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308-00027 信息分类: 视频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8-11 发布日期: 2023-08-11 18:0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视频直播解读】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视频直播解读】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11 18:01 编辑:信息公开


8月10日19:00,由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宿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服务中心支持的“宿政速说·局长给你讲政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直播解读活动开播。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吴敏,以主播身份走进“宿州发布”抖音直播间在线解读政策,解答网友提问。下面小编将直播中的问答全文刊出,有需要的小伙伴们请收藏哦!

主持人:大家好,我是小宿。3月和6月,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中都调整了哪些政策?倍受关注的“商转公”政策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目前我市提取、贷款业务还有哪些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是多少?有哪些便民查询渠道?结合近期大家关心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热点话题以及相关疑惑,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吴敏来给大家逐一进行解答。吴总您好!

吴敏:主持人好,直播间的网友,大家晚上好!

主持人:欢迎吴总来到“宿政速说”直播间。吴总,住房关系到千家万户。今年,我市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请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政策调整的背景是什么?

吴敏: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直播连线的机会与大家交流,希望通过我们的交流让大家了解、掌握、运用好各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保障和改善我们的居住条件。为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稳经济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在政策惠民、服务为民上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真正为群众解难题、助安居、暖民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状况,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进行了两次调整并印发了以上的通知。

主持人:那么具体调整了哪些政策?

吴敏:结合起来看主要调整有6项:一是两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方最高额度由30万提高到45万,夫妻双方最高额度由50万提高到65万;二是实施“组合贷款”政策。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购房人所需的情况下,允许同一处房产既作商业贷款抵押物,也作公积金贷款抵押物。需要说明的是办理商业贷款的银行、借款年限应与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借款年限保持一致;三是恢复“商转公”政策。这也是最近一段时间的热点。简单地说就是符合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职工,将其在本市范围内2022年底前办理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目的也是减少贷款人的利息支出;四是允许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患有九种重大疾病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救助。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五是对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的一种关注,租房提取限额可在规定标准上浮20%,可每月提取1次,每年最多提取12次。市区最高额度为14400元/年,各县为9600元/年;六是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缴存职工及共同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的执行期为一年,后续视国家政策和我市公积金资金状况适时调整。

主持人:那么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情况怎么样呢?

吴敏: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开户单位184家,实缴单位3299家;新开户职工7121人,实缴196175人;缴存额20.42亿元,同比增长19.49%。职工提取12.5亿元,同比增长29.27%。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16笔,发放金额4.25亿元,比去年减少32.00%;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34亿元。实施新政以来,七月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了明显回升,截至7月底累计发放贷款7.2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3%。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的“商转公”是目前的一个热点,办理这个业务具体流程都有哪些呢?

吴敏:“商转公”是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一个简称,是指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要求将商业贷款余额转换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条件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商转公”除应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外,还需借款人在申办“商转公”之前,原商贷尚未结清且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借款人需自筹资金提前偿还原商业贷款全部本息或者是采用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担保过渡这两种方式的一种来办理。办理“商转公”需要提供的材料:大家可以登录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首页,办事指南里有公积金贷款栏目,点击查看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在第四章申请材料和担保方式的部分有详细的表述。

主持人:这一政策的调整对减轻我市商业贷款购房职工利息负担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那么目前我市提取、贷款业务还有哪些政策?

吴敏:提取政策还有13项:1.购买商品住房提取;2.购买存量房提取;3.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提取;4.偿还商业贷款提取;5.拆迁安置住房增购住房面积提取;6.离、退休提取;7.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9.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提取;10.死亡或宣告死亡销户提取;11.大修住房提取;12.自建、翻建住房提取;13.出境定居提取。

其中可以通过“宿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有:离退休提取、出国定居提取、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建造和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大修住房提取、无房租房提取等8项业务。

贷款政策还有5项:1.本市职工购买商品住房贷款;2.本市职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贷款;3.异地职工购买商品住房贷款;4.异地职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贷款;5.征收安置房申请贷款。以上政策具体办理条件在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主持人:近日,我们看到很多单位都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那么2023年我市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是多少?

吴敏:6月30日,我中心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通知明确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636元,个人部分最高2476元,单位同比补贴2476元,合计缴存最高为495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是1930元,个人部分最低97元,单位同比补贴97元,合计缴存最低为194元。需要注意的是:调整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为一年,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途径为“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单位网厅和个人网厅,或者线下前往服务大厅办理。

主持人:如果职工想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可以通过哪些便民渠道查询?

吴敏:目前,我市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查询。线上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里有一个宿州公积金专区、或者是通过“宿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热线查询;线下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各县公积金管理部网点查询。

主持人:目前,我们公积金窗口服务有哪些便民措施?

吴敏:为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我们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进一步精简业务要件、压缩办理时限,3月份公积金中心完成了与市场监管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对接,开通了在线获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功能。进一步减少了企业用户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材料。5月份,市中心联合市自规局等部门推行了存量房“带押过户”政策。抵押房产可以在未解除抵押状态下过户,也切实减轻了买卖双方办理时间长、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8月份,也就是前几天,市中心已经实现了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以用户微信小程序实时在线开具证明、综合服务平台自动查验的方式,以“电子码”取代原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3项纸质证明,不断改善缴存人异地办事的服务体验。

主持人:嗯好的,感谢吴总对我们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解读。那我们也来看一看啊,我们直播间陆续进来很多的网友,我看到已经在直播留言区进行提问了,很多朋友非常积极,也很关注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下面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赵瑜、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李永做客我们直播间,解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方面的具体政策,同时对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欢迎赵科长、李科长!

赵瑜、李永: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贷款利率是网友们最关心的问题,赵科长,请您谈一谈“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赵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到国家调整利率,则贷款利率作相应的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作调整,调整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我中心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主持人:除了利率问题,“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比例”也是普遍关注的问题,请赵科长介绍一下。

赵瑜: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其中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的80%;二手房房龄1~10年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60%、11~20年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50%、20年以上不予贷款;征收安置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征收安置房找补的差价。

其次,首付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第一次贷款必须还清,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30%,利率上浮10%,不受理第三次公积金贷款申请。同时,贷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视借款人偿还能力允许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主持人: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赵瑜: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状态正常;2.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2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记录;4.所购住房应是宿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5.借款人及配偶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6.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连续拖缴6个月(含)以上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7.异地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需有一方为宿州市户籍。

主持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赵瑜: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主持人:上面吴总提到“商转公”贷款政策,政策确实很好,办理成功可以节省一大笔利息,应该如何申请呢?

赵瑜:申请“商转公”可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提前偿还原商业贷款的需要:1.借款人携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至公积金中心预约登记,公积金中心审核,确定“商转公”贷款期限、额度;2.借款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贷申请,将原商业贷款结清,由原商贷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注销抵(预)押登记;3.借款人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至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4.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负责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落实抵押后,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个人银行卡(存折);5.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二是采用担保人过渡方式的需要:1.借款人携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至公积金中心预约登记,公积金中心审核,确定“商转公”贷款期限、额度;2.借款人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至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3.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负责审核、审批,符合放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个人银行卡(存折);4.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主持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公积金缴存有没有要求、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赵瑜: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时,应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有3个不超过:不超过贷款受理时我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贷款受理时按照公积金中心计算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

主持人:“2021年在宿州买的房子用的商贷,当时外地公积金用不了,现在听说有商转公。夫妻二人有一个有公积金,是江苏省苏州那边的,请问我们这可以申请商转公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怎么转?”

赵瑜:我市目前的贷款政策是: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夫妻二人有一方是宿州市户籍,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按照刚刚前面讲的流程,一是提前偿还原商业贷款的需要:1.借款人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至公积金中心预约登记,公积金中心审核,确定“商转公”贷款期限、额度;2.借款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贷申请,将原商业贷款结清,由原商贷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注销抵(预)押登记;3.借款人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至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采用担保人过渡方式的需要:1.借款人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至公积金中心预约登记,公积金中心审核,确定“商转公”贷款期限、额度;2.借款人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至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商转公”贷款提供材料分两种情况:一是提前偿还原商业贷款的,需要:1.个人信用报告原件;2.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原件;3.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4.税收完税证明原件;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6.结清证明原件;7.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8.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未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未再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9.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

二是采用担保人过渡方式的,需要:1.个人信用报告原件;2.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原件;3.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4.贷款还款清单原件;5.借款人、配偶、担保人身份证原件;6.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未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未再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7.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8.担保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担保期间到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不能低于借款人贷款的年限;(2)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低于借款额的20%;(3)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担保人不可支取账户内的公积金,同时也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可采用增加担保人的方式。)

以上所需材料要件,大家可以关注“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公积金贷款”栏,有详细细则可以查看。

主持人:在宿州交的公积金,在宿州贷款买房,能否商转公,一人贷款额度多少,如果不够,丈夫宣城交的公积金,能否一起贷?谢谢!

赵瑜: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一人根据缴存额最高可贷45万,能一起贷,夫妻双方根据缴存额最高可贷65万。

主持人:我在徐州交的公积金,在宿州贷的商业贷,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压力太大了。

赵瑜: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主持人:宿州的房子,苏州的公积金,可以商转公吗。不行的话,我对象的公积金是宿州的,可以转吗?

赵瑜:对象是宿州市的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主持人:宿州商转公会一直持续一年吗,公告说的启停机制是什么意思?我选择提前偿还商业贷款,银行说结清证明需要在还款后2天左右出具,中间有时间差,会出现我拿着商转公的所有材料,商转公机制突然停止,不让办理吗?那时候我已经提前还款了,公积金又不给办,该怎么办?

赵瑜:目前我们的资金还是比较充足的,近期需要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材料齐全,可直接去公积金大厅办理。

主持人: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已还完,如果再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赵瑜:算二套房,利率上浮10%。

主持人:父母拆迁安置的房子下来了,子女有公积金,能否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如果购买拆迁安置的房子(非商品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李永: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房屋装修不在公积金使用范围。购买拆迁安置的住房,只要房产能进行交易过户手续,是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按购买存量房(二手房)贷款的资料申请。

主持人:农民能缴纳公积金吗?

李永:凡在我市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雇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自由职业者,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连续缴存满一年,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的,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详情可咨询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电话:0557-3054115。

主持人:夫妻双方有公积金贷款,未办理按月划转,请问如何提取公积金?

李永:还款满12个月每年可提取一次,主贷人先行提取,配偶持结婚证和主贷人的支取回单当月内(不可跨月)差额提取,双方提取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已还贷款本息额。

主持人:今年3月份买的期房,开发商无法开购房发票,只有首付款收据在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李永:不能提取,要提供购房发票。备案日期在一年内能提取。

主持人:今年六月份辞职,泗县公积金还有几万块钱,但是被封存了。我想提前还房贷,可以把钱取出来吗。房子是在其他市买的。如果能取需要哪些手续,准备哪些资料,现在不在泗县工作,去一趟也不容易。

李永:离职销户支取需要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担保。根据你的情况,可以提前还贷支取,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一类银行卡,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最近半年以上还款流水及结清证明到泗县管理部进行支取。

主持人: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李永:偿还自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提供的截止到提取月半年以上的还款对账单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Ⅰ类银行卡原件。另外,配偶提取时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主持人:患病提取公积金,主要指哪些疾病?

李永:6月25日,我市恢复了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因患有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住院治疗证明材料、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据、提取人Ⅰ类银行卡进行办理。

6月27日,我中心泗县管理部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难题,工作人员带着新政策到因病致贫困难户武先生家中,上门办理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得到了武先生的高度认可。

主持人:我是埇桥区某企业职工,于2023年6月辞职,请问现在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李永: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满6个月未重新开户缴存的职工,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公积金。您目前还不能办理销户提取业务,等到您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离职文件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提取人Ⅰ类银行卡。通过“宿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者皖事通宿州公积金专区线上办理,也可以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窗口现场办理。

主持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李永: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提取人购买宿州市(含四县一区)新建商品住房的;3.提取人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4.房地产企业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监管账户开户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承办银行的。

主持人: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是转入职工个人账户还是开发企业账户?若后期职工退房是否需要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李永: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该套房屋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得转入其它账户。如缴存职工退房,开发企业及缴存职工应及时将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回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主持人:离、退休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李永:依据身份证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持有离、退休批文(离、退休证件),且缴存单位已将职工账户进行封存的可以办理离、退休提取。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离、退休批文或者离、退休证件(身份证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不需提供)、提取人Ⅰ类银行卡。

主持人: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李永: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贷(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人的不动产全证或贷款银行提供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表)、贷款银行提供的截止到提取月半年以上的还款对账单(加盖银行印章)、提取人Ⅰ类银行卡。配偶提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主持人: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可不可以办理按月划扣?

李永:目前还不支持按月划转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本息,职工可以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每年提取一次。我中心正在积极对接相关商业银行和技术部门,力争早日启动该项业务。

主持人:购房后多长时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

李永:购房一年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

主持人:夫妻双方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贷款,两笔贷款同时存在时公积金如何提取?

李永: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贷款本息。

主持人:我家房子刚刚拆迁安置,想购买面积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李永:拆迁安置住房增购住房面积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例如,拆迁面积是110平方米,安置面积为126平方米,需要增购面积16平方米,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夫妻双方、共有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增购面积而实际支付金额。

提供以下材料办理:申请人身份证、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房屋征收安置证》(以安置证时间为准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征收安置房屋结算清单、提取人Ⅰ类银行卡。

主持人: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赵瑜: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须正常还款满1年(含)以上。

主持人:“商转公”贷款如何担保?担保人过渡方式是什么意思?

赵瑜:目前“商转公”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1.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采用新购房屋房产抵押;2.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采用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阶段性担保,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担保方式可由保证人担保变更为房产抵押担保。

主持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可以办理“商转公”吗?

赵瑜:不可以。同一套房产不能办理两次公积金贷款。

主持人:已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第二次购房办了商业贷款,可以申请“商转公”吗?

赵瑜:可以。如果首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办理了商业贷款,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执行公积金二次贷款政策。

主持人:已办理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还可以申请“商转公”吗?

赵瑜:不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主持人:在宿州市购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赵瑜: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新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完税证明原件;房产交易申报单原件;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未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未再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需要注意的是:采用担保人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声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主持人:异地职工购买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赵瑜:异地职工借款人及配偶需有一方为宿州市户籍,所购房应是宿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2.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加盖职工公积金缴存地中心的业务章)及近期连续六个月公积金缴存打印明细原件;3.职工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近期连续六个月工资收入打印明细原件;4.个人信用报告原件;5.《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原件;6.“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7.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首次贷款20%、第二次贷款30%);8.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原件;9.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10.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未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未再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11.提供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吴总、赵科长和李科长对相关政策的解读。网友们也可以线下拨打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服务大厅电话:3054115、12329热线,砀山县公积金管理部2276766,萧县公积金管理部3797003,灵璧县公积金管理部2379060,泗县公积金管理部7025655,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咨询。

本次直播,感谢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宿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再次感谢吴总、赵科长和李科长的现场解答!

吴敏:非常感谢网友对公积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住有所居是民生要务,安居才能乐业,公积金工作也几乎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网友的积极参与也坚定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在这里感谢各位网友,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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