

542

212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备案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543

213

行政处罚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544

214

行政处罚

对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证不符等行为的处罚

545

215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546

216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547

217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处罚

548

218

行政处罚

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549

219

行政处罚

对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550

220

行政处罚

对窝藏、包庇恐怖活动、极端主义犯罪人员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551

221

行政处罚

对未立即冻结涉恐资产的处罚

552

222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提供反恐网络执法协助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553

223

行政处罚

对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的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554

224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执行互联网服务实名制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555

225

行政处罚

对对未依照规定对危险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556

226

行政处罚

对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557

227

行政处罚

对恐怖活动嫌疑人违反约束措施行为的处罚

558

228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编造、报道、传播、发布恐怖事件信息和未经批准报道、传播反恐应对处置现场情况行为的处罚

559

229

行政处罚

对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处罚

560

230

行政处罚

对阻碍反恐工作行为的处罚

561

231

行政强制

继续盘问

562

232

行政强制

保护性约束措施

563

233

行政强制

强制传唤

564

234

行政强制

盘查、检查、传唤恐怖活动嫌疑人

565

235

行政强制

立即拘留现场管制拒不服从人员

566

236

行政强制

强行遣回原地

567

237

行政强制

扣留枪支、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568

238

行政强制

扣押

569

239

行政强制

收缴、追缴涉案财物

570

240

行政强制

约束恐怖活动嫌疑人

571

241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冻结恐怖活动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572

242

行政强制

强制隔离戒毒

573

243

行政强制

查封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场所

574

244

行政强制

强制检测

575

245

其他权力

旅馆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备案

576

246

其他权力

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

577

247

其他权力

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备案

578

248

其他权力

治安保卫重点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备案

579

249

其他权力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580

250

其他权力

重点场所、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设计方案的备案

581

251

其他权力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备案

582

252

其他权力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核发

583

253

其他权力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铲除

584

254

行政确认

立户登记

585

255

行政确认

分户登记

586

256

行政确认

出生登记

587

257

行政确认

死亡登记

588

258

行政确认

恢复登记

589

259

行政确认

户口内容变更登记

590

260

行政确认

户口补录

591

261

行政确认

居住证申领、签注及变更登记

八、市民政局(33项)

592

1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593

2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594

3

行政许可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595

4

行政许可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596

5

行政许可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597

6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598

7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599

8

行政处罚

对基金会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600

9

行政处罚

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601

10

行政处罚

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602

11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603

12

行政处罚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处罚

604

13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二类情形的处罚

605

14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606

15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违反规定造成慈善财产损失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607

16

行政处罚

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608

17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不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处罚

609

18

行政处罚

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610

19

行政处罚

对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处罚

611

20

行政处罚

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处罚

612

21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613

22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614

23

行政处罚

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处罚

615

24

行政处罚

对彩票代销者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616

25

行政强制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617

26

行政强制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618

27

行政强制

封存基金会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619

28

行政确认

慈善组织认定

620

29

行政确认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621

30

行政确认

涉外结婚、离婚登记

622

31

其他权力

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623

32

其他权力

非慈善组织类基金会的年度检查

624

33

其他权力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九、市司法局(26项)

625

1

行政许可

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626

2

行政许可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627

3

行政许可

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核准

628

4

行政许可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629

5

行政处罚

对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630

6

行政处罚

对私自出具公证书的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631

7

行政处罚

对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632

8

行政处罚

对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633

9

行政处罚

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634

10

行政处罚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635

11

行政处罚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636

12

行政处罚

对律师因违反《律师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处罚

637

13

行政处罚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二十类行为的处罚

638

14

行政处罚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十一类行为的处罚

639

15

行政处罚

对未经依法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处罚

640

16

行政处罚

对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641

17

行政处罚

对司法鉴定人超出登记执业类别执业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642

18

行政给付

法律援助审核

643

19

行政确认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注销

644

20

其他权力

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登记核准

645

21

其他权力

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

646

22

其他权力

公证员免职报审

647

23

其他权力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648

24

其他权力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649

25

其他权力

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的异议审查

650

26

其他权力

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年度检查审核、变更和注销的核准

十、市财政局(国资委)(32项)

651

1

行政许可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652

2

行政处罚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653

3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654

4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655

5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行为的处罚

656

6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657

7

行政处罚

对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658

8

行政处罚

对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659

9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660

10

行政处罚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661

11

行政处罚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662

12

行政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行为处罚

663

13

行政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处罚

664

14

行政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处罚

665

15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666

16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667

17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668

18

行政处罚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669

19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等十一类情形的处罚

670

20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671

21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未按照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672

22

行政处罚

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673

23

行政处罚

对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674

24

行政处罚

对评估专业人员违反规定,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处罚

675

25

行政处罚

对评估机构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676

26

行政处罚

对评估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处罚

677

27

行政处罚

对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规定受到责令停业、责令停止从业以外处罚的处罚

678

28

行政处罚

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法定评估而未委托的处罚

679

29

行政处罚

对委托人在法定评估中未依法选择评估机构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680

30

行政处罚

对评估行业协会违反规定的处罚

681

31

行政裁决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682

32

其他权力

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

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2项)

683

1

行政许可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684

2

行政许可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685

3

行政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686

4

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687

5

行政许可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688

6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689

7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690

8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691

9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692

10

行政处罚

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行政处罚

693

11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处罚

694

12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处罚

695

13

行政处罚

对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

696

14

行政处罚

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处罚

697

1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698

16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处罚

699

17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

700

18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扣押劳动者证件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701

19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或者制定了工资支付制度未公示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702

20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03

21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处罚

704

22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

705

23

行政处罚

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706

24

行政处罚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707

25

行政处罚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708

26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行为的处罚

709

27

行政处罚

对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710

28

行政处罚

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并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711

29

行政处罚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712

30

行政处罚

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713

31

行政处罚

对组织和个人非法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处罚

714

32

行政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三类情形的行政处罚

715

33

行政处罚

对用工单位未经法定程序确定并公示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的行为的处罚

716

34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717

35

行政处罚

对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718

36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719

37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

720

38

行政处罚

对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处罚

721

39

行政处罚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

722

40

行政处罚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723

41

行政处罚

对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724

42

行政处罚

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

725

43

行政处罚

对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

726

44

行政处罚

对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727

4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728

46

行政处罚

对继续教育机构违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729

47

行政处罚

对伪造、仿制或滥发《技师合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处罚

730

48

行政处罚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处罚

731

49

行政处罚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诊断证明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732

50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处罚

733

51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734

52

行政处罚

对从事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作的组织或个人提供虚假确认意见、诊断证明或病历,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735

53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736

5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737

55

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处罚

738

56

行政强制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39

57

行政强制

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

740

58

行政确认

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及其工作成果评鉴

741

59

行政确认

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742

60

行政确认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

743

61

行政确认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认定

744

62

行政确认

社会保险登记

745

63

行政确认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核定

746

64

行政确认

工伤认定申请

747

65

其他权力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748

66

其他权力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审核

749

67

其他权力

社会保险稽核

750

68

其他权力

集体合同审查

751

69

其他权力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

752

70

其他权力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

753

71

行政处罚

对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54

7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三种情形的处罚

十二、市自然资源局(186项)

755

1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756

2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757

3

行政许可

地图审核

758

4

行政许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759

5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760

6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761

7

行政许可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762

8

行政许可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763

9

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批

764

10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765

11

行政许可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766

12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767

13

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768

14

行政许可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769

15

行政许可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770

16

行政许可

历史建筑外部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政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771

17

行政处罚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政处罚

772

18

行政处罚

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773

19

行政处罚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政处罚

774

2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775

21

行政处罚

对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776

22

行政处罚

对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的行政处罚

777

23

行政处罚

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778

2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行政处罚

779

25

行政处罚

对转让房地产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处罚

780

26

行政处罚

对转让房地产时未经批准,非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或者经过批准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政处罚

781

27

行政处罚

对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782

28

行政处罚

对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783

29

行政处罚

对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784

30

行政处罚

对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785

31

行政处罚

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行政处罚

786

32

行政处罚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787

33

行政处罚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行政处罚

788

34

行政处罚

对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

789

35

行政处罚

对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行政处罚

790

36

行政处罚

对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791

37

行政处罚

对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行政处罚

792

38

行政处罚

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行政处罚

793

39

行政处罚

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行政处罚

794

40

行政处罚

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提供调查资料的行政处罚

795

41

行政处罚

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行政处罚

796

42

行政处罚

对接受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现场指界义务的行政处罚

797

43

行政处罚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798

44

行政处罚

对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行政处罚

799

45

行政处罚

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处罚

800

4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801

47

行政处罚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802

48

行政处罚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处罚

803

49

行政处罚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处罚

804

50

行政处罚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处罚

805

51

行政处罚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处罚

806

52

行政处罚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的处罚

807

53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行政处罚

808

54

行政处罚

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政处罚

809

55

行政处罚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行政处罚

810

56

行政处罚

对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行政处罚

811

57

行政处罚

对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政处罚

812

58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行政处罚

813

59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行政处罚

814

6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815

61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816

62

行政处罚

对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行政处罚

817

63

行政处罚

对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行政处罚

818

64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819

65

行政处罚

对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政处罚

820

66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821

67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费用的行政处罚

822

68

行政处罚

对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行政处罚

823

69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政处罚

824

70

行政处罚

对以承包等方式擅自转让采矿权的处罚

825

71

行政处罚

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行政处罚

826

72

行政处罚

对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行政处罚

827

73

行政处罚

对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

828

74

行政处罚

对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査、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处罚

829

75

行政处罚

对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査、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830

76

行政处罚

对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釆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行政处罚

831

77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行政处罚

832

78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行政处罚

833

79

行政处罚

对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的行政处罚

834

80

行政处罚

对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行政处罚

835

81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行政处罚

836

82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行政处罚

837

83

行政处罚

对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行政处罚

838

84

行政处罚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行政处罚

839

85

行政处罚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行政处罚

840

86

行政处罚

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的博物馆、科学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其他收藏单位以及发掘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有古生物化石非法占为己有的行政处罚

841

87

行政处罚

对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行政处罚

842

88

行政处罚

对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行政处罚

843

89

行政处罚

对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的行政处罚

844

90

行政处罚

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行政处罚

845

91

行政处罚

对矿山企业未达到经依法审査确定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等指标的行政处罚

846

92

行政处罚

对用开采设计、采掘计划的决策错误,造成资源损失的行政处罚

847

93

行政处罚

对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848

94

行政处罚

对矿山的开拓、采准及采矿工程不按照开采设计进行施工,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行政处罚

849

95

行政处罚

对矿山企业不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任意丢掉矿体,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行政处罚

850

96

行政处罚

对在采、选主要矿产的同时,未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进行综合回收或者对暂时不能综合冋收利用的矿产,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行政处罚

851

97

行政处罚

对擅自废除坑道和其他工程,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行政处罚

852

98

行政处罚

对因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地质环境监测义务的处罚

853

99

行政处罚

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侵占、损坏或者擅自移动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行政处罚

854

10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发布或者扩散区域性地质灾害趋势预报和可能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等三类情形的行政处罚

855

101

行政处罚

对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不如实提供年度报告等四类行为的行政处罚

856

102

行政处罚

对违反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857

103

行政处罚

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组织不具有评审资格的人员评审、要求评审专家出具虚假评审意见的、评审专家违反国家规定的评审标准、程序进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行政处罚

858

104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擅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的行政处罚

859

105

行政处罚

对拒报、虚报、瞒报、伪造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资料的行政处罚

860

106

行政处罚

对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未进行回填、封闭的及对形成的危岩、危坡未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处罚

861

107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或者编制的方案未经批准的行政处罚

862

108

行政处罚

对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未按期治理的行政处罚

863

109

行政处罚

对无相应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等三类情形的行政处罚

864

110

行政处罚

对采矿权人未定期报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如实提交监测资料的行政处罚

865

11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政处罚

866

112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行政处罚

867

113

行政处罚

对测绘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行政处罚

868

114

行政处罚

对测绘单位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行政处罚

869

115

行政处罚

对测绘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行政处罚

870

116

行政处罚

对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者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的行政处罚

871

117

行政处罚

对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行政处罚

872

118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政处罚

873

119

行政处罚

对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测绘项目出资人逾期不汇交的,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逾期不汇交的,自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仍不汇交的处罚

874

12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行政处罚

875

121

行政处罚

对测绘单位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行政处罚

876

122

行政处罚

对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处罚

877

123

行政处罚

对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行政处罚

878

124

行政处罚

对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879

125

行政处罚

对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的行政处罚

880

126

行政处罚

对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的行政处罚

881

127

行政处罚

对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的,泄露国家秘密的行政处罚

882

128

行政处罚

对违法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行政处罚

883

129

行政处罚

对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或者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行政处罚

884

130

行政处罚

对干扰或者阻挠测量标志建设单位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政处罚

885

131

行政处罚

对无证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并且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查询的行政处罚

886

132

行政处罚

对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行政处罚

887

133

行政处罚

对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行政处罚

888

134

行政处罚

对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行政处罚

889

135

行政处罚

对在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行政处罚

890

136

行政处罚

对应当送审而未送审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产品的行政处罚

891

137

行政处罚

对不需要送审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行政处罚

892

138

行政处罚

对经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的行政处罚

893

139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的行政处罚

894

140

行政处罚

对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的行政处罚

895

141

行政处罚

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或者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的行政处罚

896

142

行政处罚

对通过互联网上传标注了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的行政处罚

897

143

行政处罚

对最终向社会公开的地图与审核通过的地图内容及表现形式不一致,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审图号有效期届满未重新送审的行政处罚

898

144

行政处罚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行政处罚

899

145

行政处罚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行政处罚

900

14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901

14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

902

148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行政处罚

903

149

行政处罚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行政处罚

904

150

行政处罚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成果中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905

151

行政处罚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规划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工程设计单位违反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处罚

906

152

行政处罚

对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放线的行政处罚

907

15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908

154

行政处罚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行政处罚

909

155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行政处罚

910

156

行政处罚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行政处罚

911

157

行政处罚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912

158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测绘行为直接相关的设备、工具、原材料、测绘成果资料等

913

159

行政裁决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因勘查作业区范围或矿区范围争议裁决

914

160

行政确认

不动产登记

915

161

行政确认

新增耕地面积验收

916

162

行政确认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917

163

行政征收

土地复垦费征收

918

164

行政征收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919

165

其他权力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

920

166

其他权力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921

167

其他权力

矿产资源统计

922

168

其他权力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923

169

其他权力

对个人或社会投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设计书的审查

924

170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925

171

其他权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926

172

其他权力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927

173

其他权力

测绘作业证办理

928

174

其他权力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

929

175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验线

930

176

其他权力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931

177

其他权力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932

178

行政强制

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

933

179

行政强制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程

934

180

行政处罚

对权责内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项目未经备案开工建设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935

181

行政处罚

对非煤矿山企业超出设计文件确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和生产定员组织生产的处罚

936

18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开采保安矿柱、岩柱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937

183

行政处罚

对非煤矿山企业未采取收尘、防尘措施的处罚

938

184

行政确认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确认

939

185

其他权力

权责内非煤矿山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审查

940

186

其他权力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备案

十三、市生态环境局(197项)

941

1

行政许可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942

2

行政许可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943

3

行政许可

排污许可

944

4

行政许可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945

5

行政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946

6

行政许可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947

7

行政许可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948

8

行政许可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949

9

行政许可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950

10

行政许可

辐射安全许可

951

11

行政处罚

对环评文本编制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致使环评报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处罚

952

12

行政处罚

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处罚

953

13

行政处罚

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

954

14

行政处罚

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处罚

955

15

行政处罚

对排污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956

16

行政处罚

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处罚

957

17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958

18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处罚

959

19

行政处罚

对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等行为的处罚

960

20

行政处罚

对建设过程中未同时实施审批决定中的环保措施的处罚

961

21

行政处罚

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行为的处罚

962

2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处罚

963

23

行政处罚

对从事技术评估的技术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的处罚

964

2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等行为的处罚

965

25

行政处罚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966

26

行政处罚

对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处罚

967

27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水污染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968

28

行政处罚

对在森林公园内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

969

2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等行为的处罚

970

30

行政处罚

对违规设置排污口的处罚

971

31

行政处罚

对违法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行为的处罚

972

32

行政处罚

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行为的处罚

973

33

行政处罚

对被责令改正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行为的处罚

974

34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等行为的处罚

975

35

行政处罚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976

36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大气污染监督检查或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977

37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978

38

行政处罚

对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979

39

行政处罚

对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处罚

980

40

行政处罚

对在禁燃区内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981

41

行政处罚

对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锅炉的处罚

982

42

行政处罚

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等行为的处罚

983

43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处罚

984

44

行政处罚

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行为的处罚

985

45

行政处罚

对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处罚

986

46

行政处罚

对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等行为的处罚

987

47

行政处罚

对干洗、机动车维修未设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处罚

988

48

行政处罚

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处罚

989

49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消耗臭氧层物质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990

50

行政处罚

对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991

51

行政处罚

对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992

52

行政处罚

对向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993

5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处罚

994

54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等行为的处罚

995

5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直接向大气排放的处罚

996

56

行政处罚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997

57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固体废物污染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998

58

行政处罚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等行为的处罚

999

5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1000

60

行政处罚

对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规定封场的处罚

1001

61

行政处罚

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1002

62

行政处罚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行为的处罚

1003

63

行政处罚

对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行为的处罚

1004

64

行政处罚

对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处罚

1005

65

行政处罚

对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处罚

1006

66

行政处罚

对未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等行为的处罚

1007

67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管理的处罚

1008

68

行政处罚

对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1009

6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行为的处罚

1010

70

行政处罚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1011

71

行政处罚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罚

1012

72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处罚

1013

73

行政处罚

对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罚

1014

74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处罚

1015

75

行政处罚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处罚

1016

76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行为的处罚

1017

77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放射性污染检查或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处罚

1018

78

行政处罚

对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1019

79

行政处罚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的处罚

1020

80

行政处罚

对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处罚

1021

81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等行为的处罚

1022

82

行政处罚

对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23

83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行政处罚

1024

84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转让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025

85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1026

86

行政处罚

对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未按照规定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27

87

行政处罚

对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28

88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29

8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30

90

行政处罚

对辐射工作单位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31

91

行政处罚

对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32

92

行政处罚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放射性废物管理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1033

93

行政处罚

对核设施营运等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行政处罚

1034

94

行政处罚

对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造成核与辐射事故的行政处罚

1035

95

行政处罚

对托运人、承运人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未按照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报告事故的行政处罚

1036

96

行政处罚

对损毁、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1037

97

行政处罚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和转运站行为的行政处罚

1038

98

行政处罚

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堆放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39

9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公开或者公开虚假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行为的行政处罚

1040

10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配备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或自动监控设备未稳定运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41

101

行政处罚

对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或生产、销售、燃用不符合标准煤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42

102

行政处罚

对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的供热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1043

10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可燃性气体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44

104

行政处罚

对环境监测机构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未遵守监测规范进行监测活动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政处罚

1045

105

行政处罚

对排放单位因生产工艺需要排放泥沙未采取措施,并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下游地区,防止排放泥沙对下游地区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

1046

106

行政处罚

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

1047

107

行政处罚

对在水产苗种繁殖、栖息地从事采矿、排放污水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处罚

1048

108

行政处罚

对新建电厂兴建永久性储灰场对环境造成污染等行为的处罚

1049

109

行政处罚

对粉煤灰运输造成污染等行为的处罚

1050

110

行政处罚

对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51

111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52

112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53

113

行政处罚

对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054

114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055

115

行政处罚

对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填报排污信息的行政处罚

1056

116

行政处罚

对在重要湿地保护范围内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或者排放未达标废水的行政处罚

1057

117

行政处罚

对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的行政处罚

1058

118

行政处罚

对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59

119

行政处罚

对长江流域磷矿开采加工、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企业,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含磷水污染物的行政处罚

1060

120

行政处罚

对露天开采、加工矿产资源未落实防止扬尘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

1061

121

行政处罚

对违法新、改、建煤矿及选煤厂,违反煤矸石综合利用有关规定对环境造成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62

122

行政处罚

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行政处罚

1063

123

行政强制

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政强制

1064

124

行政处罚

对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行政处罚

1065

125

行政处罚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建立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66

126

行政处罚

对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危险废物的行政处罚

1067

127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出口者未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1068

128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1069

12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070

130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经营活动未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71

131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的行政处罚

1072

132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进行处置的行政处罚

1073

13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报告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1074

13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的行政处罚

1075

135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76

136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77

137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78

138

行政处罚

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行政处罚

1079

139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行政处罚

1080

140

行政处罚

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行政处罚

1081

141

行政处罚

对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

1082

142

行政处罚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83

143

行政处罚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84

14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行政处罚

1085

145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86

146

行政处罚

对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87

147

行政处罚

对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行政处罚

1088

148

行政处罚

对未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89

149

行政处罚

对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90

150

行政处罚

对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超标、超总量或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1091

151

行政处罚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政处罚

1092

152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放射性废物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1093

153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放射性物品运输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1094

154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1095

15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96

156

行政强制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097

157

行政处罚

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行政处罚

1098

158

行政处罚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99

159

行政处罚

对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的行政处罚

1100

160

行政处罚

对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行政处罚

1101

16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政处罚

1102

162

行政处罚

对从事屠宰加工的单位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加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的行政处罚

1103

163

行政处罚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

1104

164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登记证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或者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05

165

行政处罚

对未办理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信息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或者加工使用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06

166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1107

167

行政处罚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08

168

行政处罚

对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行政处罚

1109

169

行政处罚

对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或者未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10

170

行政处罚

对利用岩层孔隙、裂隙、溶洞、废弃矿坑等贮存石化原料及产品、农药、危险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政处罚

1111

171

行政处罚

对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及其标志的行政处罚

1112

172

行政处罚

对拒不配合排污许可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1113

173

行政处罚

对在湿地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的行政处罚

1114

174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15

175

行政处罚

对产生尾矿的单位或者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填报上一年度产生的相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1116

176

行政处罚

对向环境排放尾矿水,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的行政处罚

1117

177

行政处罚

对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的行政处罚

1118

178

行政强制

对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政强制

1119

179

行政强制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120

180

行政强制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造成环境污染被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1121

181

行政强制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政强制

1122

182

行政强制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的行政强制

1123

183

行政强制

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

1124

184

行政强制

对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行政强制

1125

185

行政强制

对违法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126

186

行政强制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政强制

1127

187

行政强制

对违法排污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行政强制

1128

188

行政强制

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行政强制

1129

189

行政强制

对涉嫌违反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行政强制

1130

190

行政强制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政强制

1131

191

行政强制

发生辐射事故或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采取的临时控制

1132

192

行政强制

对在重要湿地保护范围内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1133

193

其他权力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解

1134

194

其他权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1135

195

其他权力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1136

196

其他权力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1137

197

其他权力

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

十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0项)

1138

1

行政许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1139

2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1140

3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1141

4

行政许可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1142

5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143

6

行政许可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1144

7

行政许可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1145

8

行政许可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1146

9

行政许可

燃气经营许可

1147

10

行政许可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148

11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149

12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150

13

行政许可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1151

14

行政确认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1152

15

行政确认

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1153

16

行政确认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

1154

17

其他权力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1155

18

其他权力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备案

1156

19

其他权力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157

20

其他权力

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1158

21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1159

22

其他权力

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

1160

23

其他权力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161

24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1162

25

其他权力

市政设施工程验收

1163

26

行政规划

工业领域专项发展规划

1164

27

其他权力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

1165

28

其他权力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166

29

其他权力

外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宿备案

1167

30

其他权力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

十五、市房管中心(9项)

1168

1

行政许可

商品房预售许可

1169

2

行政许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1170

3

其他权力

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1171

4

其他权力

公租房租金收缴

1172

5

其他权力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1173

6

其他权力

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1174

7

其他权力

城市危险房屋鉴定

1175

8

其他权力

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

1176

9

其他权力

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

十六、市公积金中心(3项)

1177

1

其他权力

缴存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审核

1178

2

其他权力

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和注销登记

1179

3

其他权力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审批

十七、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272项)

1180

1

行政许可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1181

2

行政许可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1182

3

行政许可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1183

4

行政许可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184

5

行政许可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1185

6

行政许可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1186

7

行政许可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1187

8

行政许可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1188

9

行政许可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1189

10

行政许可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1190

11

行政许可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191

12

行政许可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1192

13

行政许可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1193

14

行政许可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194

15

行政确认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1195

16

行政奖励

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1196

17

行政奖励

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1197

18

行政奖励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198

19

行政征收

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

1199

20

行政征收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征收

1200

21

其他权力

监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1201

22

其他权力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202

23

其他权力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

1203

24

其他权力

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1204

25

其他权力

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1205

26

其他权力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

1206

27

其他权力

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批准

1207

28

行政处罚

对在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上长期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拒不改正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1208

29

行政处罚

对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处罚

1209

30

行政处罚

对破坏公共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

1210

31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1211

32

行政处罚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1212

33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1213

34

行政处罚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1214

35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1215

36

行政处罚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1216

37

行政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1217

38

行政处罚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建筑垃圾的处罚

1218

39

行政处罚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1219

40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1220

41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1221

42

行政处罚

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1222

43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1223

44

行政处罚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1224

45

行政处罚

对单位、个人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1225

4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1226

47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1227

48

行政处罚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或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

1228

49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或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1229

50

行政处罚

对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1230

51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

1231

52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等三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1232

53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

1233

54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从事禁止性行为或违法施工行为的处罚

1234

5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经批准即实施的处罚

1235

56

行政处罚

对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的处罚

1236

57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处罚

1237

58

行政处罚

对违反特殊车辆桥梁通行规定或危险桥梁管理规定的处罚

1238

59

行政处罚

对在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新建瓶组站、小区气化站的处罚

1239

60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1240

61

行政处罚

对燃气经营户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1241

62

行政处罚

对未实行瓶装燃气配送经营或配送车辆未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的处罚

1242

63

行政处罚

对燃气经营者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处罚

1243

64

行政处罚

对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1244

65

行政处罚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违法行为的处罚

1245

66

行政处罚

对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等二类行为的处罚

1246

6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处罚

1247

68

行政处罚

对市政设施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不具备资质或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任务的处罚

1248

69

行政处罚

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未达标的处罚

1249

70

行政处罚

对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处罚

1250

71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

1251

72

行政处罚

对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或者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处罚

1252

73

行政处罚

对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罚

1253

74

行政处罚

对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

1254

75

行政处罚

对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1255

76

行政处罚

对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1256

77

行政处罚

对谎报实际运行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骗取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处罚

1257

78

行政处罚

对供水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1258

79

行政处罚

对城镇供水工程建设违法行为的处罚

1259

80

行政处罚

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清洗消毒的处罚

1260

81

行政处罚

对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供水设备、管网的处罚

1261

82

行政处罚

对供水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处罚

1262

83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上取水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1263

84

行政处罚

对在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1264

85

行政处罚

对产生或者使用与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直接连接,尚未构成犯罪的处罚

1265

86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城镇公共供水设施的处罚

1266

87

行政处罚

对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按规定上报水质报表的处罚

1267

88

行政处罚

对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处罚

1268

89

行政处罚

对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计量水表的处罚

1269

90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处罚

1270

91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1271

92

行政处罚

对擅自采用未经核准新材料、变动或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处罚

1272

9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者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办法》规定的处罚

1273

9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1274

9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1275

9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1276

9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1277

98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合格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1278

9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1279

100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资质等级规定承揽工程的处罚

1280

101

行政处罚

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行为的处罚

1281

102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质量责任行为的处罚

1282

10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违反质量责任行为的处罚

1283

104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违反质量责任行为的处罚

1284

105

行政处罚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罚

1285

106

行政处罚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法行为的处罚

1286

107

行政处罚

对单位被罚款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处罚

1287

108

行政处罚

对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处罚

1288

109

行政处罚

对检测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

1289

110

行政处罚

对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1290

111

行政处罚

对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处罚

1291

11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292

11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1293

11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逾期未改正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1294

11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295

116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1296

117

行政处罚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1297

118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1298

119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1299

12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1300

121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1301

122

行政处罚

对设计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1302

12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1303

124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1304

12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1305

12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1306

127

行政处罚

对能效测评机构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1307

128

行政处罚

对违规在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行为的处罚

1308

129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或者将不适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用于抗震设防区,或者超出经审定的抗震烈度范围的处罚

1309

13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处罚

1310

131

行政处罚

对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逾期不改的处罚

1311

132

行政处罚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逾期不改的处罚

1312

133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行为的处罚

1313

13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1314

135

行政处罚

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安装、使用单位以及施工总承包、监理、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规定的处罚

1315

136

行政处罚

对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

1316

137

行政处罚

对建筑业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

1317

138

行政处罚

对建筑业企业不符合资质升级、资质增项情形的处罚

1318

139

行政处罚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处罚

1319

140

行政处罚

对企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1320

141

行政处罚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321

142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造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1322

143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处罚

1323

144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造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1324

145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造师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1325

146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1326

147

行政处罚

对聘用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1327

148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资质证书管理规定的处罚

1328

149

行政处罚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1329

150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1330

151

行政处罚

对工程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处罚

1331

15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处罚

1332

153

行政处罚

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1333

154

行政处罚

对工程勘察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建立或者落实本单位勘察质量管理制度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334

155

行政处罚

对工程勘察企业项目负责人未执行勘察纲要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1335

156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1336

157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1337

158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照本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338

159

行政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处罚

1339

16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1340

161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处罚

1341

162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者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收集、运输的处罚

1342

163

行政处罚

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使用的运输工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两类行为的处罚

1343

164

行政处罚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处罚

1344

165

行政处罚

对建设、设计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处罚

1345

166

行政处罚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1346

167

行政处罚

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1347

168

行政处罚

对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估价师材料的处罚

1348

169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罚

1349

17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处罚

1350

171

行政处罚

对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逾期不改的处罚

1351

172

行政处罚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1352

173

行政处罚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1353

174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1354

175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或者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1355

176

行政处罚

对未及时办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处罚

1356

177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357

178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1358

179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1359

18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处罚

1360

181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筑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收取费用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1361

182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筑师因建筑设计质量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1362

183

行政处罚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建筑师的处罚

1363

184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处罚

1364

185

行政处罚

对未受聘并注册于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处罚

1365

186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筑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1366

187

行政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处罚

1367

188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筑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1368

189

行政处罚

对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建筑师材料的处罚

1369

190

行政处罚

对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370

19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处罚

1371

192

行政处罚

对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1372

193

行政处罚

对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处罚

1373

194

行政处罚

对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罚

1374

19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1375

196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1376

197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

1377

198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处罚

1378

19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开展咨询、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材料设备购置以及相关招标活动时,未明示建筑工程绿色建筑标准等级或者参数要求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379

200

行政处罚

对设计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要求进行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包含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内容的处罚

1380

201

行政处罚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处罚

1381

202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行为的处罚

1382

203

行政处罚

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383

204

行政处罚

对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1384

20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经纪业务的处罚

1385

206

行政处罚

对不具备设立白蚁防治机构条件,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处罚

1386

207

行政处罚

对白蚁防治单位不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的处罚

1387

208

行政处罚

对白蚁防治单位使用不合格药物进行防治的处罚

1388

20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389

210

行政处罚

对房屋发生蚁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不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或者不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检查和灭治的处罚

1390

211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将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的处罚

1391

212

行政处罚

对出租住房的不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出租住房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或者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供人员居住的处罚

1392

213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定的处罚

1393

214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处罚

1394

215

行政处罚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1395

216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

1396

217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1397

218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1398

219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未取得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行为的处罚

1399

220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分支机构不依法备案行为的处罚

1400

221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1401

222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行为的处罚

1402

223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1403

224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1404

22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服务未实行明码标价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1405

226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406

227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行为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1407

228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期退出或擅自撤离的行为的处罚

1408

229

行政处罚

对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409

230

行政处罚

对住宅物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行为的处罚

1410

231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1411

232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不移交与物业管理有关的资料行为的处罚

1412

233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管理的行为的处罚

1413

234

行政处罚

对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1414

23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行为的处罚

1415

236

行政处罚

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1416

237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417

238

行政处罚

对开发建设单位违反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或未按本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处罚

1418

239

行政处罚

对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1419

240

行政处罚

对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违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报告行为的处罚

1420

241

行政处罚

对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处罚

1421

242

行政处罚

对装修人违反有关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的处罚

1422

243

行政处罚

对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倾倒废弃油脂和含油废物的处罚

1423

244

行政处罚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切割、敲打、锤击等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活动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424

24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处罚

1425

246

行政处罚

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

1426

247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或者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未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的处罚

1427

248

行政处罚

对装卸和运输水泥、砂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未采取遮盖、封闭、喷淋、围挡等措施,防止抛洒、扬尘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428

249

行政处罚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1429

250

行政处罚

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430

251

行政处罚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1431

252

行政处罚

对城区河道、湖泊管理范围从事妨碍河道行洪等行为的处罚

1432

253

行政处罚

对在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者的处罚

1433

254

行政处罚

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1434

25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1435

25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抗震性能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436

257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437

258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处罚

1438

259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对隔震减震装置取样送检或者使用不合格隔震减震装置的处罚

1439

260

行政处罚

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未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440

261

行政处罚

对抗震性能鉴定机构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441

26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的处罚

1442

263

行政强制

代为恢复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牌及保护设施

1443

264

行政强制

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444

265

行政强制

扣留人行道违法停放的非机动车

1445

266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无照经营的户外场所或物品

1446

267

行政强制

强行拆除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建设

1447

268

行政处罚

对建设、设计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砖的处罚

1448

269

行政处罚

对违规使用袋装水泥行为的处罚

1449

270

行政处罚

对职责范围内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1450

271

行政处罚

对职责范围内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三种情形的处罚

1451

272

行政处罚

对职责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十八、市交通运输局(456项)

1452

1

行政许可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1453

2

行政许可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454

3

行政许可

涉路施工许可

1455

4

行政许可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1456

5

行政许可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1457

6

行政许可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1458

7

行政许可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1459

8

行政许可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1460

9

行政许可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461

10

行政许可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462

11

行政许可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1463

12

行政许可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1464

13

行政许可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1465

14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1466

15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1467

16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1468

17

行政许可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1469

18

行政许可

港口经营许可

1470

19

行政许可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1471

20

行政许可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472

21

行政许可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1473

22

行政许可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1474

23

行政许可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1475

24

行政许可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1476

25

行政许可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1477

26

行政许可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1478

27

行政许可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1479

28

行政许可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1480

29

行政许可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1481

30

行政许可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1482

31

行政许可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1483

32

行政许可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1484

33

行政许可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1485

34

行政许可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1486

35

行政许可

船舶国籍登记

1487

36

行政许可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

1488

37

行政许可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489

38

行政许可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1490

39

行政许可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1491

40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货运和物流运营单位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等行为的处罚

1492

41

行政处罚

对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等行为的处罚

1493

42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处罚

1494

43

行政处罚

对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或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处罚

1495

44

行政处罚

对在港口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处罚

1496

45

行政处罚

对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等项目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处罚

1497

46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港口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1498

47

行政处罚

对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救灾、国防建设急需物资作业的处罚

1499

48

行政处罚

对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的处罚

1500

49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行为的处罚

1501

5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港口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或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等行为的处罚

1502

51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变更港口岸线使用功能或未依法办理港口岸线使用许可变更手续的处罚

1503

52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在临时使用的港口岸线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使用期满未按照规定拆除临时性设施的处罚

1504

53

行政处罚

对港口经营人超过船舶、车辆的核定载货量配载的处罚

1505

54

行政处罚

对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等行为的处罚

1506

55

行政处罚

对港口经营人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又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1507

5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或未通过审核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1508

57

行政处罚

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处罚

1509

58

行政处罚

对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的处罚

1510

59

行政处罚

对危害航道通航安全行为的处罚

1511

60

行政处罚

对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行为的处罚

1512

61

行政处罚

对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的,中国籍船舶假冒外国国籍,悬挂外国国旗航行的处罚

1513

62

行政处罚

对隐瞒登记事实造成双重国籍行为的处罚

1514

63

行政处罚

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登记事实造成重复登记行为的处罚

1515

64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或者使用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处罚

1516

65

行政处罚

对使用他人业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的处罚

1517

66

行政处罚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等行为的处罚

1518

67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等行为的处罚

1519

68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办理船员服务簿变更手续行为的处罚

1520

69

行政处罚

对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等行为的处罚

1521

70

行政处罚

对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1522

71

行政处罚

对招用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工作等行为的处罚

1523

72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处罚

1524

73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和要求进行培训行为的处罚

1525

74

行政处罚

对未将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有关情况定期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行为的处罚

1526

75

行政处罚

对船员服务机构提供船员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行为的处罚

1527

76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处罚

1528

77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处罚

1529

78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行为的处罚

1530

79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行为的处罚

1531

80

行政处罚

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或者伪造、变造、涂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1532

81

行政处罚

对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行为的处罚

1533

82

行政处罚

对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行为的处罚

1534

83

行政处罚

对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港口经营人未按相关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等行为的处罚

1535

84

行政处罚

对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投入使用行为的处罚

1536

85

行政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等行为的处罚

1537

86

行政处罚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的处罚

1538

87

行政处罚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的处罚

1539

88

行政处罚

对触碰航标不报告行为的处罚

1540

89

行政处罚

对实施危害航标及其辅助设施或者影响航标工作效能行为的处罚

1541

90

行政处罚

对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1542

91

行政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经责令拒不停止且情节严重的处罚

1543

92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等行为的处罚

1544

93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行为的处罚

1545

94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逾期不改正的行为的处罚

1546

9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等行为的处罚

1547

96

行政处罚

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等行为的处罚

1548

97

行政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

1549

98

行政处罚

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内河交通事故行为的处罚

1550

99

行政处罚

对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行为的处罚

1551

100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行为的处罚

1552

101

行政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行为的处罚

1553

102

行政处罚

对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等行为的处罚

1554

103

行政处罚

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行为的处罚

1555

104

行政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水上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的处罚

1556

105

行政处罚

对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匿报、毁灭证据等行为的处罚

1557

106

行政处罚

对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行为的处罚

1558

107

行政处罚

对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等行为的处罚

1559

108

行政处罚

对渡船不具备夜航条件擅自夜航行为的处罚

1560

109

行政处罚

对渡船混载乘客与大型牲畜行为的处罚

1561

110

行政处罚

对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停航封渡水位线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擅自开航行为的处罚

1562

111

行政处罚

对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渡船擅自开航行为的处罚

1563

112

行政处罚

对船舶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行为的处罚

1564

113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等行为的处罚

1565

114

行政处罚

对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等作业活动的单位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等行为的处罚

1566

115

行政处罚

对从事可能造成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等作业活动的单位,未组织本单位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行为的处罚

1567

116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遵守特殊保护水域有关防污染的规定、标准行为的处罚

1568

117

行政处罚

对船舶违反规定载运污染危害性质不明的货物行为的处罚

1569

118

行政处罚

对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船舶污染事故报告书》行为的处罚

1570

119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欺骗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等行为的处罚

1571

12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行为的处罚

1572

121

行政处罚

对船舶进出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处罚

1573

122

行政处罚

对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5%或者1吨等行为的处罚

1574

123

行政处罚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行为的处罚

1575

124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等行为的处罚

1576

125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处罚

1577

126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行为的处罚

1578

127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行为的处罚

1579

128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在生产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1580

129

行政处罚

对未对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等行为的处罚

1581

130

行政处罚

对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等行为的处罚

1582

131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1583

132

行政处罚

对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处罚

1584

133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1585

134

行政处罚

对装卸国家禁止通过该港口水域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等行为的处罚

1586

135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向港口经营人提供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有关资料行为的处罚

1587

136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拒绝、阻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1588

137

行政处罚

对航运公司违反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1589

138

行政处罚

对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处罚

1590

139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船舶识别号行为的处罚

1591

140

行政处罚

对未按有关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或者未将船舶识别号在船体上永久标记或者粘贴行为的处罚

1592

141

行政处罚

对移动平台、浮船坞、大型船舶、水上设施拖带航行,未经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拖航检验行为的处罚

1593

142

行政处罚

对试航船舶未经试航检验并持有试航证书行为的处罚

1594

143

行政处罚

对报废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向船舶检验机构报告行为的处罚

1595

144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置引航机构行为的处罚

1596

145

行政处罚

对引航机构拒绝或者拖延引航、不指定责任引航员的处罚

1597

146

行政处罚

对港口企业不按规定配合和保障被引船舶靠离泊的、不按规定向引航机构提供相关资料的处罚

1598

147

行政处罚

对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未按规定编制运行方案等行为的处罚

1599

148

行政处罚

对过闸船舶、船员不遵守运行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1600

149

行政处罚

对过闸船舶未按规定向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如实提供过闸信息行为的处罚

1601

150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行为的处罚

1602

151

行政处罚

对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擅自降低培训标准或培训质量低下,或达不到规定要求行为的处罚

1603

152

行政处罚

对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必备的航行资料行为的处罚

1604

153

行政处罚

对未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或者临时停泊的水域不符合规定要求等行为的处罚

1605

154

行政处罚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相应海务、机务管理人员行为的处罚

1606

155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履行备案或者报告义务等行为的处罚

1607

156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依据《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行为的处罚

1608

157

行政处罚

对港口经营人为船舶所有人等指定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提供船舶、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服务行为的处罚

1609

158

行政处罚

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1610

159

行政处罚

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行为的处罚

1611

160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1612

161

行政处罚

对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即行实施水上水下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1613

16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未按照规定采取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1614

163

行政处罚

对在航道内流动加油(气)的处罚

1615

164

行政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擅自改装船舶、浮动设施的处罚

1616

165

行政处罚

对船员驾驶不具备载客条件的船舶载运旅客等行为的处罚

1617

166

行政处罚

对非汽车渡船载运汽车、拖拉机等行为的处罚

1618

167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客运业务的处罚

1619

168

行政处罚

对小型快速客船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强迫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

1620

169

行政处罚

对小型快速客船未依法办理有关船舶检查、登记手续,配备持有合格职务证书的驾驶员和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按照船舶乘员实际定额配备救生衣的处罚

1621

170

行政处罚

对小型快速客船未遵守限制航行或者禁止航行等规定的处罚

1622

171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置导航、助航等标志的处罚

1623

17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

1624

173

行政处罚

对擅自进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处罚

1625

17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行为的处罚

1626

175

行政处罚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影响公路畅通或者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1627

176

行政处罚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1628

177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1629

178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1630

179

行政处罚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1631

180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1632

18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行为的处罚

1633

182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1634

183

行政处罚

对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1635

184

行政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拒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行为的处罚

1636

185

行政处罚

对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等行为的处罚

1637

186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装危险品、放射性物品车辆行为的处罚

1638

187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违反规定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1639

188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1640

189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处罚

1641

190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

1642

191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1643

192

行政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等情形的处罚

1644

193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托运人的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处罚

1645

194

行政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等情形的处罚

1646

195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危险货物等情形的处罚

1647

196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等行为的处罚

1648

197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1649

198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要求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性物品的运输车辆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处罚

1650

199

行政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违反规定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的处罚

1651

200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为的处罚

1652

201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

1653

202

行政处罚

对无资质许可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等行为的处罚

1654

203

行政处罚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许可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1655

204

行政处罚

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处罚

1656

205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边沟,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重建排水设施或重建排水设施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处罚

1657

206

行政处罚

对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或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货运车辆超过总数10%的处罚

1658

207

行政处罚

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1659

208

行政处罚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1660

209

行政处罚

对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等行为的处罚

1661

21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1662

211

行政处罚

对租借、转让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1663

212

行政处罚

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1664

213

行政处罚

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规定的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

1665

214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1666

215

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1667

216

行政处罚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因配载造成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行为的处罚

1668

217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

1669

218

行政处罚

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1670

219

行政处罚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的或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的处罚

1671

220

行政处罚

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1672

221

行政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岗或者未在显著位置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等行为的处罚

1673

222

行政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1674

223

行政处罚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1675

224

行政处罚

对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1676

225

行政处罚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或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1677

22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

1678

227

行政处罚

对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1679

228

行政处罚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1680

229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等行为的处罚

1681

230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1682

23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1683

232

行政处罚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等行为的处罚

1684

233

行政处罚

对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行为的处罚

1685

234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行为的处罚

1686

235

行政处罚

对运营企业未在投入运营的车辆上、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首末站和中途站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的处罚

1687

236

行政处罚

对运营企业未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等行为的处罚

1688

237

行政处罚

对运营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或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1689

238

行政处罚

对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行为的处罚

1690

239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处罚

1691

240

行政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发车时间运营或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行为的处罚

1692

24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罚

1693

242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未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使用具有监控功能的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1694

243

行政处罚

对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置、使用行李安全检查设备的行为的处罚

1695

244

行政处罚

对未签发装载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装载证明,或者为未提供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处罚

1696

245

行政处罚

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等行为的处罚

1697

24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处罚

1698

247

行政处罚

对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拒绝称重检测的处罚

1699

248

行政处罚

对聘用不符合《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驾驶员驾驶运营车辆行为的处罚

1700

249

行政处罚

对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或者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等行为的处罚

1701

250

行政处罚

对擅自进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等行为的处罚

1702

251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1703

25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的处罚

1704

253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1705

25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706

25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1707

256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

1708

257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1709

258

行政处罚

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1710

259

行政处罚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等行为的处罚

1711

26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1712

261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进行检验、检测的处罚

1713

262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1714

263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降低工程质量、违规签字的处罚

1715

264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1716

265

行政处罚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1717

26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等行为的处罚

1718

267

行政处罚

对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1719

268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行为的处罚

1720

269

行政处罚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1721

270

行政处罚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1722

271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1723

272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等行为的处罚

1724

27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等行为的处罚

1725

274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1726

275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行为的处罚

1727

27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行为的处罚

1728

277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未进行返工处理或者拖延返工处理的处罚

1729

278

行政处罚

对设立工地临时实验室的单位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数据报告的处罚

1730

279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或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1731

280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等行为的处罚

1732

281

行政处罚

对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行为的处罚

1733

282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行为的处罚

1734

283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等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等行为的处罚

1735

284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1736

285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行为的处罚

1737

286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1738

287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行为的处罚

1739

288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行为的处罚

1740

289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危险物品的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行为的处罚

1741

290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行为的处罚

1742

291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1743

292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处罚

1744

293

行政处罚

对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行为的处罚

1745

294

行政处罚

对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自取得班轮航线经营许可之日起60日内未开航行为的处罚

1746

295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其船舶在规定期间内,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的处罚

1747

296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不再具备法定的经营许可条件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仍不合格行为的处罚

1748

297

行政处罚

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内河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行为的处罚

1749

298

行政处罚

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将资格证书转借他人使用、涂改资格证书等行为的处罚

1750

299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行为的处罚

1751

300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置、拆除、移动和其他改变专用航标状况行为的处罚

1752

301

行政处罚

对违规向河道倾倒泥沙、石块和废弃物等行为的处罚

1753

302

行政处罚

对侵占、破坏航道或航道设施行为的处罚

1754

303

行政处罚

对未按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必要的航标行为的处罚

1755

304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通航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行为的处罚

1756

305

行政处罚

对损坏导航、助航和测量标志行为的处罚

1757

30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水利、航道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采矿许可证,擅自在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开采砂金行为的处罚

1758

307

行政处罚

对航道工程建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等行为的处罚

1759

308

行政处罚

对港口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实施防阵风防台风工作的处罚

1760

309

行政处罚

对网络平台发布的提供服务班车客运经营者与实际提供服务班车客运经营者不一致等行为的处罚

1761

310

行政处罚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和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场站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处罚

1762

311

行政处罚

对交通领域将教学场所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或者将正常使用的教学场所作为机动车停车场行为的处罚

1763

312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等行为的处罚

1764

313

行政处罚

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等行为的处罚

1765

314

行政处罚

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手续开展招标活动行为的处罚

1766

315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行为的处罚

1767

316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从业单位、人员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1768

317

行政处罚

对公路建设工程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和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行为的处罚

1769

318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1770

319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单位违法行为(工程质量方面)直接负有责任相关人员的处罚

1771

320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对其他从业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行为的处罚

1772

321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实施现场监理等行为的处罚

1773

322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未告知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行为的处罚

1774

323

行政处罚

对施工作业人员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义务行为的处罚

1775

324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1776

325

行政处罚

对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1777

326

行政处罚

对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行为的处罚

1778

327

行政处罚

对发生污染损害事故,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拆船污染损害事故,也不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污染措施等行为的处罚

1779

328

行政处罚

对拒绝或者阻挠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拆船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

1780

32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1781

330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等行为的处罚

1782

331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随意压缩工期等行为的处罚

1783

332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行为的处罚

1784

333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人员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1785

334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按规定受聘而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行为的处罚

1786

335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批准文件、规划或国家规定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行为的处罚

1787

336

行政处罚

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等行为的处罚

1788

337

行政处罚

对申请公路建设行业从业许可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从业许可等行为的处罚

1789

338

行政处罚

对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单位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行为的处罚

1790

339

行政处罚

对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1791

340

行政处罚

对有关单位、个人拒绝或阻碍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行为的处罚

1792

341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有关人员的处罚

1793

342

行政处罚

对水路货物运输等运营单位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等行为的处罚

1794

343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招标而不招标行为的处罚

1795

344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等行为的处罚

1796

345

行政处罚

对泄露应当保密的与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1797

346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介机构与他人串通行为的处罚

1798

347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的处罚

1799

348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或者泄露标底行为的处罚

1800

349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与他人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中标等行为的处罚

1801

350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必须招标的项目建设工程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处罚

1802

351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实质内容进行谈判行为的处罚

1803

352

行政处罚

对收受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好处,或透露信息行为的处罚

1804

353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等行为的处罚

1805

354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中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行为的处罚

1806

355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中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行为的处罚

1807

356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行为的处罚

1808

357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资料时限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1809

358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行为的处罚

1810

359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行为的处罚

1811

360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超额收取保证金或者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及利息行为的处罚

1812

361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违法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的处罚

1813

362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处罚

1814

363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等行为的处罚

1815

364

行政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从业单位违法转分包等行为的处罚

1816

365

行政处罚

对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船舶大气污染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1817

366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行为的处罚

1818

367

行政处罚

对伪造船舶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行为的处罚

1819

368

行政处罚

对拒绝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1820

369

行政处罚

对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行为的处罚

1821

370

行政处罚

对拒绝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有关船舶噪声污染环境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1822

371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行为的处罚

1823

372

行政处罚

对船舶在禁止航行区域内航行行为的处罚

1824

373

行政处罚

对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1825

374

行政处罚

对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行为的处罚

1826

375

行政处罚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行为的处罚

1827

376

行政处罚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提供的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行为的处罚

1828

377

行政处罚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行为的处罚

1829

378

行政处罚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行为的处罚

1830

379

行政处罚

对码头、装卸站对未按照规定送交船舶污染物的船舶安排装卸作业,或者拒绝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处罚

1831

380

行政处罚

对具备岸电供应条件的码头、装卸站、水上服务区拒绝向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提供岸电的处罚

1832

38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挖掘村道等行为的处罚

1833

382

行政处罚

对渡口船舶未标明识别标志、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的处罚

1834

383

行政处罚

对职责范围内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1835

384

行政处罚

对职责范围内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三种情形的处罚

1836

385

行政处罚

对职责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1837

386

行政强制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逾期不消除安全隐患行为的行政强制

1838

387

行政强制

对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839

388

行政强制

对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逾期不改正的行政强制

1840

389

行政强制

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行政强制

1841

390

行政强制

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行为的行政强制

1842

391

行政强制

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行为的行政强制

1843

392

行政强制

对船舶违反规定未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行为的行政强制

1844

393

行政强制

对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行为的行政强制

1845

394

行政强制

强制设置标志或清除内河通航水域中的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

1846

395

行政强制

强制卸货

1847

396

行政强制

暂扣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

1848

397

行政强制

代为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设施或标志

1849

398

行政强制

扣留超限运输车辆

1850

399

行政强制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逃避超限检测的车辆

1851

400

行政强制

扣留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车辆、工具

1852

401

行政强制

对需要立即清除道路、航道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强制

1853

402

行政强制

对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854

403

行政强制

对未修复损坏港口公共基础设施逾期未改正的行政强制

1855

404

行政强制

对临时使用的港口岸线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使用期满未按照规定拆除临时性设施逾期不拆除的行政强制

1856

405

行政强制

对没有清除落入港口水域的货物或者其他物体逾期未清除的行政强制

1857

406

行政强制

对港区内有关违法储存危险货物的场所、危险货物的行政强制

1858

407

行政强制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等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停产停业等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行政强制

1859

408

行政强制

对交通运输领域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行政强制

1860

409

行政强制

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861

410

行政强制

对逾期不履行交通运输领域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其后果已经或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862

411

行政强制

强制拆除或恢复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

1863

412

其他权力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域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初审

1864

413

其他权力

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经营范围、新增运力许可初审

1865

414

其他权力

船舶登记

1866

415

其他权力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1867

416

其他权力

港口危险货物专项安全评价备案

1868

417

其他权力

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

1869

418

其他权力

港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备案

1870

419

其他权力

港口经营应急预案备案

1871

420

其他权力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评审

1872

421

其他权力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1873

422

其他权力

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

1874

423

其他权力

通航水域工程建设遗留物清除验收

1875

424

其他权力

通航水域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

1876

425

其他权力

船员培训班期备案

1877

426

其他权力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核准

1878

427

其他权力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备案

1879

428

其他权力

占用公路两侧边沟批准

1880

429

其他权力

道路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1881

430

其他权力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备案

1882

431

其他权力

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及审验

1883

432

其他权力

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客运站点、途径路线备案

1884

433

其他权力

班车客运定制服务备案

1885

434

其他权力

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

1886

435

其他权力

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超限运输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行为

1887

436

其他权力

责令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采取卸载措施

1888

437

其他权力

水上应急救助等特殊状态下水上交通管制、指挥和调度相关船舶、设施参与水上救助行动(二级(橙色)及以上等级)

1889

438

其他权力

责令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1890

439

其他权力

航道保护范围的划定

1891

440

其他权力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发证

1892

441

其他权力

港口理货经营备案

1893

442

其他权力

港口辅助业务经营备案

1894

443

其他权力

停止经营部分或者全部班轮航线备案

1895

444

其他权力

船员服务信息备案

1896

445

其他权力

港口安全评价报告及落实情况备案

1897

446

其他权力

港口经营人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办公地址备案

1898

447

其他权力

船舶港口服务单位备案

1899

448

行政裁决

客运站客运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裁决

1900

449

行政征收

公路通行费征收(政府收费还贷性公路)

1901

450

行政确认

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1902

451

行政确认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安全确认

1903

452

行政确认

客运站(场)站级核定

1904

453

行政确认

公路、水运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1905

454

行政确认

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906

455

行政确认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1907

456

行政确认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十九、市农业农村局(32项)

1908

1

行政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

1909

2

行政许可

兽药经营许可

1910

3

行政许可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1911

4

行政许可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1912

5

行政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1913

6

行政许可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1914

7

行政许可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1915

8

行政许可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1916

9

行政许可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1917

10

行政许可

动物诊疗许可

1918

11

行政许可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1919

12

行政许可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1920

13

行政许可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1921

14

行政许可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1922

15

行政许可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1923

16

行政许可

渔业捕捞许可

1924

17

行政许可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1925

18

行政许可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1926

19

行政许可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1927

20

行政许可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1928

21

行政裁决

渔业生产纠纷裁决

1929

22

行政征收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1930

23

行政奖励

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奖励

1931

24

行政确认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

1932

25

行政确认

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1933

26

其他权力

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行政调解

1934

27

其他权力

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因维修质量发生争议的调解

1935

28

其他权力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责任认定

1936

29

其他权力

新建、改建或扩建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与动物相关)实验室备案

1937

30

其他权力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1938

31

其他权力

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1939

32

其他权力

大中型湖泊、水库人工养殖面积超过15%审核

二十、市水利局(80项)

1940

1

行政许可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941

2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

1942

3

行政许可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1943

4

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1944

5

行政许可

河道采砂许可

1945

6

行政许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946

7

行政许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1947

8

行政许可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1948

9

行政许可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949

10

行政许可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1950

11

行政许可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1951

12

行政许可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952

13

行政许可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1953

14

行政处罚

对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处罚

1954

1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处罚

1955

16

行政处罚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956

17

行政处罚

对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处罚

1957

18

行政处罚

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处罚

1958

19

行政处罚

对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未批先建,以及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1959

2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1960

21

行政处罚

对拒不缴纳、拖欠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1961

22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1962

23

行政处罚

对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963

24

行政处罚

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处罚

1964

25

行政处罚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1965

26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行为的处罚

1966

27

行政处罚

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而造成水土流失行为的处罚

1967

28

行政处罚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968

29

行政处罚

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处罚

1969

30

行政处罚

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

1970

31

行政处罚

对拒不缴纳、拖欠缴纳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1971

32

行政处罚

对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处罚

1972

33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1973

34

行政处罚

对采砂船舶、机具违法滞留在禁采区,采砂船舶、机具在禁采期内或者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舶、机具在可采期内未拆除采砂设备,或者未在指定地点停放的处罚

1974

35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滩地设置堆砂场的处罚

1975

3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处罚

1976

37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1977

38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行政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

1978

39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979

40

行政处罚

对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运行不正常且逾期不更换、不修复的处罚

1980

41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1981

42

行政处罚

对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1982

43

行政处罚

对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983

44

行政处罚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没有按照规定配套建设、验收节约用水设施,建设项目擅自投产使用的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984

45

行政处罚

对在再生水输配管线覆盖区域内,工业生产用水拒绝使用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或者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住宅小区、单位内部景观绿化以及施工、洗车等拒绝使用再生水的处罚

1985

46

行政处罚

对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1986

47

行政处罚

对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处罚

1987

48

行政处罚

对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的处罚

1988

49

行政处罚

对阻碍、威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

1989

5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中、深层地下水的处罚

1990

51

行政处罚

对利用河道、湖泊、水库从事养殖、旅游、体育、餐饮等活动,不符合水功能区划,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和水工程运行安全的处罚

1991

5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地下水禁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或未经批准擅自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取水的处罚

1992

53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水工程原设计功能的处罚

1993

54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1994

55

行政处罚

对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处罚

1995

56

行政处罚

对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从事破坏水源或影响水源水质活动的处罚

1996

57

行政处罚

对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工程设施安全行为的处罚

1997

58

行政处罚

对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处罚

1998

59

行政处罚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1999

60

行政处罚

对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处罚

2000

61

行政处罚

对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2001

62

行政处罚

对检测人员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中不如实记录,随意取舍检测数据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2002

63

行政处罚

对擅自移动、破坏湖泊保护标志的处罚

2003

64

行政处罚

对水利行业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评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处罚

2004

65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