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09-00021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9-07 发布日期: 2022-09-16 09:19
文  号: 宿政办秘〔2022〕30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强对流天气
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强对流天气
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9-16 09:19 编辑:信息公开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强对流天气
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2〕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宿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已经2022年9月2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2年9月7日

 

宿州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04号)相关要求,持续提升我市强对流天气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应急联动防范应对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背景

强对流天气突发性强、灾害风险高、防范难度大。我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强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频发重发,常常引发构筑物倒塌、树木折倒、庄稼倒伏、设施农业受损及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等灾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但在监测预报预警、预警传播及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上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共同应对。

    二、建设目标

到2023年,强对流天气灾害监测站网布局更加优化,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警快速传播体系更加高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扁平高效应急联动体系基本建立。

——监测预警。强对流天气灾害监测布局更科学、设备更先进、数据更精准,基本消除监测盲区,形成全域覆盖的大气立体监测站网。预警精细到乡镇(街道),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40分钟。

——预警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充分发挥。针对高影响地区、高风险人群开展基于位置的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预警短信全网发布速率大大提升,电视、应急广播及新媒体等渠道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随时播发“直通车”机制基本建立。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

——应急联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全社会快速响应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基于重大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息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自动停工停业停课机制基本建立,全社会防御意识和防御能力显著提升。形成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强对流天气防御标准更加科学规范细致。

    三、重点任务和分工

    (一)提高强对流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1.优化综合立体监测网,提升强对流精密监测能力。加快《宿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智慧气象服务工程立项批复,建设立体精密气象监测网,智能化升级改造十年以上区域自动气象站98个,在防灾减灾重点区域新建多要素自动气象站20个,实现地面观测站网平均间距小于8公里,城市等重点区域小于3公里。开展灵璧X波段双偏振雷达业务试运行,加快推进埇桥X波段双偏振雷达建设,与相关雷达企业联合开展雷达组网观测强对流天气试验,并采购安装2-3部X波段相控阵雷达,构建覆盖全市的高精度雷达协同观测网。建设微波辐射、闪电定位、闪电通道等多种遥感设备,提升灾害性天气立体综合监测完善度。建设“天镜-宿州”智慧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强化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应用,实现气象综合数据“全流程、全要素、全过程”的一体化、可视化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开展风险预警业务,提升强对流精准预报预警能力。强化卫星、雷达、自动气象站等观测数据的融合,研发强对流天气实况产品,构建强对流识别、初生算法;升级完善宿州市天气预报预警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短临预警平台,利用深度学习、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强对流天气自动识别和追踪能力,实现精细到乡镇(街道)的强对流灾害天气预报预警,提高雷电、暴雨等突发性灾害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40分钟、准确率达92%。(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拓展公共媒体发布渠道,提升预警快速靶向传播能力。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纳入城乡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统筹公共新媒体和社会传播资源,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的“绿色通道”,针对特别严重(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广播电视台、拂晓报社、驻宿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通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应当在收到特别严重(红色)气象灾害预警全网发布指令后,立即启动全网发布工作,按照发送范围和时效要求完成全网发布。建立面向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预警信息“直通车”机制,扩大信息覆盖面。实现应急广播与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充分利用农村应急广播和手机短信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等优势,开展面向特定地区和人群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推送,实现基于位置的精准高效发布。(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电信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宿州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4.强化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灾害防御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协同创新,发展以数字化预报为基础的强对流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技术。聚焦雷达协同观测和数据分析技术,开展强对流灾害天气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关键技术立项攻关;聚焦数字化预报技术,开展智能网格灾害天气客观预报技术研究;聚焦智慧气象服务,提升气象信息精细精准推送、气象服务产品智能化制作、气象服务行为智能分析等技术能力。加快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普查与成果应用,开展城市强对流天气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设计研究,强化城市内涝预防、通风廊道、高层建筑抗风等方面城市安全规划设计研发,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标准。推动建筑物和构筑物气象防灾减灾工程技术研发,以及应急资源区域保障合作机制研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5.构建防御标准体系,提升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强对流天气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建立健全灾害重点防御单位认定机制,建立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名录,制定《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责任人队伍,明确针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应急处置责任和程序。建立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文化和旅游、气象等重点行业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制定灾害应急联动阈值指标和防御指南,特别是要明确地下隧道、涵洞、构筑物、高空作业、广告牌及山岳型、涉水型景区等的防御标准。加强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审批监管。针对中小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城市重点防范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明确避险路线和避险方式,建立关键时段专人值守制度。针对城市、乡村重点区域,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交通运行管控规范。(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6.建立高效协同的强对流天气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城乡应对强对流灾害风险能力。扎实推进“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建设,推进各重点领域系统平台中同步设计的气象监测设施及相关应用模块互联互通,实现气象灾害应对防范快速响应和高效联动。不断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基于重大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息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自动停工停业停课机制。强化城市内涝风险管理,加强城市内涝监测预警,提升城市内涝风险防治能力。修订完善暴雨强度公式,为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供科学支撑,建立城市暴雨内涝、降水监测预报等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城市内涝预警信息。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强化乡村气象灾害风险调查、识别和研判,为美丽乡村建设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推进防灾减灾科普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公众防灾避险能力。将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纳入科普场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建设以及科普作品创作的重要内容。面向公众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灾害致灾风险、预报预警信息、灾害防御措施的宣传和解读,科学、权威解释天气气候成因和天气极端性,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范气象灾害风险,提高全民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灾害舆情、灾情及救援等信息部门间对接共享,及时组织专家回应社会关切。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煤矿”。建成依托县区气象台站综合气象观测场、雷达站、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示范基地、预报预警业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为示范的气象特色科普场馆。(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加强信息员队伍管理,强化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基于社区网格员的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和应急联动机制,将气象灾害预警传播、科普宣传和灾情调查等能力建设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广应用基层智慧信息员工作平台,加强对基层网格员灾害信息员队伍动态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组织基层开展强对流天气灾害科学普及和灾害避险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要将相关重点工作列为督办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项目支撑。

积极统筹各类项目资源,加大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中央、省级投资建设的气象探测设施按期建成,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关键技术突破和业务应用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科技创新。

加大气象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将气象高层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予以支持。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灾害机理、监测预报预警、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力度,鼓励推动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加强雷达、超级计算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积极开展交流合作,提升重大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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