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04-00061 信息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1 15:5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部分重点目标任务第一季度完成情况的通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部分重点目标任务第一季度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各牵头责任单位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6-01 15:55 编辑:信息公开

序号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牵头责任单位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

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8亿元,同比增收5.5亿元,增长14.3%,为预算的26.9%,总量居全省第11位,增幅居全省第7位。

财政局(国资委)

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

2022年一季度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515元,居全省第14位;同比增长5.8%,增幅居全省第11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一季度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37%,保持在4.5%的控制线以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全面实施“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传统产业改造工程、数字经济壮大工程,打造五大工业互联网平台。

1.搭平台。配合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推进绿色家居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工作,持续调研摸排企业建设意向,积极打造重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2.强支持。积极争取省级工业互联网资金支持,3月份,东方果园成功申报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项目资金奖励。

3.优配套。起草《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启动实施2022年市级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

5

双招双引作为经济工作第一战场,完善十大重点产业双招双引机制,发挥好招商小分队、行业商协会和龙头企业作用,实施基金招商、线上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力争实际到位内资增长超15%,实际利用外资结构继续优化。

1.一季度,全市上报省外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243亿元,同比增长120.8%。新增省外投资项目105个,投资规模312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7个,50亿元以上项目1个。

2.目前正在制定宿州市招商引资提质增量实施方案、招商引资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

3.各招商小分队反馈项目信息共204条,其中在谈项目156个,拟投资规模823亿元;签约项目48个,拟投资规模70.7亿元。积极推行“线上”招商模式,一季度各县区、园区开展线上洽谈110次,已经签约的项目11个,已达成合作意向的有36个,其余项目正在洽谈。一季度,全市统计在建项目561个,实现到位资金282.4亿元,同比增长65.8%。

市投资促进中心

6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个人事项100%全程网办。

提供7×24 小时不打烊“随时办” 服务,精准推出服务地图、升级服务场所、拓 展服务设备、延伸服务范围、完善服务机制。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线上线下同步建立 1649个服务场所,市县乡村四级政务办事大厅和为民服务代理点共集合各类自助服务设备 83台,场所关联服务事项 10.9万项;手机可办率63.88%,网上可办率99.90%,窗口可办率100%,自助可办率4.34%;地图累计有效访问量137.7万余次,有效用户量7.3万余名,累计服务企业群众62.4万余次。

市政务服务局

7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新增贷款超320亿元,新发放“4321”新型政银担贷款80亿元,实现直接融资超100亿元。

1.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3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2853.95亿元,新增217.67亿元,同比增长14.48%,位居全省第7位。制造业贷款余额167.21亿元,同比增长20.18%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75.49亿元,同比增长18.86%。

2.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一是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作用,3月末,全市在保余额94.99亿元,本年担保新发生额34.32亿元,担保费率0.75%;二是推动续贷过桥资金,本年为118家企业提供5亿元过桥资金;三是推广“税融通”业务,新发放“税融通”贷款 8.86亿元。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8

力争辅导备案企业2家,新三板、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超60家,努力实现上市企业突破。

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园区,并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和项目上,由市、县区领导分别认领帮扶目标企业,按照推进时间进度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月末,我市新增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15家,其中股改企业3家,实现直接融资61.3亿元。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9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控并逐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1.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紧紧围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打好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攻坚战相关要求,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

2.国企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超额完成省国资委要求的改革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围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推动市属企业加快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印发《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并将2022年确定为“合规管理建设年”;要求各市属企业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做到前置管控、审计管控、制度管控、程序管控等多方位、全过程有效监管,切实从严防控各类风险。

财政(国资委)

10

实施人才栽树工程,推动更多人才资源汇聚宿州。

根据宿政参阅第6期《长三角开启新一轮人口抢夺战》要求,王启荣市长关于研究我市高校留人落户政策的重要指示,草拟出台《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来宿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推动人才资源汇聚宿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

1.积极开展乡改镇、村改居工作目前,已完成六个乡撤乡设镇前期准备工作上报省政府审批。

2.加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城市承载力。2022年主城区重点工程调度项目共计201项,截止目前开工109项,已完成投资40.0972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15.2%;四个县重点工程调度项目共计117项,截止目前开工89项,已完成投资42.6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20.7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推动徐淮阜、宿固高速公路宿州段建设,促进银河一路西延、唐河路东延、纺织路东延等项目建设。加紧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及沿线港区建设。

1.徐淮阜高速公路工可已获批复,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查;投资协议已签订,积极推进项目公司组建、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土地勘测定界等工作宿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已组建,施工图设计地勘验收、安全性评价审查已完成,洪评报告已取得市级审查意见,水土保持方案已通过审查,土地组卷报批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报送至省政府;银河一路西延西外环至淮北界段正在开展征地拆迁及清表工作,待具备施工条件后将实施路基土方及桥涵施工;唐河路东延工程正在实施梁板架设及路基路面施工;纺织路东延正在开展桥梁桩基等下部结构施工

2.浍河航道(宿州段)整治工程已通过交工验收。沱浍河蕲县港口物流园项目已完成与省港航集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商谈、签订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13

改造提升老旧小区53个,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4万套,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1.截至3月底,全市已开工建设2个老旧小区,累计完成投资626.4万元,投资完成率3.16%。2022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任务14362套,基本建成27093套。截至3月底,全市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0575套,基本建成12848 套,开工率达73.63%,基本建成率达47.42%。其中市区计划开工任务7014套,已开工5842套,开工率达83.29%。

2.办理完成省住建厅集中交办物业服务类信访件222件;对全市441个物业服务项目第一季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并进行公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宿州市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等活动所需专家一律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抽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中心

14

推进保障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1.推进保障房建设。紧紧围绕棚改项目开工三年需竣工的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调度,督促各县区、园区持续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照时序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对2019年以前开工项目建立竣工销号台账,力争尽早竣工交付,保障群众及时安置上房。

2.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一是按照《宿州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重点开展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等领域依法有效开展整治。二是对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库存量全面梳理,从房地产市场运行基本情况、市场形势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形势进行预判。三是积极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推动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特别是逾期交房问题的处置。

 

市房管中心

15

深入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1”政策和细则,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市民化。

1.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宿政发【2019】5号)部署,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零门槛”落户政策,对有意愿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做到应落即落,有意愿即落户。

2.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一站式”专窗服务,农业转移人口“一站式”服务专窗已在全市城区派出所运行,实现了公安前台受理,部门后台对接,现实办结反馈。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16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五控措施,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

完成2021年度宿州市大气总量减排核算上报工作;开展对县区政府大气污染考核的现场考核查验工作;召开宿州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倡议书》,联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街道落实好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共同抓好禁燃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工作。截至3月26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66.6微克每立方米,去年同期60.4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升高10.3%,优良天数比例63.4,去年同期71.8,较去年同期下降9.4%。

市生态环境局

17

开建4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促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开展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国考断面稳定达标。

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座谈会,研究部署推进生活源、工业源、农业面源以及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全面打赢碧水保卫战。例行巡河检查,巡查内容包括:新北沱河、小黄沟;灵璧城区界洪河、岳罗河、环城河、南李沟、黄泥沟;泗县龙须沟、石梁河、运河、南柳沟、拖泥沟;萧县龙河、运河;砀山复新河及支沟、利民河及利民三支河、顺堤河、陈庄沟、汤沟、薛楼工业园无名支沟。同时对发现问题发出2022年第一号交办函,第一、二号督办函。2022年1-2月全市13个国家考核断面全部达标,9个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其中II类断面3个,III类断面6个,4个断面水质为IV类,水体优良比例为69.2%,较去年同期提高了7.7个百分点。

市生态环境局

18

狠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惩跨界倾倒危废行为,建设无废城市

为及时掌握县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市环委办下发《关于按月调度2022年农业农村四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县区工作任务,并提出按月调度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打击行动,印制宣传海报15万份,下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广播素材,通过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环保工作站等渠道进行宣传,宣传活动覆盖全市四县一区100多个乡镇、街道,1000多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完成224家医疗机构、100多家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市生态环境局

19

深入推进乡村三次产业融合,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效益。

1.全力保障夏粮丰收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是印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包县包片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的通知》,成立5个包保责任组,实行粮食生产领导包保责任制。下沉一线,及时赴包保县区实地检查。二是做好迎接农业农村部夺取夏粮小麦丰收行动督导组的工作。三是稳步推进春种春播。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早春19.6万亩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任务,地膜已全部发放到用户;1-3月份早春瓜菜播种面积34.54万亩,预计产量可达71.84万吨,分别同比增长1.47%、3.40%。四是畜牧业生猪产能恢复正常。1-3月全市生猪存栏299.8万头、出栏147.9万头,同比增长12.81%、5.86%。

2.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一季度我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全省总产值的9.1%,居全省第5位,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累计增速为11.8%,居全省第6位。

市农业农村局

20

落实好医疗、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

1.实施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幼儿托育、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等4项民生工程,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宣传引导,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有序推进落实。

2.持续开展宿州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宿州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按照《宿州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实施方案》,序时推进工程建设,实施第一批地表水厂管网连通建设,加快埇桥区符离地表水厂建设进度。

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

21

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开发光伏巡管员、护林员、巡河员、公厕管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专管员等乡村公益岗,安置脱贫户共计3.5万人。全市共有42家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脱贫户就业733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

提质改造农村公路206.6公里。

2022市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计划292.55公里。截至3月底,全市开工188.893公里,开工率为65.6%,其他未开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23

实施宿州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

按照《宿州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实施方案》,序时推进工程建设,实施第一批地表水厂管网连通建设,加快埇桥区符离地表水厂建设进度。坚持四个不摘,接续改善脱贫地区饮水条件,接续做好定点帮扶村工作。

市水利局

24

接续实施民生工程。

落实落细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确定的“三保”支出责任,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一季度,全市保工资支出78.51亿元,保运转支出9.36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09.13亿元,以上合计国家标准“三保”支出197亿元。创新民生建设模式,扎实推进20项民生实事,努力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截至目前,20项民生实事已到位资金50.28亿元,相关实施方案已全部出台,各项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财政(国资委)

25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加快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借鉴学习省政府确定的合肥、蚌埠等保障性住房重点发展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宿州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初稿),现已进入社会公示征求意见阶段,经进一步修订完善后计划上半年内报市政府审核后印发实施。

市房管中心

26

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推动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

“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我市各级组织开展线下招聘会20余场,线上招聘会30余场,深入到企业、社区、乡镇开展送岗上门、实地走访慰问服务对象,发放宣传手册9万余册。走访服务对象家庭470户,帮助服务对象实现就业183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14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542人,辖区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扶持政策用人单位64家。“春风行动”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举办线上招聘会109场次,线下招聘会77场次,累计参会企业1630家,累计发布空岗74681个,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数18734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162人;实现市内县内就地就近就业人数372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19人;实现县外省内转移就业人数371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3人;实现跨省转移就业人数7002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9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

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积极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生育休假制度,建立健全计生家庭保障制度。2022年以来,全市已出生人口2.29万人,其中多孩1.3万人。

市卫生健康委

28

大力发展托育服务。

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2022年以来,全市已新增托位1567个,完成年度任务(4200个)的39.31%;全市已拥有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101个,其中托育机构26个,幼儿园托班75个;累计建成托位4385个,千人口托位数为0.82。

市卫生健康委

29

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做好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等工作。

1.稳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22项“民生大事”和5项“关键小事”办理工作;制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老年人助餐”2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实地督导和信息化手段,常态化做好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做好独居老人关爱走访工作;贯彻落实《宿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对全市乡镇敬老院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督促县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和检修。

2.按照“应保尽保”和孤儿利益最大化原则,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基本生活,1-3月份全市共保障孤儿2979名,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经费1011.79万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落实监护责任,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按每人每月60元给予监护人劳务补贴,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部门安排。

3.大力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全市525家医疗机构成功创建。遴选36家医疗机构纳入老年人门诊就医志愿者服务民生工程,全市共聘用720名老年便民服务志愿者。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项目,截至3月底,全市已完成产前筛查7215人、产前筛查率70.32%,宫颈癌免费筛查565人、乳腺癌免费筛查67人。

民政

30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快推进市二院扩建、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等项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稳步落实《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各方面推进机制、制度保障。市二院扩建项目完成土地平整和施工围墙搭建,正在进行地基开挖;市中医院项目完成建设用地的资金赔付,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对照全国爱卫会新修订评审办法和标准,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学习培训,修改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第34个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开展科普教育、健康实践、环境共建、主题宣传等系列活动。

市卫生健康委

31

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完善全链条精准防控机制。

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四早”要求,健全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等全链条防控机制,有力有序高效处置3起突发外部关联疫情。统筹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和第一、二剂次接种,全市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117.2552万剂次,接种433.4597万人,12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任务完成率为96.51%;3-11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率为82.65%,加强免疫接种161.647万剂次。

市卫生健康委

32

强化质量品牌建设。

全市已有泗县、砀山县、灵璧县、萧县、宿马园区成功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区)”。各县区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县建设,在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打造一批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埇桥区、市经开区和市高新区积极争创省级质量强区。泗县今年应列入“安徽省质量强县(区)”复查,泗县要及早做好复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区局、市局各园区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要把464帮扶活动作为建设质量强县(区)、创建省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园区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帮扶任务的落实落地,急企业之所急,送企业之所需,办企业之所盼,切切实实为企业发展助一臂之力。

市市场监管局

33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

1.健全完善了《宿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4次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会议纪要4期,有力保障了信访重点工作有效推进。

2.推进省领导接访事项办理。市信访局坚持清单交办、实地督办、闭环管理,建立日监测、周调度、旬通报制度,分类、分案召开专题调度会30余次,合力推动接访事项化解。

3.推进领导接访下访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市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县级领导干部开门接访、乡镇领导干部随时接访、村(居)干部上门走访,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效控制信访增量、持续减少信访存量,2021年12月14日以来,市县两级领导接访1109批1490人次。

4.制定《宿州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做到写信真管用,接访不走过场。

市政府信访局

34

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加强企业内部安保。选派联企民警到企业开展工作,建立专门警务工作站制作统一的“一企一警”公示牌,发放警民联系卡,帮助指导企业建立专兼职保卫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宣传培训。

2.深化“一村一警一辅”,实现了农村警务全覆盖。

3.全力守护校园安全。持续强化和巩固校园安全四个百分之百达标建设成效,对辖区学校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全面督促校园继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完善护学岗,对辖区每所学校定人、定岗、定时段,充分发动校园保安和教职工及家长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护学,确保辖区学校护学岗全覆盖。深入开展防溺水工作,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危险河段和水域开展一次彻底排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道、池塘等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标牌、防护栏。

市公安局

35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1.起草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分工方案《宿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全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

2.印发《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通报》,安排各县区做好注销、撤销村相关牌匾收回工作;

3.成立宿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

4.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市直单位普法责任制“三单一查”制度要求,每月印发普法重点工作提示单和清单。

5.做好第九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的筹备、组织召开工作。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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