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05-00039 信息分类: 解读及宣传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26 发布日期: 2022-05-26 09:2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永斌同志解读《关于开展“皖美消费乐享宿州”汽车家电消费专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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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永斌同志解读《关于开展“皖美消费乐享宿州”汽车家电消费专场活动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26 09:2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0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贯彻安徽省<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办秘〔2022〕16号)文件精神,支持汽车、家电等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释放消费潜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皖美消费 乐享宿州”汽车家电消费专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消费领域带来较大冲击,商贸领域市场主体面临较大的困难,市政府出台了《宿州市贯彻安徽省<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办秘〔2022〕16号),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为此,我们制定了“皖美消费 乐享宿州”汽车家电消费实施方案,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在落实各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基础上,支持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释放消费潜力,推出以政府补贴、商家让利促销形式带动社会消费回暖的活动,放大政府消费补贴的乘数效应,吸引消费者广泛参与,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实现“市民得实惠、商家得市场、地方得发展”的目标。

三、研判和文件起草过程

为做好《通知》起草工作,市商务局结合《宿州市贯彻安徽省<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办秘〔2022〕16号)文,迅即组织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县区商务部门、限上企业等意见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形成《通知》初稿。

四、工作目标

“市民得实惠、商家得市场、地方得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汽车消费立减活动。财政投入资金600万元,在活动车企购买7座(含)以下乘用车享受补贴,购车5-10万元(含)活动期间,享受政府立减补贴2000元,享受商家补贴1000元油卡;10万元以上,可享受政府立减补贴3000元,享受商家补贴2000元油卡。

(二)家电消费立减活动。财政投入资金400万元,消费者在活动家电企业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的,主要包括空调(含中央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油烟机、灶具、净水器、热水器等,能效等级2级以上,不包括数码通讯产品。单笔3000元(含)以上,享受政府立减补贴200元。

六、创新举措

切实发挥政策引导促进作用,强调政策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推出以政府补贴、商家让利促销形式带动社会消费回暖,放大政府消费补贴的乘数效应。具体实施中,对限上汽车家电零售商户奖补政策直接在文件中予以明确,更有力地发挥好政策资金的引导促进作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经市政府同意,此次活动由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在营造氛围、资金保障、信用监管、商品价格、商品质量等方面加强合作,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同时,鼓励各县区、园区配套资金,定向补贴辖区企业,放大活动效应。

(二)加大宣传力度。举行“皖美消费 乐享宿州”汽车家电消费专场新闻发布会,积极协调利用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活动内容规则,让消费者充分知晓,鼓励积极参与享受消费惠民政策。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参与商家遵守疫情防控部署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开展活动。同时,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审计。

解读人:宿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永斌 联系方式:0557-3058269

联系人:宿州市商务局市场科副科长肖瑶  联系方式:0557-30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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