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301-00052 信息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09 发布日期: 2023-01-29 15:03
文  号: 宿政秘〔2023〕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1-29 15:03 编辑:信息公开

宿政秘〔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已经2023年1月4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1月9日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部署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初步确定了12个方面128项重点工作,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推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发展举措落地见效。具体分解方案如下: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节能减排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管中心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聚力强“引擎”,做实工业经济支撑

(一)锻强壮大先进制造业。

8.优化产业生态,围绕“5+5+N”产业布局,实施优势产业强链、成长产业延链、新兴产业补链工程,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家,“5+5”产业体系规模达到220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9.围绕制造业3-5年倍增目标,加快打造轻工产业、绿色食品产业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县域将着力培育家居建材、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轴承制造、汽车零部件等百亿级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1.扩大制造业投资,新开工宿马园区中鹰热磨纤维及资源利用等项目,新竣工宿州经开区伊维特电子气体生产等项目,制造业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超30%。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促进省级云计算战新基地集聚发展,加快8个市级战新基地建设,动态培育“链主型”企业,力争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2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数据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13.实施专精特新倍增行动,健全国家省市三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体系,动态调整制造业重点企业“白名单”,促进“小升规”“规提质”,新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5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5家。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普及工程,滚动实施“工业强基”和“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用好省级羚羊、市级绿色家居建材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培育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数据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5.深入实施“464”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确保省政府质量奖实现“零”突破。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争创省政府质量奖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三)改造提升传统工业。

16.继续实施制造强市“1525”重点技改行动计划,加快推进200项重点技改项目和“四化”改造项目,技改投资增长18%。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建设轻纺鞋服智能化产业基地、绿色家居生产制造基地、造纸及纸制品后加工基地,市级绿色家居建材工业互联网平台注册企业达到15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数据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8.用好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速、亩均营收增速均超10%。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联动实施“标准地”改革,新增产业用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比例超50%。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会商分析、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区园区的考核激励。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聚力扩投资,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一)推项目增动能。

21.坚持项目为王,完善谋划项目“专班专职专款”机制,提升“3万亿”项目储备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2.大力推进有效投资攻坚行动,接续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超830个,实现市高新区杭宿产业园、宿州经开区传化智联宿州公路港、萧县轨道交通新材料产业园、泗县泉为绿能异质结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等项目开工建设,促进宿马园区山鹰包装纸、钱营孜电厂二期等重大项目提速提质,推动宿州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砀山迈瑞医疗科技产业园、萧县林平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项目达产达效,确保投资量、实物量、工作量“三量齐增”。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抓招引助增长。

23.完善落实十大重点产业“双招双引”链长制,补充“两库三图”,动态、升维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优质要素溢出和产业转移。强化产业链招商、商协会招商、基金招商,举办宿州(杭州)化工产业、预制菜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等招商推介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十大重点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推进办公室、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4.实行招商引资周通报、月评比、季“赛马”制度,加强对总投资超10亿元制造业项目洽谈、签约、开工的调度考核。

牵头负责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十大重点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推进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5.全市落户百亿级制造业项目1个以上,各县区、园区均落户50亿级制造业项目1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十大重点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6.全市实际到位内资增长5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力争利用省外资金达150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聚要素强保障。

27.优化重大项目评审与要素保障机制,健全“接洽—签约—落地—投产—达效”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完善招商引资通报、考核制度,持续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履约率。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聚力畅流通,持续扩大消费需求

(一)健全现代流通体系。

28.加快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进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浍河港口物流园、徐洪河港口智慧物流产业园等项目,抓好冷链物流、商贸物流、电商快递等头部企业“双招双引”,积极发展物联网。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自然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9.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2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30.深化“徽动消费”行动,接续开展“皖美消费·乐享宿州”主题促消费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扩大升级信息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数据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文化和旅游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1.加速培育省级商业步行街,支持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数据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文化和旅游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2.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3.开展旅游回暖攻坚,加快埇桥区“姑苏印象”文旅商综合项目、泗县芋见田园农旅小镇等项目建设,实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办好“传奇皖北”“宿杭·共享美景”等活动,支持砀山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交旅集团、新汴河旅发公司等,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三)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34.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建设省级服务业集聚区2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收增长20%。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文化和旅游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5.支持发展供应链管理、工业设计、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建立绿色家居、预制菜产业检测中心,大力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最大限度激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潜能与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

五、聚力促融合,增创区域发展优势

(一)突出一体化发展增后劲。

36.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强化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对接推进杭州市结对合作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7.扎实推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8.建成运行驻杭人才工作站和“科创飞地”。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

39.推动5个县区、3个市管园区分别与杭州市8个区结对合作共建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对接推进杭州市结对合作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0.健全“张江创造+宿州制造”合作模式,支持宿马园区、张江萧县高科技园、泗涂现代产业园扩容升级。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1.推进安徽自贸试验区宿州联动创新区建设,扩展经济外向度。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税务局、科技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宿州海关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突出多领域联动强支撑。

42.加速淮宿蚌城际铁路、合新高铁泗县段、宿州西站等项目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资委)、重点工程局、交旅集团等,宿州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43.推动浙商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共建运行产业发展基金。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局、担保集团、宿州银保监分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等。

44.启动杭州宿州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

45.探索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主动对接长三角优质医疗、教育资源,全方位促进人力资源共建共享。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局、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对接推进杭州市结对合作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6.大力推进“人才归宿”行动,完善与沪苏浙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全面落实宿杭干部双向挂职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

协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突出创新型园区筑平台。

47.促进“1234”平台提质扩量增效,加快建设铜山—埇桥(萧县)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做强长三角区域重要的现代物流基地、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支持宿州经开区、市高新区争先进位,高水平建设县、区的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国资委)等,铜山—埇桥(萧县)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建设指挥部、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工作专班、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8.推深“亩均论英雄”改革,加速园区“腾笼换鸟”,支持企业开展“零增地”技改和扩建。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聚力提能级,有序加快城乡融合

(一)拓展城市空间辐射力。

49.落实“大宿城”战略,聚焦“一主两星”空间结构,围绕“东进、北扩、南展、西优”城市发展主框架,统筹老城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城南片区、宿州西站片区联动发展,聚力打造符离片区、宿马园区2个城市副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50.实施主城区重点工程218项,年度投资301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51.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8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提高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中心城市承载力。

52.加紧宿徐高速、徐州-萧县市域铁路等前期工作,力争徐砀商高速、宿遂高速绕城段等开工建设,促进宿固高速、徐淮阜高速等提速提效,加快建设城市高架路网。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重点工程局、城投集团、交旅集团等。

53.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国家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实施火车站公交枢纽站、城东客运站等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创建办、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重点工程局、生态环境局、交旅集团等,埇桥区人民政府。

54.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体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5个,建设棚改安置房1.19万套。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55.系统化实施城市道路、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口袋公园”、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生命线安全等工程,加强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设施、市容、立面”全方位立体化整治提升。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局、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城投集团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增强县域经济支撑力。

56.深入实施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十大工程”,支持各县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一县一产业、一县一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7.四个县实施重点工程111项,年度投资204.64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58.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灵璧县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萧县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县。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提高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59.支持有条件的镇改街道。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公安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聚力夯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力促农业强。

60.继续推进“两强一增”16项专项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农科院、科技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61.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62.促进金融稳粮兴农政策落地。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宿州银保监分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63.新建高标准农田9.6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8万亩,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水利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64.与江南大学共建预制菜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面向沪苏浙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450亿元,新增省级认定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基地超5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新增10家。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65.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推进种业技术研发,落实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科院、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66.支持泗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泗县人民政府。

(二)力促农村美。

67.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水平,做好498个村庄规划,打造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35个。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68.配合推进引江济淮二期及配套调蓄工程建设,有序实施宿州群众喝上引调水等重点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投集团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69.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安防工程20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70.完善“生态美超市”模式,深入开展农村“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健全垃圾分类、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和管护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71.完善“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民政局、司法局、乡村振兴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力促农民富。

7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

73.促进“四带一自”产业帮扶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完善紧密型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收增收。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

74.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5.鼓励科技人员下乡、大学生回乡、农民工返乡,培养更多致富带头人。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科技局、民政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聚力深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一)推动更深层次改革。

76.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严控并逐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7.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新增贷款超400亿元,新增新型政银担贷款超8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局、产投集团、担保集团、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78.实现企业上市1家、在审1家、辅导备案1家、新三板挂牌2家。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宿州银保监分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79.建设好国家DIP付费示范点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税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

80.助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落地。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动办。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1.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大力实施中职学校分类达标建设和“双优计划”,推进职普融通,推动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实行更高水平创新。

82.建好用好中科大技术转移宿州分中心、中国矿大宿州埇桥科技园、南农大宿州现代农业研究院等平台,对接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科学中心及G60科创走廊取得突破性进展。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3.深入实施科技创新“151”工程,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行动,高新技术企业超400家,省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突破35个。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4.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建立新型研发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5.办好全国航天航空新材料成型技能大赛。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总工会、高新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教育体育局等。

86.支持宿州学院申硕工作和高峰学科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宿州学院。

协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国资委)等。

(三)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87.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专项行动,落实《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态化开展一月一次企业家沙龙及“四接”活动,优化提升“宿事速办”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工商联、政务服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8.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9.市场主体新增10万户。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90.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聚力优生态,强化绿色转型保障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91.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92.狠抓工业污染源头治理,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93.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与保护,落实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9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4.严厉打击跨省倾倒危废行为,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打好碳达峰主动战。

95.探索建设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市供电公司等。

96.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持续提升发展“含绿量”。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打好生态保护持久战。

97.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推进“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持续完善“百村万树”绿化提升工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98.抓好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99.系统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常态化环境监督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全民共治”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聚力惠民生,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一)做优普惠性民生。

100.深入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推进教育数字化。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1.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8所、中小学28所,建设市特殊教育学校。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工程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2.筹办省“十六运”,加快市奥体中心建设,完善全民健身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重点工程局、交旅集团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3.加强“一老一小”全周期健康服务,提升公办养老院照料护理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妇联、残联、关工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04.实施跨省异地就医及基层能力提升补短板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05.继续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和专科建设“511”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06.落实健康宿州行动15项任务,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7.完善“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圈,打造“15分钟”健身圈、阅读圈、医疗卫生服务圈。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做实基础性民生。

108.系统推进民生工程,扎实推进10项暖民心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09.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创业安徽宿州行动,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超2.5万人。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0.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大保交楼力度,推进物业管理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国资委)、司法局、税务局、信访局、城投集团等,市城乡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做好兜底性民生。

111.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12.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13.统筹做好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等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济、应助尽助。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妇联、残联、关工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聚力防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一)科学精准防疫情。

114.灵活做好分级分类救治,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推进全人群特别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重点抓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防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化解风险保安全。

115.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16.强化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17.增建乡镇消防救援站30个。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审计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18.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深化“平安宿州”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19.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委会成员单位,市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夯基固本优治理。

12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闭环式抓信访,固化信访保障“四+”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21.一体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支持泗县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各县争创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教育体育局、妇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2.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3.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双拥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24.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好运用好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改造思想方法。健全贯彻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推进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办。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5.善用市场的逻辑谋事、资本的力量干事、平台的思维成事、优化的环境共事,在发展理念、工作标准、干事作风、服务效能上实现大提升。围绕“保七争五”目标,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强化一线工作,注重跟踪问效,以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促担当、保质效。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办。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6.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突破年活动,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7.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吸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作用。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审计局、统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8.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基层减负成效。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底,监督方式:0557-6666110)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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