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12-00031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20:2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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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2-12 20:29 编辑:信息公开

近日,市政府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宿政发〔2022〕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助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22年4月底,省委编办印发通知,对全省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培训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要求,将衔接落实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一体布置、同步推进。8月31日,省委编办下发“四个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指导目录,要求各市统筹好工作进度,于12月20日前公布实施“四个清单”。

二、起草过程

为保证按期完成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任务,市委编办自9月初,组织人员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1年版)与省级指导目录逐项比对,形成《比对表》分批征求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体局等69家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初稿。10月13日报省委编办审核,20日反馈可以进行后续工作。10月21日,市委编办在深入征求省委编办及市直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征求意见稿,作最后一次征求市直单位意见,40家单位书面回函确认同意,其余均电话确认同意。10月28日,经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按程序提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1月9日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善结果经市司法局再次确认。经进一步完善后形成送审稿,11月23日通过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12月6日,以宿州市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2大部分内容。

(一)列明相关单位职责事项。经本次调整,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有360项,市级政府权责清单3430项,市级公共服务清单1764项,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事项101项、规范事项25项、取消事项40项。

(二)就清单执行提出要求。一是明确市、县(区)政府审改牵头机构的有关职责。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审改牵头机构备案;各级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与其他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其他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许可事项内容上严格保持一致;各级审改牵头机构要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二是明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会同市有关单位制定完善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三是明确清单公布实施后政府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对列入清单的事项,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四、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科室:市委编办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科

咨询电话:0557-303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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