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309-00046 信息分类: 视频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日期: 2023-09-2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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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视频直播解读】优化生育和普惠托育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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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直播解读】优化生育和普惠托育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9-21 08:54 编辑:信息公开


2023年9月20日19:00,由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宿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服务中心支持的“宿政速说·局长给你讲政策”优化生育和普惠托育领域政策直播解读活动开播。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孔晓红以主播身份走进“宿州发布”抖音直播间在线解读政策,解答网友提问。下面小编将直播中的问答全文刊出,有需要的小伙伴们请收藏哦!

主持人:大家好,我是小宿。为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宿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孔主任,先请您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孔晓红:《实施方案》分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21项重点工作,每项任务均明确了牵头单位。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设普惠托育机构25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4个,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大幅度降低,生育水平适度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持续提升。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更加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包括完善婚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政务服务,实施生育保险制度,落实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女性就业权益,增加住房供给支持,营造生育友好氛围;二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包括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儿科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不孕不育诊治能力;三是提升普惠托育服务水平:包括强化托育服务要素支撑,夯实城乡托育服务基础,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建强托育服务队伍,加强托育行业规范发展,加强托幼和义务教育相衔接;四是推动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包括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完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工作协同、健全基层网络、做好宣传引导、健全推进机制五项工作。

通过落实以上措施,着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着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主持人:当前有很多的新婚夫妇想了解咱们现在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分别是多长时间,请您具体说说。

孔晓红:我市当前执行的婚假政策是: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复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共13天)。婚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括休息日,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执行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政策是:对符合省《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一般98天),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原则上连续使用);(2)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叠加,可一次修完,也可分次享受);(3)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是指对依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的,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可在当年享受,不接转到下一年,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期使用,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主持人:那么女性职工在休这些假期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是否受到影响?

孔晓红:按照省《条例》规定,职工在我省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主持人:那么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哪些劳动保护?

孔晓红:根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对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一)不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将其在劳动时间内按规定进行的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三)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经本人提出,为其调整适宜的劳动岗位;(四)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休息1小时;(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主持人:有些因为生育而中断就业的女性,有什么支持政策?

孔晓红:按照市《实施方案》规定:对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在生育2年内参加再就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2400元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

主持人:群众普遍关心再生育认定及生育登记问题,请您给大家解答一下。

孔晓红:省《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对于再生育,有以下规定:(一)夫妻现有三个子女,但有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以及医学干预可以改变的遗传性疾病的,可以再生育。但生育过严重缺陷患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应当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检查,遵从医学指导意见。(二)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受收养子女数量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三)再婚夫妻不受婚前生育子女数量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四)复婚夫妻以共同生育子女计算,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五)夫妻生育子女的,可以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主持人:咱们宿州现在正在实施安心托幼行动,作为卫生健康部门,对加强托育服务主要有哪些举措?

孔晓红:在安心托幼行动中,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育服务照护。为了满足婴幼儿家庭的托育需求,我市计划在“十四五”末全市至少建成1.8万个托位、5个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机构、5个公立医院托育点,确定25个普惠托育机构、10个示范托育机构,着力为群众提供价格可及、服务优质、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371个(其中独立托育机构59个、举办托班的幼儿园312个),已建成托位1.41万个。另外,我市已确定22个县级普惠托育机构、9个市级示范托育机构。

主持人:有些群众想举办托育机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孔晓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举办公办托育机构在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注册登记;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机构备案后方可招生。

主持人:周围的朋友想开一家托育机构,请问有那些支持政策?

孔晓红: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满足群众托育需求,我市综合采取财政、税收、用地等支持政策,推进托育服务发展。其中,市财政对全市每年新建的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县区财政对公办托育机构、民办普惠托育机构给予每年每个托位600、400元的补助。税务部门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人社部门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托育机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发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支持托育机构深入社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

主持人:据了解现在有许多人想从事保育工作,那针对于保育员队伍建设有什么政策?

孔晓红:按照市《实施方案》规定:加强托育机构对新录用保育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每人800元的培训补贴。提升托育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取得相应技能等级的从业人员,分别给予1000-2000元补贴。鼓励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参加保育员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享受培训补贴和评价补贴。同时,鼓励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全市示范托育机构加强与人社部门或职业院校的联系,设置保育员实训基地,提供实训场所和设备,对本机构和周边托育机构的保育员提供实践操作培训,发挥示范效应。

主持人:我市针对二孩、三孩有没有补助政策?

孔晓红:对于二孩、三孩补助政策,省卫生健康委正在调研和征求意见。一旦政策落地,我们会及时做好宣传和兑现。

主持人:小孩现在有2岁多了,想去上托班,但是不知道到哪去上,是不是很贵?

孔晓红:我市着力推进托社区托育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目前,全市已建成59个独立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312个,覆盖到全市大部分的街道、乡镇。

当前,宿州市公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的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每生每月1000元;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托育服务的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每生每月1200元,具体可咨询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托班的收费标准可具体咨询教体部门。

主持人:现在能不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何领取?

孔晓红:省《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子女在2016年以前出生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提供: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免冠彩照两寸两张(或持证人一寸照片)、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生殖保健服务证(1996年前生育的只需要提供子女户口本)。本证件为一户一证,无论持证人是哪一方,均为夫妻共有。如果离婚、丧偶人员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此证仅为一方使用。

主持人:那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有什么奖励和社会保障政策呢?

孔晓红:对于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省《条例》的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一条明确了奖励和社会保障政策,其中主要包括: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等。

主持人:请您具体讲一讲独生子女保健费制度内容?

孔晓红: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对象,是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每月按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地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一般按季度或半年发放,有的县区按年度发放。

主持人: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的职工,在退休时有什么奖励或补助政策?

孔晓红:目前,我市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2款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我市企业职工一次性补助为3000元);经费来源: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职工,资金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地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破产、改制的,企业无能力发放资金的,其职工的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由企业同级人民政府承担(省政府2007-79号文件规定)。

主持人:关于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职工,如何领取退休职工的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具体什么程序?

孔晓红:对于县级、市级国有破产或改制企业的退休职工,申报的程序都是一样的,都在社区(村)一次性申报、递交资料,即可等待电话通知。资金申报工作一年进行一次,县级国有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的申报一般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申报市级资金一般是每年10月份完成申报,12月底前发放资金。

具体程序:一是个人申报: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将申请表和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交由社区(村),由社区(村)审核后上报。二是街道(乡镇)审核。主要审核申报人的计生情况和资料提供情况,然后向县区上报。三是县级审核。县区卫生健康委会同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申报人原所在企业的性质、申报人的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是否退休、是否领取过资金,对符合领取县级企业补助条件的人员进行确认,上报县区财政申报资金;同时将涉及的市级企业人员的信息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四是市级审核。市卫生健康委收到各地上报的市直国有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信息后,会同财政、公安等部门,对企业性质、职工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情况在市县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各街道、社区进行公示。五是资金发放。各级财政委托代理发放机构发放资金,每年年底发放,市级资金直接打卡,符合条件的职工在年底前注意查收资金。六是信息反馈。市级审核情况,于每年12月底具体反馈至县区,由县区安排各街道将信息通知到个人。群众如有问题,可拨打县级卫生健康委或市卫生健康委电话(3029445)查询。

主持人: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户家庭年满60周岁的夫妻,能够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孔晓红:对于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其年满60周岁后,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就是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每人每年可领取不低于96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资金一年发放一次,直至终老。2016年之后生育孩子的,不作为独生子女户纳入奖扶。资金标准:独子户、双女户每人每年960元;独女户每人每年1200元。

主持人:对于领取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资金的人员,有哪些基本条件?申报资金有哪些程序?

孔晓红: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有四条:(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且户口在本乡镇;(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无子女(2018年后合法抱养的也纳入);(4)1933年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再婚夫妻生育子女分别计算,以本人生育情况计算。程序:年初个人申请、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录入国家网站,年底前发放资金。

主持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有哪些扶助政策,如何申请?

孔晓红:当前,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主要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养老保障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制度。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每年发放扶助资金。资金标准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620元(每年744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月800元(每年9600元)。申请程序:年初个人申请、乡级审核、县级确认、上报录入国家网站,一年发放一次资金(部分县区由县区财政提前垫付资金)。

2.养老保障: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由县区财政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补贴。对60周岁以上自愿居家养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其年满80周岁、70周岁、60周岁后,按照每月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发放老年护理补贴,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发放。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指所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含女方未满49周岁人员),提供以下帮扶服务:一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制度。由乡镇干部、村干部、亲邻、家庭签约医生联系其家庭,进行每周联系、每月访视、节日慰问,了解生活状况,进行生活照料,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年进行免费签约、免费体检,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医生定期了解其健康情况。三是医院绿色通道服务。全市确定8个定点医院,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持身份证或特扶证、爱心卡,在市立医院、矿建医院、各县区人民医院享受挂号免费、取药排队优先、转诊优待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4.紧急慰藉。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的家庭,在失去子女时,进行失独家庭紧急抚慰,由人口基金发放一次性抚慰金。

主持人:现在开始2024年医保征缴工作,有很多群众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是免费的吗?

孔晓红:《宿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第20条规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各县区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参保费用”。

主持人:母婴安全关系到万家的幸福,目前我市主要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母婴安全?

孔晓红:一是出台《宿州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妊娠风险防范水平提升行动、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提升行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妇幼专科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群众就诊分娩满意度提升行动5项提升行动。二是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包括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三是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着力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组建区域急救专家组,强化转运、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提升临床救治能力。每年开展母婴安全专项培训、应急演练,定期对危重救治中心开展评估督导,持续提升救治水平,充分发挥危重救治中心的兜底保障作用。

(市级2家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宿州市立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县区5家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县区人民医院,埇桥区为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持人:有很多父母认为自己都很健康,宝宝还有必要做新生儿疾病筛查吗?

孔晓红:有必要的。虽然父母看起来都很健康,但也可能携带某些疾病的致病基因,生育患有相关遗传代谢病的宝宝。通过新生儿疾病筛查,就能早期发现患病的宝宝,通过早期诊断和治疗,避免耽误或者延误治疗。目前我市免费开展的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苯丙酮尿症)、听力筛查三种。

主持人:有出生缺陷的孩子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经济负担,针对出生缺陷,我们有哪些防治的措施?

孔晓红:针对出生缺陷预防,主要是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一级预防是在婚前、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孕前优生检查和咨询指导,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二级预防是在孕期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减少致死、严重致残缺陷儿的出生。三级预防是对新生儿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和诊断,对出生缺陷患儿进行救治康复,预防和减少儿童残疾。

主持人:现在有很多家长非常关心小孩打疫苗的问题,您能和我们说说为什么要给儿童打预防针?

孔晓红:婴儿出生以后,随着一天天长大,原体内由母体传给的免疫力,即抵抗疾病的能力逐渐减弱或消失,因此,必须适时地给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以增强儿童防病能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如果没有接种疫苗,像是百日咳、脊髓灰质炎和麻疹等疾病就会迅速再次出现。

主持人:那如何保障疫苗的安全?

孔晓红:每批疫苗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批签发机构,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审核、检验。符合要求的,发给批签发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发给不予批签发通知书。

主持人:孩子可以一次接受多种疫苗吗?

孔晓红:科学证据表明,科学地同时接种几种疫苗,不会对儿童的免疫系统带来不良影响。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有序接种疫苗。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包括肌内、皮下和皮内注射)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卡介苗选择上臂。

主持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可以通过接种乙肝疫苗进行治疗吗?

孔晓红:目前的乙肝疫苗均为预防性疫苗,没有治疗的效果。

主持人:接种乙肝疫苗后,一定会产生抗体吗?

孔晓红:不一定,不同年龄产生抗体的可能性有差异,年龄越小成功几率越高。

主持人:青霉素过敏者能接种麻腮风联合疫苗吗?

孔晓红:青霉素过敏和接种疫苗没有必然联系。当疫苗中含有青霉素成分,不能注射。如果没有这种成分,是可以接种的。但过敏性体质的儿童在接种前需认真阅读说明书,并咨询临床医生,谨慎接种。

主持人:免疫功能异常的儿童能接种灭活疫苗吗?

孔晓红: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疗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原则上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补体缺陷患者除外)。

主持人:哪些情况下不宜接种疫苗?

孔晓红:有发热、急性传染病或慢性病急发期、免疫缺陷病、过敏性疾病、严重皮肤病、癫痫和严重的心、肝、肾脏疾病者及疫苗说明书注明不宜接种疫苗者。

主持人:怎样开具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孔晓红:可通过“皖事通”,进入“疫苗接种服务”页面后,点击“入学查验证明”点击“开始查验”,请家长在认真阅读《查验须知》后点击底部“已认真阅读,开始查验”。进入查询页面后,选择儿童性别并分别输入儿童姓名、儿童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进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并打印。

主持人:外籍的儿童长期居住在中国,可以在中国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吗?

孔晓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主持人:我国目前有哪些HPV疫苗?

孔晓红:目前我国境内有5款HPV疫苗:国产双价HPV疫苗(毕赤酵母)、国产双价HPV疫苗(大肠杆菌)、进口双价HPV吸附疫苗、进口四价HPV疫苗、进口九价HPV疫苗。

主持人:HPV疫苗被分为双价、四价、九价,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孔晓红:双价、四价、九价HPV疫苗的主要差别为“覆盖的HPV型别不同”。“价”越高,代表疫苗覆盖的HPV型别越多。

双价疫苗:覆盖HPV16/18,可预防70%的子宫颈癌;

四价疫苗:覆盖HPV6/11/16/18,可预防70%的子宫颈癌;

九价疫苗:覆盖HPV6/11/16/18/31/33/45/52/58,可预防90%的子宫颈癌。

主持人:很多群众想了解已经感染HPV,还有必要接种疫苗吗?

孔晓红:有必要,HPV疫苗可以预防多个型别,接种HPV疫苗可以预防未感染的HPV型别,也可以预防已感染的型别再次感染。

主持人:接种HPV疫苗会导致HPV感染吗?

孔晓红:HPV疫苗是灭活疫苗,不在体内增殖,不会导致HPV感染。

主持人:打过HPV疫苗,为啥还要定期做宫颈癌筛查?

孔晓红:因为就算是保护力最高的9价HPV疫苗,也无法做到100%的保护。所以,即使接种过疫苗,依然建议定期筛查宫颈癌。

主持人:接种宫颈癌疫苗期间意外怀孕,有影响吗?还要接着打吗?

孔晓红:没有影响,但需要先暂停接种疫苗,等生完宝宝以及哺乳期过后再接种未完成的剂次即可。具体情况可咨询医生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持人:HPV疫苗是免费的吗?

孔晓红:目前HPV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属于知情同意,自愿自费接种的疫苗。

主持人:35岁以上,医院为什么不给做唐筛了?

孔晓红:唐筛是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的简称,通常限制为年龄35周岁以下的女性。但并非超过35岁女性不能做唐筛,只是35岁以上女性进行唐筛检查结果可能存在一定误差,导致误诊,因此临床上多考虑无创DNA检查。

主持人:《出生医学证明》丢了,能补办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孔晓红:能补办,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补发申请;2.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公告;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5.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6.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始病例复印件、公安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主持人:9岁以上女孩有必要打九价疫苗吗?HPV疫苗什么时候免费?

孔晓红:现在九价疫苗已经扩龄,扩龄从9岁到45岁。暂时没有免费的政策,如有会第一时间公布。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孔主任对相关政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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