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整改全市13处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整改全市13处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3〕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挂牌督办整改13处重大火灾隐患。
各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统筹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确保今年11月前完成整改任务。各县区(园区)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以强有力的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强化整改工作指导。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2023年度市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13处重大火灾隐患名单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附件
2023年度市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
13处重大火灾隐患名单
埇桥区3处:宿州市埇桥区水尚汇城市温泉中心、宿州市埇桥区新一佳购物中心金海店、宿州市埇桥区瀚沃家居用品超市。
萧县3处:安徽威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安徽鑫彩印务有限公司、安徽虹光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砀山县2处:砀山尚领纺织品有限公司、砀山智联节能塑业有限公司。
灵璧县3处:灵璧县瑶浴阁洗浴休闲中心、灵璧县灵城春蕾幼儿园、灵璧县爱玛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泗县2处:泗县华欣便民浴池春港花苑店、泗县草沟金万福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