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10-00032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0-14 16:05
文  号: 宿政办秘〔2021〕3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0-14 16:05 编辑:信息公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1〕17号)和市政府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指导监督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划信息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其他领域信息公开等。

(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政策解读方式,回应关切等。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政务信息管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

(四)基层政务公开: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新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配套制度建设等。

(六)指导监督:加强工作指导,改进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规范考核评估等。

三、考评环节

根据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考评工作设定为第三方机构测评、过程测评和双向互评3个环节。

(一)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

对各县区政府测评时,测评县区政府本级、县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1︰1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区总成绩。对市直单位测评时,涉及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市直单位,对其牵头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分值应占全部分值的30%。

(二)过程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全年(按季度开展)。

测评方式: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机构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和进度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过程测评。

(三)双向互评。

权重:40%。

测评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测评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

测评方式: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各县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各县区政府对市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计入市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是深入开展自评。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评,编写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发布。

二是认真组织测评。双向互评单位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根据考评内容制定专项测评指标,认真做好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是严肃考核纪律。各承担考评任务的单位要对考评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违规泄露考评成绩的,取消考评单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保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2﹒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附件1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一、县区政府(5家)

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

二、市直单位(49家)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地震局、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市残联、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城管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鞋城管委会、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公积金中心、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局。

 

附件2

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8%)

规划信息公开3%

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建立专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归集发布规划信息。

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3%

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财政信息公开3%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

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3%

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其他领域信息公开6%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30%)

 

 

 

 

 

 

 

 

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30%)

 

 

重大政策发布解读(8%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服务。

政策解读质量效果(7%

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政策解读方式(10%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政府要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各县区依托政府网站建立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兑现)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专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回应关切

5%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反馈时限要求。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12%)

政务信息管理(6%

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建立政策文件库,实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6%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各县区年底前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政府公报集中刊载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务新媒体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开通覆盖情况和功能。

四、基层政务公开(15%)

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6%

政府26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对所承担领域的基层目录编制和实施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基层政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小微权力平台等形式,重点公开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5%

年内完成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基层政府依托皖事通平台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

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新

4%

县区完成两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发掘基层政府推进各领域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市范围选择示范案例进行总结推广。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10%)

依申请公开

工作

4%

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案例和答复规范,开展座谈交流、会商研判,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2%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配套制度建设。(4%

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年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准确)。

六、指导监督(15%)

加强工作指导(4%

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和省《政务公开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改进工作作风2%

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狠抓任务落实6%

政府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要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一个月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考核评估3%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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