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308-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8-02 发布日期: 2023-08-02 08:3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安徽医保便民惠民新举措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安徽医保便民惠民新举措

来源: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02 08:32 编辑:信息公开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针对系统梳理、调查研究、征集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推出了第一批“医保便民新举措”。具体7项举措如下:

一、就医结算“一码通办”

(实现时间:5月下旬)

针对问题

群众反映到医院看病就医需要带身份证、社保卡,到不同医院还要办不同的就诊卡,并预存费用,就医结算环节不够精简。

便民措施

与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在医疗机构铺设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升级改造系统,逐步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挂号、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结算等环节上的全流程应用。5月底前各市至少开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就医结算“一码通办”。

二、三类慢性病待遇“免申即享”

(实现时间:6月下旬)

针对问题

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的参保患者,按常规的门诊慢性病申请途径提交材料、线下申请不方便,待遇享受也不够快捷。

便民措施

对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3个病种,参保群众出院结算后,参保地医保中心根据医保信息系统中的出院诊断等信息,直接认定相应的门诊慢性病,并通知参保群众即时享受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三、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实现时间:6月下旬)

针对问题

部分参保患者没有本地医院的转诊手续也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在异地就医时就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回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不能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便民措施

参保群众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出院前办理自助备案,医保部门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将患者备案信息上传到就诊医院,参保患者出院后直接结算医保费用。

四、医保政策“一张明白纸”

(实现时间:6月上旬)

针对问题

医保部门的宣传单、宣传册对医保政策表述过于专业,群众看不懂;还有少数地区对医保政策宣传单内容更新不及时,没有把最新的医保惠民政策有效传递给群众。

便民措施

统一全省医保政策“明白纸”格式,组织各统筹区编制完善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单,在各级医保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并向所有参保家庭送达一张“明白纸”。

五、医保政策“一号问”

(实现时间:5月下旬)

针对问题

当前医疗保障政策复杂,参保群众不清楚向哪里查询,往往是多头打电话,多方咨询,缺少快捷高效的医保政策电话咨询通道。

便民措施

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主体,推行医保政策“一号问”服务。汇总全省医疗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全省医疗保障服务咨询指南和办事地图,让参保群众“一站查、一号问”。

六、医保结算信息“随时查”

(实现时间:5月中旬)

针对问题

在医保待遇结算后,有的参保群众办理单位医疗补助、工会医疗互助、商业保险理赔等二次报销时,需向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待遇结算信息作为凭据,跑路跑腿不方便。

便民措施

参保群众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皖事通APP等渠道,登录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业务办理”栏点击进入“个人就诊台账”栏,即可随时查询、下载、打印自己的门诊、住院、药房购药等历史医保结算信息。

七、医保经办“同城通办”

(实现时间:6月下旬)

针对问题

市域范围内,参保群众办理医保业务需要到参保地县(区)医保部门办理,不能就近申办。

便民措施

首批对医保政策咨询、参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开具《参保凭证》、异地备案(包括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本地生育津贴支付等7项医保业务推行市域范围内医保经办服务“同城通办”,实施全域受理,属地审核。一个统筹区的参保人员不再区分户籍地、居住地等参保地址,均可就近向市本级、县(市、区)医保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领取受理回执,办理结果将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



通过办理《民声呼应》群众诉求和汇集“我向医保吐吐槽”意见,我们梳理出了一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体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应”得迅速、“应”得认真、“应”得到位,真正把好政策落到群众心坎上,现将第二批共7项医保便民惠民新举措予以公布。


医保便民惠民新举措(第二批)

一、取消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定点限制

(实现时间:7月下旬)


针对问题

按照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或异地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且各统筹地区对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1—3家不等,造成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不方便。


便民举措

取消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村卫生室、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慢特病定点管理按现行政策执行,异地门诊慢特病政策不变。

二、取消门诊慢特病用药“小目录”

(实现时间:8月下旬)


针对问题

安徽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调整无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同步,造成部分新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存在“时间差”,给群众造成先行垫付、线下报销等不便。同时,由于“小目录”难以覆盖到全部的慢特病用药需要,少数药品不能在门诊慢特病待遇上报销。


便民举措

取消安徽省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限制,参保群众门诊治疗慢特病、使用符合病情需要的国家基本医保药品时,均可按规定享受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网上办”

(实现时间:6月下旬)


针对问题

过去,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时,大部分统筹地区都需要参保人员线下申请,再由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线下审核,存在群众多次跑路、鉴定周期较长等问题。


便民举措

依托门诊慢特病线上鉴定系统,在保留线下鉴定的基础上,开通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线上办理途径,提高审核效率。


四、国谈药品“双通道”院内备案“一窗办”

(实现时间:7月下旬)


针对问题

参保患者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外购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时,环节过多,需多个窗口来回跑路。


便民举措

参保患者需通过“双通道”管理机制外购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进一步简化备案流程,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备案“一窗办理”。

五、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实现时间:7月下旬)


针对问题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时,需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结婚证、准生证、病历等资料进行生育津贴申报,办理材料较多,办理流程不够便捷。


便民举措

对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生育津贴模块申请流程进行优化,符合条件的、已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享受免申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六、两定机构协议“网上签”

(实现时间:11月下旬)


针对问题

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简称:两定机构)需每年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按照传统的协议签订模式,两定机构需多次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协议签订业务,流程不够便捷,且办理时间较长。


便民举措

依托国家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子系统,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中上线“两定机构协议网签”模块,为两定机构提供“新增两定机构协议签订”“存量两定机构续签”“两定机构信息变更”“两定机构信息查询”等服务。

七、医保信息省内异地“自助查”

(实现时间:7月下旬)


针对问题

参保人员在异地工作或生活时,需回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排队办理业务,希望能就近在医保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个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打印参保凭证等。


便民举措

对省、市、县(市、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及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等已有的医保自助服务一体机进行功能升级,参保人员在参保地或省内异地均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等方式登录医保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查询系统,即可查询个人信息、账户余额、缴费信息、异地备案信息、参保凭证打印等多项高频业务,并提供个人参保凭证打印等业务。此外,参保人也可通过手机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查询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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