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
联系电话 |
科室负责人 |
科室名称 |
办公时间 (工作日) |
办公地点 |
科室职责 |
1 |
0557-3927013 |
张学平 |
办公室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608室 |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服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公开、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宣传、车辆、信访维稳、保卫及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消防安全、老干部服务及双拥工作。 |
2 |
0557-3923325 |
文高冉 |
财务审计科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3室 |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贷、引资等协调工作;负责及指导局属单位预决算及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对重点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各项财务收支不定期进行审计;负责局机关行政开支的管理工作。 |
3 |
0557-3902396 |
周云海 |
人事教育科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5室 |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准入、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
4 |
0557-3926065 |
郑晓强 |
综合规划科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6室 |
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参与专项交通规划编制;负责权限内的港口规划、运输场站、岸线使用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设计划制定和审核工作,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组织交通运输统计、预测、分析等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制定工作,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做好全市的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辖区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交通战备职责。 |
5 |
0557-3903993 |
高庆涛 |
综合运输科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507室 |
承担全市综合运输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发展;组织客货运输市场调查,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运输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牵头组织节假日客货运输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和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受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及政务热线办理。 |
6 |
0557-3030325 |
卞和民 |
行政审批科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566号403室 |
负责受理和会同有关科室办理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有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交通建设工作;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相关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工作;负责局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
7 |
0557-3900750 |
尹 铭 |
建设市场管理科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2室 |
负责组织拟定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设及养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建设及养护从业资质和信用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和港口、航道维护工作。 |
8 |
0557-3925090 |
李 民 |
安全监督科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8室 |
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船员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
||||||
序号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单位名称 |
办公时间 (工作日) |
办公地点 |
部门职责 |
1 |
0557-3039919 |
张 伟 |
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8:30-11:30 14:00-17:00 |
宿州市埇桥区城东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凤屏路汽运驾校大楼 |
道路旅客运输;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汽车租赁;汽车配件、机油、润滑油、日用百货、电脑及配件购销;货物仓储、配送及配载信息服务;校车运营服务;保险代理;交通安全科技信息服务;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老服务;室内外装潢、装潢材料、灯箱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以下限定为分支机构经营:旅游客运,出租客运,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客运站经营,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辆检测,成品油销售、车用燃气销售,国内、入境旅游,停车场服务,宾馆餐饮服务,米面油、食品、酒、饮料及烟草制品零售,纯净水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0557-3927227 |
关 超 |
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8:00-11:3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南路91号308室 |
城市公共客运、汽车维修(内部)汽车租赁、汽车配件销售,公交车辆、站亭、站牌、停车场的媒体租赁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0557-3024156 |
丰 雷 |
宿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宿怀北路156号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事、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等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协助全市运输船舶、海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和管理工作。承担船员培训机构的协调工作。承担辖区内航道测量、航标设置及维护、沉船打捞的组织工作。承担市局布置的水运行业课题研究、标准制定、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水运行业科技和信息化、统计等工作。协助做好海事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船员考试、发证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港口、航道建设及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制定全市航道养护政策、标准,协助做好全市重点航道养护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水路运输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行业规划、计划的编制工作。协助做好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国防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等工作。协助市局做好水运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4 |
0557-3680599 |
高少峰 |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淮海北路唐河桥北100米路东 |
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公路治超、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
5 |
0557-3083150 |
王守仁 |
宿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路779号 |
承担国省干线公路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建设养护计划编制,养护管理、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志标线管理公路检测监测,路况收集,应急管理,养护评价,巡查考核,养护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监督检查、验收考核,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修保通,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农村公路建设建议计划编制,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技术支持,外资项目日常事务管理。 |
6 |
0557-3907167 |
周敬乐 |
宿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南路565号216室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承担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前期研究、中期评估、执行评价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发展状况检测、发展水平评价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统计等工作。承担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城市客运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客货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与综合性能检测、车辆技术和从业资格管理培训等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市局做好综合运输体系建设、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协助市局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道路运输保障,以及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国防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等工作。协助市局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7 |
0557-3620277 |
戴 艳 |
宿州市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处 |
8:00-12:00 14:30-17:30 |
宿州市埇桥区淮海北路唐河桥北100米路东 |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各项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二,组织收集、汇总、上报全市超限超载工作有关信息。三,受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投诉和举报,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调查处理工作。四,组织、协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治超站点规划、监督管理工作。五,组织对全市货运源头治理和路面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