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03-00068 信息分类: 国家营商政策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2-18 发布日期: 2022-03-07 16:39
文  号: 发改财金〔2022〕27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
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
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07 16:39 编辑:信息公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 民 银 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民  航  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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