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9-0002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17:4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热点信息】明确!这些情况不许收费!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热点信息】明确!这些情况不许收费!

来源:宿州发布微信端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9-03 17:42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核定等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标准

单纯课后托管服务
鼓励低收费、不收费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要根据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

对需要设定课后服务费或代收费的,各地要坚持公益普惠、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财政补助、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

鼓励各地对单纯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采取低收费或不收费政策。


规范

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
不得跨学期预收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明确减免政策。

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的,不得收费。

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收取费用。

公示

严查各种以课后服务名义
乱收费行为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将课后服务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纳入教育收费公示范围,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不得收取。在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接下来,省发改委还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擅自提高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变相有偿补课等各种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