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11-00053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28 发布日期: 2022-11-28 11:0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2022年度省第二次政务公开测评
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2022年度省第二次政务公开测评
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28 11:00 编辑:信息公开

2022年11月中旬,省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二次政务公开测评工作,向我市反馈了测评结果,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全面抓好整改,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议完善稳住经济大盘政策举措和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专题或目录建设。

督促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稳经济大盘”“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目录。市发展改革委维护好现有的“稳经济大盘”栏目,定期发布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和我市工作进展情况。在市本级开设“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栏目,公开本系统出台的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发布相关信息80余条,并坚持动态更新。

(二)建议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投诉渠道,加强2022年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督促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项目审批问题投诉渠道”,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目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相关的制度文件。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办理情况。公布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所有投诉渠道。市市场监管局承担主体责任,维护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栏目。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发布相关信息45条,并坚持动态更新。

(三)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集中公开工作不理想。

督促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在“扩大有效投资”栏目集中公开一批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常态化公开扩大有效投资落实情况,分别在信息前标注【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并坚持动态更新。

(四)本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不到位。

督促各县区政府、市重点工程局,继续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的函》要求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工作,选择在1-2个年度内能够完工的项目作为全生命周期公开的项目。各县区增加公开项目数量,可以选择学校、医院、展馆、城市道路等涉及民生的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公开。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并坚持动态更新。 

(五)建议通过线上宣传县(市、区)设置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

督促市政务服务局、各县区要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申请公开等“一号答”“一站式”咨询服务。同时,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宣传、展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目前,市政务服务局、各县区均按照要求公开政策咨询答复综合窗口信息。

(六)部分县(市、区)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要素公开不全。

督促泗县、灵璧县、萧县公开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食品安全检查、医疗卫生检查等相关检查结果。埇桥区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注册资金、收费情况等信息。坚持举一反三,各县区排查开设养老服务领域乡镇、街道是否存在上述问题,结合基层“两化”评估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坚持动态更新。

(七)建议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线下公开和留存备查工作。

督促县区政府及时公开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居)为单位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居)委会供村民查询。要组织人员进行线下实地核实,确保公开到位、留存到位。设立“村(居)务公开”目录,以图片形式展示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坚持动态更新。

(八)部分县(市、区)未及时调整更新基层政务公开领域。

督促泗县及时调整更新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并及时发布信息,尤其是医疗卫生领域。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坚持动态更新。

(九)部分县(市、区)未及时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方案及行动开展情况。

督促灵璧县、砀山县、泗县及时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萧县、埇桥区及时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方案及行动开展情况。各县区及时在基层“两化”专题公开最新的省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坚持动态更新。

(十)部分县(市、区)文字解读材料内容过于简单;部分政策图解和媒体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督促各县区政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以县级以上政府名义出台的,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多元化解读工作。认真排查现有解读材料,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解读,要全部重新高标准高质量制作。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十一)建议年底前重点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强制、“十四五”规划、重大会议和决策预公开等基础信息公开工作。

督促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2年11月20日前按照省统一格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2022年11月底前按照编办要求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权责清单(2022年版)》《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常态更新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行政处罚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供准确数据。市发展改革委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公开调整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出台的政策文件涉及公众意见征集的,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平台”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稿以及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结束后要及时发布意见采纳情况以及不予采纳的理由。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十二)建议年底前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督促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要维护好各自负责的重点领域栏目。各县区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关注上述领域,对照省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要求公开的要素,确保一个不能少。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并坚持动态更新。

(十三)建议年底前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稳就业保就业、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政策咨询互动回应渠道,及时准确回应公众咨询。

督促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在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政策解读材料,杜绝出现因无解读材料就不公开政策文件等现象,发现一起扣分一起。各县区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政策咨询互动回应渠道,及时准确回应公众咨询。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并常态化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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