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01-00080 信息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1-19 11:00
文  号: 宿政秘〔2022〕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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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19 11:0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隆重召开之年,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部署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初步确定了8个方面135项重点工作,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兑现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全力以赴把现代化新宿州的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

9.节能减排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抓产业、强支撑,培育经济发展动能

(一)推动一产“两强一增”。

10.推进科技强农,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科院、市科技局等。

11.支持砀山县在全省率先开展数字乡村和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砀山县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

12.推进机械强农,支持泗县发展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99%。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泗县人民政府。

13.开展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等具体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培育休闲观光农业、民宿经济、康养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农民收入。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二)推动二产“提质扩量增效”。

15.做深做实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工程,落实“两库三图”,支持省级云计算基地和市级战新基地发展壮大,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战新产业产值增长30%。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17.全面实施“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传统产业改造工程、数字经济壮大工程,打造五大工业互联网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8.新建5G基站1000个,加快数据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电信宿州分公司、移动宿州分公司、联通宿州分公司、铁塔宿州分公司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9.坚持项目为王,实施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755个,促进宿马园区中鹰包装纸、宿州经开区开元制药、阿里巴巴新制造产业园、萧县海螺绿色建材产业园、砀山迈瑞医疗科技产业园等项目提速建设,做强实体经济支撑。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三产“锻长补短”。

20.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创建“两业”融合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1.推进韵达智能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A级物流企业,进一步完善物流业布局。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埇桥区人民政府。

22.接续实施旅游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村、文化旅游名镇,加速符离大道沿线景观、新汴河生态文化廊道、萧县融创皇藏峪文旅康养小镇、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共建京沪杭3小时高铁旅游圈。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旅集团、市新汴河旅发公司等,埇桥区人民政府、萧县人民政府、泗县人民政府。

23.加快实体商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做强农村电商产业,开展“皖美消费•乐享宿州”促销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

24.争创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国资委)、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海关等。

25.支持砀山电商升级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数据资源局等,砀山县人民政府。

(四)推动县域经济加速振兴。

26.深入实施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十大工程”,支持各县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一县一产业、一县一集群”,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做优做强埇桥智能装备和绿色家居建材、砀山果蔬食品、萧县功能性新材料、灵璧轴承制造、泗县汽车零部件等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加快“3个10”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7.促进埇桥种业等创建省级微型产业集聚区。推进砀山酥梨小镇、泗县运河小镇高质量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埇桥区人民政府、砀山县人民政府、泗县人民政府。

三、抓创新、促一体,激发改革开放活力

(一)大开放借力赋能。

28.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落实与杭州市结对合作帮扶“1+7”重点任务,推动共建产业合作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对接推进杭州市结对合作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9.强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标准地”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0.推进“亩均效益”评价。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1.聚焦“1234”平台,谋划建设埇桥-铜山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做强长三角区域重要的现代物流基地、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支持宿马园区、市高新区、宿州经开区争先进位,高水平建设四个县级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祖钧公、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2.把“双招双引”作为经济工作第一战场,完善十大重点产业“双招双引”机制,发挥好招商小分队、行业商协会和龙头企业作用,实施基金招商、线上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力争实际到位内资增长超15%,实际利用外资结构继续优化。

牵头负责领导:祖钧公。

牵头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3.加快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凤城项目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萧县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34.申建安徽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加强与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交流合作,扩大经济外向度。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税务局、宿州海关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改革挖掘潜能。

35.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专项行动,完善提升“宿事速办”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6.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37.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个人事项100%全程网办。

牵头负责领导:祖钧公、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8.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9.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新增贷款超320亿元,新发放“4321”新型政银担贷款80亿元,实现直接融资超10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投集团、市担保公司、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等。

40.力争辅导备案企业2家,新三板、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超60家,努力实现上市企业“零”突破。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宿州银保监分局等。

41.加强金融风险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控并逐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3.提升医保、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改革成效。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三)勇创新催生动能。

44.加强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主动对接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科学中心及G60科创走廊,积极对接国内名校,建好用好南京农业大学宿州现代农业研究院,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建设创新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45.深入实施科技创新“151”工程,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家、省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突破30个。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发展中心、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46.健全完善“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加快科技市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税务局等。

47.实施人才栽树工程,推动更多人才资源汇聚宿州。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人才发展中心、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四、抓规划、扩能级,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一)做大增量,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48.积极落实“大宿城”战略,聚焦“一主两星”空间结构,拉大城市“东进、北扩、南展、西优”发展主框架,提升老城区品质,加快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建设,完善城南片区功能,启动西站片区建设,聚力打造符离片区、宿马园区2个城市副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49.实施重点工程318项、年度投资471.5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提高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做优存量,强化城市核心功能。

51.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确保京沪铁路宿州站综合改造工程建成使用,推动徐淮阜、宿固高速公路宿州段建设,促进银河一路西延、唐河路东延、纺织路东延等项目建设。加紧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及沿线港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水利局、市重点工程局、市交旅集团等,埇桥区人民政府。

52.建成砀山、泗县通用机场。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砀山县人民政府、泗县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53.改造提升老旧小区53个,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4万套,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54.主城区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18所、公办幼儿园16所。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重点工程局等,埇桥区人民政府。

55.建设大运河历史文化公园。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

56.建设街头游园,加快形成“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公园绿地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重点工程局、市教育体育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7.统筹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系统抓好水、暖、电、气、老旧管网提质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市重点工程局、市城投集团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8.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重点工程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9.积极建设“城市大脑”,打造智慧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

(三)做强变量,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60.全面优化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加快推动县城提质扩容、产城融合。支持泗县争创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强化重点镇、卫星镇、特色小镇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明办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61.推进保障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62.深入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1”政策和细则,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市民化。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提高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63.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效能。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等。

五、抓防治、优生态,着力擦亮发展底色

(一)打好绿色低碳循环攻坚战。

64.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探索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供电公司等。

65.深入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提升行动,培育壮大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66.鼓励绿色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

67.推广“生态美超市”模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提升发展“含绿量”。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68.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五控”措施,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69.规划建设城市地表水源地和地表水厂。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

协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埇桥区人民政府。

70.开建4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促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开展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国考断面稳定达标。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1.狠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惩跨界倾倒危废行为,建设“无废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

(三)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72.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73.启动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废弃矿山修复。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74.抓好砀山县黄河鲤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黄河鲤保护区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砀山县人民政府。

75.深入开展“五大森林行动”,培育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76.加强“智慧环保”系统建设,推广“环保管家”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77.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引导资本向环境治理、绿色经济等领域流动。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宿州银保监分局等。

六、抓三农、重衔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一)拓展成果有序衔接。

78.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79.深入推进乡村三次产业融合,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效益。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80.继续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总体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81.落实好教育、医疗、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82.谋划推进衔接项目建设,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8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乡村振兴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84.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取得实效。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85.启动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建设,销往沪苏浙地区优质农副产品超过400亿元。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深化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拉动作用。做深做实“五个一批”工程,高位推动预制食品产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86.大力实施符离集烧鸡振兴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埇桥区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符离集烧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7.因地制宜发展萧县葡萄、泗县金丝绞瓜等特色种植,做响砀山酥梨、萧县白山羊、埇桥大豆等一批区域品牌。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88.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89.提升“劝耕贷”成效。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90.加强农田水利灌排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91.新建高标准农田52.5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水利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92.提质改造农村公路206.6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93.实施“宿州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投集团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94.稳步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整治“空心村”,建成美丽乡村40个。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95.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96.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97.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成果,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98.办好宿州乡村振兴学院。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99.推广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模式,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促进乡风文明。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协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抓稳定、兴事业,继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多层次构建社会保障体系。

100.接续实施民生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01.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102.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上房难”“办证难”等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信访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3.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推动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4.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105.完善养育、教育等政策配套,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06.大力发展托育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07.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做好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度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108.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全市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80所。优化集团化办学规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现智慧教育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重点工程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9.加快建设市职教园区,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10.支持宿州学院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宿州学院。

协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111.推进市体育学校建设,推动县区完成“五个一”“三个一”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博夫。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重点工程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12.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快推进市二院扩建、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等项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重点工程局等。

113.加快市工人文化宫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吴绪峰。

牵头责任单位:市重点工程局、市总工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等,宿州经开区(鞋城)管委会。

114.着力建设“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圈和15分钟健身圈、阅读圈。

牵头负责领导:杨泽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1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等。

116.推进新时代民兵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民国防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宿州军分区。

协同责任单位:市国动委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17.加强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全方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18.严格落实“1+9+N”方案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国安办。

协同责任单位: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19.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完善全链条精准防控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0.强化质量品牌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怀颖。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市食品安委会成员单位,市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121.常态化开展“铸安”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2.完成30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协同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2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24.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5.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忠诚施政。

126.健全贯彻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7.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依法行政。

128.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司法行政改革。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9.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30.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

牵头负责领导:杨永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31.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好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后半篇”文章,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吸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提升政府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始终在担当务实中高效理政。

132.借鉴沪苏浙手法步法打法,围绕“保七争五”目标,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推行一线工作法,改进工作作风。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33.以工业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流程再造,开展好“四送一服”常态化活动,深化顶格服务企业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始终在遵规守纪中廉洁从政。

134.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35.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树立新一届政府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牵头负责领导:任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完成时限:2022年底,监督方式:0557-666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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