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属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的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9-15 21:37
编辑:信息公开
市国资委起草了《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初形成初稿。
2021年8月16日将《办法》发至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市属国有企业征求意见。
2021年8月20日,经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研究通过后,市国资委将《办法》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1年8月24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审查意见(宿司审〔2021〕78号),意见认为《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文件规定。
2021年8月24日,宿州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
2021年9月6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宿政办秘〔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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