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303-00024 信息分类: 对外联系电话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日期: 2023-03-01 15:3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来源: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01 15:39 编辑:信息公开

序号

联系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名称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点

科室职责

1

0557-3024547

 

中心办公室

8:00-12:00

14:30-17:30

宿州市淮河西路39908

 协助中心领导管理机关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协调科室间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综合性材料;负责会议组织、会议记录、文电处理、印鉴保管、联络接待、档案、机关效能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固定资产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指导中心下属单位办公室工作。

2

0557-3956025

 

房产市场科

8:00-12:00

14:30-17:30

宿州市淮河西路391102

 拟定房产市场监管和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产市场监测分析和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我市房产市场信息体系和预警预报体系;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和预售款监管;负责存量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配合相关科室负责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依法调查房产市场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房地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房产中介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房地产经纪和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区、园区房产开发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3

0557-3021724

夏冰洋

物业科

8:00-12:00

14:30-17:30

宿州市淮河西路391105

负责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拟定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合相关科室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创建物业管理优秀小区、优秀示范小区;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指导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审查和综合验收工作;会同物价部门核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负责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白蚁防治等工作。

4

0557-3960328

  

住房保障与租赁科

8:00-12:00

14:30-17:30

宿州市淮河西路391002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住宅建设与房产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科技水平;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县区、园区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环保工作;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房屋租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配合相关科室加强房产租赁市场中介管理;指导县区、园区房屋租赁工作。

5

0557-3024514

吕雪峰

政策法规科

8:00-12:00

14:30-17:30

宿州市淮河西路391106

负责全市房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市房产法制建设,开展房产政策法规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信用建设工作;负责商事制度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房产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岗位培训;负责信访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

0557-3052721

马广伟

人事财务科

8:00-12:00

14:30-17:30

宿州市淮河西路391101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中心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务工作;负责编制中心财务收支计划和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报换、核实和转移的管理工作;负责全中心经费、专项资金管理,统筹资金调度平衡;指导、监督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统计工作,负责财会人员管理与培训;督查各单位的财务成果、会计核算和各种票据的使用管理,审核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的调整及大额开支;负责内部审计,配合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和例行审计;负责财务统计报表和综合经济指标分析;负责机关日常开支报销及工资发放。

7

0557-3060011

 

行政审批科

8:00-12:00

14:30-17:30

宿州市淮河西路391004

 负责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参与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中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宣传贯彻房产系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中心行政审批项目的统计分析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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