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10-00102 信息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0-31 发布日期: 2021-10-31 22:2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新冠疫情健康提示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新冠疫情健康提示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0-31 22:23 编辑:信息公开

近期,黑龙江省黑河市疫情发展迅速,疫情形势严峻。根据国家发布的流调和病毒测序结果,揭示本次疫情与近期内蒙古、甘肃等省区的本土疫情均无关联,是一起新的境外输入病毒引起的疫情。目前新增病例主要通过全员筛查和主动就诊发现,提示当地已发生社区传播,并存在扩散外溢风险。

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坚决做到早发现,宿州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健康提示:

一、主动进行报备。10月13日以后有黑龙江省黑河市,10月16日以后有江西省铅山县,10月17日以后有内蒙古鄂尔多斯市,10月18日以后有山东省日照市,10月19日以后有青海省西宁市,10月20日以后有宁夏中卫市旅居史的人员;尤其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返(来)宿人员;行程卡有变化、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人员要主动报备,配合社区尽快落实隔离管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谨慎出行。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确需前往的,要主动报备,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关注自身健康,返程后主动核酸检测1次,配合做好各项防控隔离措施。

三、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及时就诊。广大市民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关注疫情动态,及时接种疫苗。请广大市民关注各大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公布的新发病例轨迹,与公布病例有时空交集者应第一时间报备。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请及早就近接种。已完成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可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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