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7-0011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28 发布日期: 2021-07-28 08:4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主动回应】宿州交警发布通告!8月1日正式启用!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主动回应】宿州交警发布通告!8月1日正式启用!

来源:宿州发布微信端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28 08:47

7月26日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

《关于启用新增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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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增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区道路新增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6处、路口电子警察设备2处,德上高速新增区间测速抓拍监控设备4处。新增设备建设均已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合格检测,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启用。具体点位如下:

一、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6处):

1、港口路与凤至路交叉口东向;

2、港口路与凤至路交叉口南向;

3、人民路与开元路交叉口南向;

4、人民路与开元路交叉口东向;

5、港口路与凤鸣路交叉口南向;

6、港口路与凤鸣路交叉口西向。

二、路口电子警察设备(2处):

1、港口路与凤至路交叉口;

2、人民路与开元路交叉口。

三、区间测速抓拍监控设备(4处):

1、德上高速466KM+460M-444KM+180M路段(山东方向);

2、德上高速476KM+900M- 466KM+460M路段(山东方向);

3、德上高速444KM+180M-456KM+470M路段(河南方向);

4、德上高速456KM+470M-476KM+900M路段(河南方向)。

备注:小型车限速120Km/h,大型车限速100km/h。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违法行为互联网查询网址:http://ah.122.gov.cn,或者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处理。

特此通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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