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9-00119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日期: 2021-09-30 16:4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热点信息】宿州疾控发布出行提示!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热点信息】宿州疾控发布出行提示!

来源:宿州发布微信端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9-30 16:46

 值此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之际,宿州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国庆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可能进一步增大。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流行时期,应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游。针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在境内旅行期间,密切关注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和疾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可通过微信“国务院客端”小程序中的“疫情风险查询”、“各地防控政策”查询或电话咨询


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服从旅行目的地新冠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配合当地落实相应防控措施。此外,部分其它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也逐渐进入秋冬季发病高峰期,要做好流感、痢疾、诺如病毒感染和食物中毒等多病共防。

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1、科学规划出行。出行前,要尽量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合理规划旅行路线,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选择省内出行旅游线路。途中应注意尽量避开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提前准备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医用一次性口罩等物品。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建议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勤洗手,密闭空间和人群密集处及时佩戴口罩。

2、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不宜举办或参加人员较多的聚餐聚会,避免在密闭空间聚会,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参加活动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聚餐建议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交叉感染,杜绝带病聚餐聚会。如您前往餐饮、住宿、商场、展馆、影院、剧院等公共、密闭场所,请提前预约、错峰出行,并配合开展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措施。

3、做好行程记录和健康监测。外出旅行时,请及时记录相关出行信息,包括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车牌号)、时间和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便需要时及时提供。在外出期间和返程后14天内,请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做好多病共防。关注天气变化,出行前带好雨伞等防具和保暖衣物,及时接种流感疫苗。节日期间聚餐和在外就餐机会增加,要注意预防痢疾、诺如病毒感染、食物中毒。做到“勤洗手、多通风、喝开水,吃熟食”。不吃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未经消毒的奶、未清洗的水果、蔬菜,不喝生水。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和野生植物。外出就餐时,注意选择正规、卫生条件好的饭店或餐厅。


附:市(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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