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301-00095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03 发布日期: 2023-01-03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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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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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1-03 15:5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

2022年12月6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是国际上用于衡量一国或一个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2022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投入总量迈上3万亿元新台阶;R&D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与GDP之比)较快提升,跃上2.5%的新高度。2021年,我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为2.35%。我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全省排名靠后。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激发部门、县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宿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行动方案》制定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通过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全市研发投入强度和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是扭转不利局面迎头赶上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2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我省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工作方案》(皖小康〔2020〕3号),确保全市“两个只增不减”即:R&D经费投入只增不减,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只增不减,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实现我市十四五末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4%的总体目标。

三是汇聚力量适应工作实际的需要。充分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紧扣当前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中存在的突出短板,有针对性研究提出工作举措。从研发投入的全要素全链条入手,进行全方位引导,加强政策支持,激发创新活力。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保障,激发部门、载体和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平台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三、起草过程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成立了《行动方案》编制领导小组,认真进行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研究讨论及广泛调研,形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4月、5月,市科技局先后三次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科研院所及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意见,并通过市科技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订。2022年8月,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对《行动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审查。2022年8月,市科技局向市市场监管局及市司法局递交送审材料,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2022年9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2年12月6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市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4%左右。

五、主要内容

一是财政和税收优惠支持。做好财政科技资金预算安排,用于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将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重要前置条件。宣传和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需要加强。通过鼓励更多的企业持续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瞄准新兴产业,强化基础研究,力争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占比达到60%,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达3%和4%以上。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提高研发投入,力争研发投入每年增长15%以上。

三是企业研发投入资金补助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于对年度R&D经费支出达到100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且为正增长的规模以上企业,按其R&D经费的1%予以补助,增量部分按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发挥各类基金的杠杆作用,促进银企联动、投贷结合,支持R&D经费支出强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

四是给予企业设立研发平台支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特级和一级建筑企业等组建市级研发平台。对R&D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及以上的企业,支持申报省级以上各类研发平台。

五是科学规范开展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统筹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推动项目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继续新增符合条件的单位纳统,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实时关注研发费用统计上报情况,重点关注重点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已建立了研发平台的企业,指导单位或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研发费用归集,提高研发投入统计质量。

六、保障措施

成立宿州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项工作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各牵头部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协调推进会。将研发投入强度纳入对各县区、市管各园区的考核,建立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

七、名词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R&D经费投入强度是R&D经费与GDP之比。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八、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宿州市科技局

咨询科室:宿州市科技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徐昆鹏

咨询电话:0557-302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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