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8-00132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8-24 发布日期: 2021-08-24 16:5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出现这种情况,隔离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出现这种情况,隔离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来源:宿州市总工会微信端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24 16:57
通 告(第十二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方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成我市免疫屏障,请广大市民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在2021831日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确保应接尽接。疫苗接种期间,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持一米线距离,切实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202191日以后,如出现国内本土疫情病例,涉及我市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来(返)宿人员等需要集中隔离的,应接未接疫苗的人员在隔离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食宿费用、核酸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个人承担,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已接种疫苗人员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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